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核定通知书是办理契税减免后给您开具的票据,作为您减免的证明票据。
做为房屋买卖是不需要契税票据的,做为卖受人需要重新缴纳契税的。
以下是交易房屋所需要的手续
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
参考答案:
需要的材料有:
1、产权证原件,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签定详细的买卖合同。如果是普通住宅,产权两年以上,交契税(1.5%)。
参考答案:
各地不一样的。
有的要房产证与土地证,有的只要房产证。有的要见夫妻双方,有的地方只见房产证上写着的那一个人。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
参考答案:
需要的材料有:
1、产权证原件,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签定详细的买卖合同。如果是普通住宅,产权两年以上,交契税(1.5%)。
参考答案:
各地不一样的。
有的要房产证与土地证,有的只要房产证。有的要见夫妻双方,有的地方只见房产证上写着的那一个人。
山东省征收契税施行细则(1954年8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1998年7月1日废止)
第一条免征契税通知书:本细则依中央契税暂行条例,华东军政委员会关于征收契税免征契税通知书的指示及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之。
第二条:契税由各专署县(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征收之。
第三条:本省所用契别计分买卖、典当、赠与、交换、分析、继承、建筑七类,契纸共分印契、草契两种,统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财政厅规定为两联式。印契第一联交业户收执,第二联存征收机关。草契第一联交业户凭以投税,第二联由经售机关报送征收机关存查。
第四条:印契、草契由各专署或县(市)印制。印契盖契税专用印后由县(市)人民政府发售应用。草契由县(市)人民政府发交所属区或乡政府发售应用。省属市之印契、草契统由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局(科)印制。印契盖市人民政府印后发交房地产管理局(科)发售应用。草契发交房地产交易所发售应用。
契纸工本费数额,由各专署、市呈请山东省人民政府核定之。
第五条:投税人于土地房产取得所有权后,须请领草契,详填房地坐落地点、四至、数目、价格及立契日期,除由立契人、产邻及交易员(中证人)于草契盖章外,并须经当地乡政府(在乡村)或派出所(在城市)作监证,产业不属同一地区者,须经两方乡政府或派出所监证。
第六条:各监证机关作监证时,查明产权及价格属实,并无其他疑问者,即于草契上签注监证字样,并加盖戳记,交投税人依限向征收机关完纳契税。
凡机关、部队、学校、党派,受国家补贴的团体、国营和地方国营的企业与事业单位、以及合作社等,凡有土地房屋的买、典、承受赠与或交换行为,经监证机关监证后,由取得权利的单位持草契与上手契、证向征收机关进行登记,免征契税,并不再发给印契(如与群众交换房地,仍发给群众印契),草契留征收机关备查。经公产管理机关标卖给群众之公产,由取得权利人持公产管理机关发给之执照迳向征收机关投税领契,不再办理监证手续。
第七条:征收机关收到投税人呈缴草契及各项证明文件后,应立即进行审查。如无不合,即令投税人缴款,并在契纸上加盖印信,连同证件发还投税人,如有疑问或发现手续欠缺,应详细询明或通知补正后,再依规定办理。
投税人呈缴草契及证件后,征收机关如不能当时审定核税,应先发给收件清单,载明草契及证件种类、件数,加盖印信及经手人名章,交投税人收执,凭以换领原件。
第八条:投税人于办理契税时,须向征收机关呈验其上手契(即以前业主之老契)或土地证,如上手契纸并未投税者,应依照现值价格核算补税,其税款由权利出让人负担,但征收机关得责成取得权利人垫缴,并另发通知书证明补税数目,交由取得权利人向出让人索还之。呈验土地证,以在完成土地改革之乡村颁发土地证后第一次之产权转移为限。如经过一次转移税契再转移时,仍须呈验上手契。
第九条:追验上手契,以一个为限,如有疑问时,得追验第二个上手契,上手契之业户如有迁移、死亡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呈验上手契时,得由投税人提出证明,免予呈验。
第十条:以其他方式支付产价取得所有权者,按买契纳税,以抵押借款等方式支付产价取得使用收益权者,按典契纳税。
第十一条:凡因分家、离婚及嫁娶带地者,经将原契或土地证连同分家等证件呈验后,另换新契,免征契税,只收契纸工本费。
前项土地房屋转移变动数目,征收机关须于土地证备考栏内注明备查。
第十二条:凡属继承之土地房屋,继承人应于继承权确定后持同继承单据及原契或土地证向征收机关呈验,另换新契,只收工本费,免征契税。
第十三条:凡按照土地改革规定不予颁发土地证之大、中、小城市,新建房屋于建筑完成后,须备具申请书,详填房屋坐落地点、四至、房屋间数、落成日期、土地面积及土地所有权人姓名、住址,向征收机关申请登记,发给建筑契,只收工本费,免征契税。凡乡村在其自有土地上建筑房屋者,由建筑户持原契或土地证,经乡人民政府证明向县征收机关在原契上注明建筑间数、落成日期,不发建筑契。在别人土地上新建房屋,与建筑完成后,与城市同样办理申请登记,发给建筑契。
第十四条:凡未施行土地改革之城市郊区,在契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之未税白契(包括上手契)及其他类似契据之白契,不论时间远近,均应照章补税,领取红契。
第十五条:补税限期,由土地房屋所在地之县市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酌定,呈报省府备案,并在当地广为公布,传众周知。其逾期未报者,应照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完纳契税,并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凡在本细则施行前已公告补税限期之县市,在细则施行后不再另定补税限期,其因逾期过长,缴纳税款确有困难者,得酌予缓征、减征或免征。
第十六条:凡逾期不报或匿报契价,或实系买、典、赠与、交换而以继承、分析等名义立契意图逃税者,准由人民检举,经查实处罚后,得提给罚金百分之二十的奖金。检举人如不愿公开其姓名,可予保守秘密。
第十七条:赠与及本细则第十四条所称之未税白契的现值价格,由征收机关会同当地区乡政府、农会、房地产管理机关、房地产交易所、工商机关及熟悉房地产情况之公正人士按市价评定之。其他有关契税之评价同。
第十八条:已税契纸如有毁坏或遗失时,其补契手续照契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办理。但毁坏之契纸尚有残余部分可资证明者,得由业户迳向征收机关声请补契。
第十九条:立契应一律填写本名,不得使用化名、别号、堂号。其契载姓名与本名不符时,得责令改正换契。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施行。
二手房满两年,不可以已契税减免通知书的日期为准,这个应该以房子下发产权证的时间为准
楼主,你好
提供资料:(复印件2份)
1. 填写《契税减免申请审批表》
2. 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符合减免的政策文件
3.批准改制文件
4.公司章程
5.减免申请
6.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
用地来源为划拨的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收据、契税申报手续
二.操作流程
1.在了解清楚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后,向申请人发放《契税减免申请审批表》。
2.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3.根据申请人符合减免类型的情况写出契税减免审核报告。
4.经各级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后,予以办理减免税,并打印减免税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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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的房交所里面,到契税缴纳窗口去填写申请表,携带本人户口就可以免征契税通知书了。
农村户口契税是全免的,如果按照你均价上报的话,契税可以少缴纳2860元。但如果是买二手房,考虑到包费用的话,你还需要缴纳个税1%。所以你最好低报一点。估计每平方3000多点。但是,如果买新房就不存在免征契税通知书了。
渝北区的房交所我知道的有两个免征契税通知书:一个在两路、另一个在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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