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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经研究,现将2004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主管出口退税的部门(以下简称退税部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在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时,应同时附送下列纸质凭证:
(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生产企业提供出口货物的出口发票;外贸企业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凡外贸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外贸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后按规定及时要求供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其购进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退税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
对外贸企业自一般纳税人购进出口的货物,外贸企业向退税部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再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具体规定另行通知);但对外贸企业购进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和自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的货物等其他尚未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货物,还须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对出口企业以委托出口、援外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等特殊方式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向退税部门申报上述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时,还须提供现行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凭证。
二、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对尚未到期结汇的,也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部门按照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手续。
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经退税部门审核,对审核有误和出口企业到期仍未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货物已退(免)税款一律追回;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7号)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关于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向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的期限由180天内调整为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210天内。)
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
(三)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四)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一年的;
(五)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三、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对中标机电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等其他视同出口的货物,应自购买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2004年5月31日前报关出口货物的申报日期,截止到2004年9月30日。
四、退税部门应在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时限内,受理出口企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并按时办理完毕有关退(免)税手续。
五、在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退税部门应及时予以受理并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退税部门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对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退税部门不予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并要当即向申报人提出改正、补充资料的要求。
对出口企业提供的退(免)税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在申报期结束前,退税部门不得以没有相关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对不符等原因,拒不受理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申报。
六、退税部门受理申报后,在审核时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审核出口退(免)税。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的,退税部门可先使用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办理出口企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但必须及时用相关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对复核有误的,要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
有本通知第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退税部门必须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审核该企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
七、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未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的,主管其征税部门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八、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九、本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1〕8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出口退税A类企业审批权的通知》(国税发〔2003〕117号)停止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退税登记表即可。
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
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中国改革韩国出口退税垫资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扩展资料:
韩国出口退税垫资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申请退税的条件:
一、是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韩国出口退税垫资;
二、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五、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
六、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税
可以。先注册韩国公司韩国出口退税垫资,再办理进出口权。
注册韩国公司需要资料:
一、提供3-5 个公司名称
3-5个公司名称以备查询、确认。确认名称后需译成韩文韩国出口退税垫资,也可以使用英语。
一般来说,韩文或英文名称都以汉字音译为主,也可以意译。但营业执照上只标记韩文公司名称。
二、注册资本
外国人投资者注册法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韩币1亿元(约合人民币58万元),并且需要一次全部到位。专驰公司可提供注册资金垫资。
三、股东和董事
股东可以由法人和自然人担任,包括代表理事。成立公司至少需要理事2人,监护1人,总共3人(内地公民或海外人士均可。但内地公民必须要持有效身份证及经韩国驻中国大使馆签证的有效护照);注册韩国公司前须先确定以上职位,并安排好各股东的股份比例,监护不得占有公司股份。
四、注册地址
需有韩国本地实际地址。
五、经营范围
外国人在韩国办理企业,经营范围有一定限制,按具体情况而定。食品企业注册比较繁琐。
六、办理时间
中国法人所有必须提供的文件备齐后15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
填写委托书→签署协议→委托人交齐办理资料→交付定金→韩国政府办理→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法人亲自领取营业执照后交付余款
八、服务内容
公司注册证书;公司章程;股票本;钢印、签字章;申请资料影印件1套。
九、银行开户
企业银行账户必须在成立公司后才能申请。客户可选择在韩国本地开户或以外开设离岸帐户,开户要求董事亲临银行办理。在韩国内所定银行“外国人投资申报”后需要把资金存到银行账户上(这叫“株金纳入”)这时自动要开注册公司的账户,此程序也是可以代办的 。韩国公司一般在国外都能申请开户,但根据本地所要求资料来办手续,具体资料可在本地银行咨询。
十、周年费用及会计审计
韩国株式会社必须每年4季度经过做帐审计后报税。但没有发生业务的公司可以通过会计事务所直接零报税。非本地业务,在非本地内解决。
办理进出口权
企业办理进出口权限,必须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以及到后续部门办理有关证照的申办手续,才能合法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申请办理流程涉及外经贸、工商、税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口岸、外汇管理局等大约七个部门。
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等资料。
办理进出口权流程:
1、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
2、到工商局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3、到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
4、刻“报关专用章”一枚。
5、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
6、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备案办理IC卡审批,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
7、到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
8、到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垫付退税是指进出口代理韩国出口退税垫资的服务内容。
一般指做贸易的生产企业或者贸易公司韩国出口退税垫资, 委托进出口代理办理出口业务时,代理公司代办退税时,代理公司自己拿钱去提前预支给委托公司的退税款。这个是为韩国出口退税垫资了方便委托公司回笼资金。
一般来讲,如果自己去做退税,可能会存在很多退不来税的风险,或者是退税时间长,一般为2-3个月时间。 垫退税的话,一般在生产企业开具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收齐尾款,提单扫描件,报关单和放行通知书,及购销合同及产品明细,这几个条件备齐后,就可3天内把退税预支给委托方。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公司选择进出口代理公司做的原因。
如果是这样操作,那么建议找第三方做买单出口报关了,也就是整套报关资料。
1、从申报到领取到税金,一般都在三个月以内。如果是找外贸公司代理,外贸公司可以先垫退税款给你,多给点代理费而已,很划算;如果是自己出口,可向银行押税,即以凭退税凭证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
2、税务局对于出口人的退税申请,要么全部否认,要么全部接受,不可能出现部分退税的情况,这与不合逻辑。你的预算与实际拿到手的肯定一样。现在出口退税额度较大,退税资金充裕,不会出现拖欠的情况。放心,没有猫腻。只有一种情况,会造成预算与实际到手的不符,那就是在此期间国家调整了出口退税率。这可没办法。
3、还有要注意增值税发票的品名一定要与报关单一致。这很容易出错。有时候委托人给报关行的委托书上品名是一种,实际报关时报关行可能会根据情况调整品名,比如,你写的是婴儿连体装,他写的是婴儿蛤衣。这两者其实指的相同的东西,地域不同,惯用语上有差别。如果是“婴儿连体装”为品名的增值税发票。这将导致不能退税,或者很麻烦地要求海关出证明。所以,最好在报关单退回后再要求卖家开发票。
本文目录一览: 1、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的具体流程 2、垫付退税是什么意思?怎么操作的? 3、我有一票货正式报关出口到韩国+,然后不收外汇+也不做出口退税可以吗? 4、是否可以在韩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