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方法为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第三步: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是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是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申报人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
1、准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即时生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成电子证书的同时,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证件。
2、不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系统即时通知企业,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到食药监局办理,在食药监局网站上可以查询所需的资料,有疑问的可以打电话到食药监局进行咨询。另外,如果食药监局和工商局合并了,便是到市场监督局。
扩展资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请
1、企业用户注册登陆
企业用户要想进行网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业务,先注册用户,然后登陆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办。
2、业务类型说明
选择自己要办理的选择业务类型然后进行登记办理。
3、填写对应的申请信息
在对应的业务类型中填写相应的信息,填写完后请认真核对信息的正确性,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相应的申请表和申请回执。
4、到窗口申请
在网上进行了预报后,带齐申请材料到对应的窗口(食药监窗口)进行办理。同意受理之后,会上门核查场地,这个环节过了,就等着拿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以黄冈市为例,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
申报人通过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
1、准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即时生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盖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见附件)。生成电子证书的同时,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证件。
2、不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系统即时通知企业,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第十七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大厅咨询或网上申请后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2、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
3、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与食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和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食品经营设备和工具包括紫外灯、更衣设备、盥洗设备、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贮存、运输和装卸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一般为:
1、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经过原件核对后,提交营业执照;
2、到办理中心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相关人员对符合申请资格的申请书进行预审,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并做出受理决定,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相关部门可以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则需按要求修改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食品经营者在工作日内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申请食品检测,管理人员依法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4、检测符合规定后,即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许可机关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方法为: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第三步: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