申请个体工商户需要以下资料:
1、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若委托代办的,还应当出具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委托协议;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登记申请书;
4、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
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申请个体工商户需要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的材料如下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请个体经营,作为户主的个人应该有经营能力,其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他家庭成员不一定都有经营能力。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录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萱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他文件。
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以下资料:1、申请人签署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2、从业人员证明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本市人员经营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的须提交户籍证明;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请个体经营,作为户主的个人应该有经营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不一定都有经营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哪些资料 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以下资料:1、申请人签署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2、从业人员证明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资料,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3、经营场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