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是交到党员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但党员档案不一定是放在党支部里。党员档案和党员关系是分开的。
很多党员的党员档案会和人事档案放在一起(人事档案一般放在人才市场或是人事局),但党员关系可能会放在自己工作的单位支部,小支部没有保管档案的条件。你可以在你人事档案所在地咨询一下,是不是党员档案也存放在那了。
支部不一定查得到你的党员档案所在地,如果他们愿意帮你查,可能也要咨询上级党委看看上级党委有没有记录(这个比较麻烦)。
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一样,和本人关系最大,本人是一定要弄清楚在哪,要不需要用到的时候就很麻烦。建议你先咨询人事档案所在地,也许就会找到你的档案了。
不过你已经交十年党费应该早就已经是正式党员了吧,已经是正式党员的话,貌似要用到党员档案的情况就很少,基本用不到了吧。
你去党委组织部门查。他们有收交党费的凭证。还可找当时收党费的组织委员、党小组长,求他们证明。
这个答案是抄来的,但是是符合程序的处理方式。你看看吧。对你目前会比较有参考价值。
党员档案丢失,最重要的是补办入党志愿书。补办程序如下: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如发现这种情况,就要一追到底,严肃处理。因此,党支部只有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1、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4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6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6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7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8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定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内第8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这有点不正常,二十多年了,你的党费是怎么交的?假如这二十多年间,有哪个单位或哪个组织收你党费的,就直接找他们,即知道组织关系在哪里。要是没人收你党费的,就找告知你档案丢失组织,他们知道你丢失的组织档案该从哪里重新补办。假如他们还不知道,就直接找原部队连队,由连队支部开介绍证明,到营部或团部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到地方即可。
党员档案丢失可以补办。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证实你的党员身份的,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义务兵服役四年在部队入党,退伍后组织关系转到了老家,二十多年后被告知组织关系档案丢失了我该怎么办? 这有点不正常,二十多年了,你的党费是怎么交的?假如这二十多年间,有哪个单位或哪个组织收你党费的,就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