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登记证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admin2个月前财务代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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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登记表后,按照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纳税人填写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有:企业名称、经营地点、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批准开业证照文件情况、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使用品种、税务代理、所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附送件等。

其中:企业名称按照批准开业机关注册登记的名称填写。

经营类型按照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有经济、股份制经济、联营经济填写。

行业按统一分类标准填写,如工业,商业、物资供销业、交通运输业等。

经营范围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填写。

经营方式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自产自销、加工、修理、修配、委托收购、供销、批发、批零兼营、零售及服务项目填写。

注册资金中固定资金按固定资产金额填写;流动资金按企业实有各项资金填写。

税务登记需要填哪些表,具体些

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时候是必须要填写税务登记表的。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首先营业执照法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房屋出租合同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税局填写办理税务登记证表格(分为企业、单位、个体等),需缴付手续费(约15~20元)。现在的税务登记证是两本合为一本:地税及国税。

A.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 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见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三)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

税务登记证费用10元。

B.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见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税务登记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税务登记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登记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答:根据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的规定:“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导语:税务评估是一个纳税服务过程。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设置能够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和掌握纳税人财务核算和相关经营情况的纳税申报表,并结合审查账簿报表,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纳税申报中的错误与偏差,帮助纳税人提高纳税申报质量;纳税评估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错误而产生的涉税问题,充分体现税务行政执法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为了及时调节国家经济、体现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是对财税政策的及时更新获取,以及多种税收方案优化选择的结果,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航天信息软件可帮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树立风险成本意识,分析各种可能导致的风险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避免落入偷税、逃税负面陷阱,并从多方位对筹划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及企业综合效益充分论证,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和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特点、具体方法,从整体税负轻重角度应用财会知识进行实操,优化选择标准是尽可能在税负较小情况下,实现企业整体利润最大化。

—需要缴纳的税收

通常情况下,餐饮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3个,分别是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营业税暂行条例对纳税人的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这意味着餐饮企业都需要缴纳营业税,应纳税金额是营业额乘以5%。城市维护建设税则按营业税税款金额的7%缴纳(广州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7%)。在所得税方面,如果注册类型是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独资、合伙性质的企业),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即可得出应纳税额。如果注册类型是个体工商户或独资、合伙性质的企业,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税率,即可得出应纳税额。

—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营业税方面,自2014年10月1日起,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也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个人所得税方面,自2014年4月1日起,对采用核定征收方式附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业户以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每月经营收入不足2万元(原来的标准是5000元/月)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0。自2014年9月1日起,对个体饮食行业每月经营收入额不足 21,875元的,不征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税收负担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广州市餐饮行业的税收负担总体上是稳定的,维持在6.9%左右,而全市的地税税收负担率约8%。国家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出台的一系列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结构性减税优惠政策,将促使我市餐饮行业税收负担率呈稳中略降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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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包括哪些?

根据《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并于2004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我国税务登记大体包括以下几个种类:

(一)设立登记

《征管法》第15条规定,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以上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合法证件;

4、生产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6、法人(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章。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的税务登记代码。税务登记代码由省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编制,统一下发各地执行。具体规定为: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从事生产、经营的外籍、港、澳、台人员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相应的有效证件(如护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号码。

(二)变更登记

《征管法》第16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有: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等);

4、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等);

3、其他有关资料。

(三)停业、复业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在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纳税人按期复业的,以核准停业期止日期作为复业日期;提前复业的,以提前复业的日期作为复业日期。纳税人需按时领取原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等资料。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在停业期限满前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批停业期限。对停业期满未申请延期复业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主动实施复业处理,视为正常营业纳税人管理,并将原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交还纳税人。

(四)注销登记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5条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2、《外管证》。

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六)扣缴税款登记制度

对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履行扣缴义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税务登记的范围包括哪些

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

(1)设立税务登记,按照“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要求,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无需单独到税务机关办理该事项,其领取的证件作为税务登记证件使用;

(2)变更税务登记

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③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

④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

⑤改变产权关系的;

⑥增减改变注册资金的。

(3)注销税务登记

①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

②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③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④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的。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一) 个体工商户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税务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证明;

(二)企业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企业税务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6.房产证或地址证明(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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