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行为产生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
3、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代理的标的:
1、代理的标的须为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63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2款也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变动或者救济民事权利的行为,也可准用代理,如代理申请专利商标、办理登记、代理诉讼等。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身份行为,因其有专属性,不得代理,如结婚、离婚、收养等身份行为,不得代理。
3、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8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代理是法律术语代理的4个法律特征,根据《民法总则》代理的4个法律特征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一、代理的概念
1、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从民法理论上讲,代理具有下列法律特征,使其区别于其他相近的民事法律制度。
1、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是说通过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能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如代订合同而建立了买卖关系、代为履行债务而消灭了债权债务关系,这表明代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意义,同样是以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
2、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是代替被代量人从事法律行为,以实施被代理人所追求的民事法律后果。
扩展资料:
代理特征和基本特征:
一、代理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
3、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基本特征
1、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的,确立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代理的法律特征是:
①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
②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
③代理是代。
1、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代理的4个法律特征;
2、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代理的4个法律特征的名义进行的代理的4个法律特征,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
3、代理是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谓的独立意思表示;
4、代理人在代理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代理人与第三人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甚至于代理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均由被代理人 承受,从而在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确立了法律关系。
扩展资料代理的4个法律特征:
代理的标的须为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63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2款也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变动或者救济民事权利的行为,也可准用代理,如代理申请专利商标、办理登记、代理诉讼等。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身份行为,因其有专属性,不得代理,如结婚、离婚、收养等身份行为,不得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8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违法行为也不得代理,民法通则第67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制度
本文目录一览: 1、简述代理及其特征 2、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3、保险代理的基本法律特征是什么? 4、代理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5、简述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6、代理法律的一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