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征税对象分类
我国现行的税种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流转税类。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别着急,我知道你很想知道这些税种为什么叫流转税,下面会有个很形象的栗子给你吃)。
2、所得税类。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类。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等。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个人感觉能经常缴这些税的,都是土豪啊。
4、行为税类。如印花税、屠宰税等。
二、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税收按其管理和使用权限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还有一句清如水的总结(敲黑板,咳咳,睡觉的同学醒一醒,我要扔粉笔打你脑袋了):
价内税由销售方承担,价外税由购买方承担。
四、按计税标准分类
按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从价税的税额多少将随着价格的变动而相应增减。比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税种都属于从价税。
从量税是按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采用固定税额征收的税收。比较常见的像消费税中的啤酒、柴油、汽油等应税消费品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属于从量税。
国税与地税
下面我们再来理清一个经常听说的概念:国税与地税。(有没有人能坚持看到这一段而不睡着啊,理工狗的苦,看到这些就犯困,我宁愿去修个车。)
依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中国税务部门可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两个不同的系统。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
例如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等一些税费是由国税局系统征收。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等一些税费是由地税局系统征收。
一般纳税人
大家可能经常听说一般纳税人这个词,现在有请他粉墨登场。终于等到你,快出来吧,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敲黑板,注意啦!)
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并且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等好处。所以下次前台MM再告诉你不能开增值税专票时,可以一脸惊讶的对她说,天呐,你们单位居然不是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与营改增
前面铺垫了那么多,终于到了本期课题最重要的部分了——增值税与营改增
一、什么是增值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还记得前面说过的流转税吗?)。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并且增值税实行的是“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老板您的公司从东风购进帅气的天龙卡车30台,金额为1000万元(这里为方便计算,此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下个例子中会告诉你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的区别),但您公司实际上要付给东风的车款并不是1000万元,而是1000+1000*17%(增值税率按17%)=1170万元。
为什么购进的车辆价值才1000万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万元呢?因为这时,您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万元的增值税,这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属性决定的。这170万元增值税对您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东风收了多收了这170万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东风所有,东风要把170万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东风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接下来,如果您的公司把购进的30台东风天龙改装成专用车辆,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万元(不含税金额),您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货款也不只是1500万元,而是1500+1500*17%=1755万元,因为B公司这时做为消费者也应该向您的公司另外支付255万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您公司的“销项税”。您公司收了这255万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您的公司所有,也要上交给国家。所以,255万元的增值税款您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这时候很多税务小白就会说了,哎呀,增值税税率好高,这是赤裸裸的剥削啊。胡扯!增值税的算法是“销项税金减去进项税金”。销项税金,就是指不含税销售额乘以税率,所谓进项税金,是指“买进产品时已经给国家交过的税”。算了,还是接着让栗子告诉你们吧。
前面说过您的公司购进天龙卡车时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万元(进项税金),销售专用车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万元(销项税金)。如果您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您的公司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万元,而是:255-170=85万元。(哎呀,这个例子真的好生动,赞!)。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
去了有些酒店你问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台MM两手一摊,抱歉帅哥,我们这里只能开普票。你犹豫了半天,看着娇羞欲滴的前台软妹,还是选择了住下。
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哪些区别(咳咳,记好了哦,以后住酒店可以给前台MM科普这个,至于为什么要科普嘛,嘿嘿。):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三、营改增
这是前段时间的一个大热话题啊,知道这个,在约会前台MM的时候,就不怕没话题撩妹啦!嘿嘿。
1、什么是营改增?
营改增,全称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就是国家打算在“十二五”期间,将营业税这一税种基本取消,本来在营业税征收范围的行业,全都转为增值税。原营业税的行业主要包括金融、餐饮、房产、交通等,简单地说就是“衣食住行”,而传统行业比如制造业等一直是增值税范畴。
2、营业税和增值税有什么区别?营改增的好处是什么?
营业税是一种根据营业额征收的税,一般税率是5%。比如你营业额100万,那么就要交5万的税,优点是非常方便简单,是个人都会算。但是营业税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流通过程中要重复征税。比如,我从别人那里花100万租了一栋写字楼,出租方因为这100万的营业额交纳了5万的营业税(100万*5%),如果此时我120万把这栋写字楼转租出去,我还要根据120万的营业额再交6万的税(120万*5%)。也就是说,一个产品流转过程越多,要重复缴纳的营业税也就越多。一个产品如果流转五次才到消费者手里,消费者实际上负担了五次营业税。
如果改成增值税,情况大不一样。前面说过增值税的算法是“销项税金减去进项税金”。比如120万(含税价格,房屋租赁的增值税率为11%,注意和上例的区别)将写字楼转租出去需要交的销项税金是“120万/(1+11%)*11%=11.89万”(大家在这里一定会有疑问,咦,为什么不是120万直接乘以税率11%,这里需要跟大家说明一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付款的价格一般都是含税价格,再计算增值税的时候要把计税的标准换算成为不含税价格,所以要先除以1+增值税税率),写字楼在租给我的时候出租方已经给国家交了“100万/(1+11%)*11%=9.91万”的进项税金,所以我实际要交的税金,就只有“11.89万-9.91万=1.98万”了,有没有觉得很神奇,税率从5%变成了11%,居然少交税了,这是因为增值税只对增值的20万元这部分缴纳税款,而营业税的计税基础却是120万。(快醒醒,下面是重点)。
需要说明的是,只要是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进项税金都可以用来抵扣销项税金,抵扣不完的还可以留下来以后慢慢抵扣。比如我今天花了100万元(想必大家含税和不含税价格已经弄清楚了,下面的例子中为了数据的简单运算,统一都是不含税价格)购买原材料,这100万元采购成本形成了17万进项税金,但是我的公司这个月只销售了50万产品,此时我的进项税金是17万,销项税金只有8万5(50万x17%),应交税金是负8万5(销项8.5万减进项17万)。当然国家不可能倒贴你钱,此时你的应交税金就是0,下次你再有销售产品的时候还可以继续抵扣8万5。
上面说的都是P民的好处,那么增值税既然会导致税收下降(绝对是误解),为什么国家还要大力推行营改增啊。很简单!因为增值税可以防止偷税漏税啊,增值税的推广实际上在全社会构建了一个税务的监督链。怎么个监督链呢?比如B公司从A那里买了一批原材料,在以前的时候,B可以要发票也可以不要,可是现在呢,必须要啊!为什么?营改增了啊,可以抵税啊,17%呢!B把发票要过来,可以当做自己的进项税金冲抵销项。这样月底就可以少缴税啊。这样在B的要求下,A就必须开发票了。同样的B把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卖给C,C在买的时候也会出于抵税的目的向B索要发票。C在转卖给D的时候一样。这样层层流转,监督链就构建起来了。谁要是想偷税,得把17%的税率钱先让出来给自己的客户,傻子才会干呢。
回到营业税,我刚说了营业税会带来重复征税,但是为什么还是有很多行业以前只能征收营业税?
原因很简单:许多行业无法确认进项!我如果是一个生产厂商,我花100万买一套设备来生产产品,这100万设备的17万税金都是我的进项,我在之后销售的时候,这17万税金我可以用来抵扣。但如果我是一家软件行业,我主要依靠的是那些高智商的程序猿,而不是机器设备等产品。我在聘用程序猿的时候,并没有交过增值税,所以我根本没法抵扣。也就是说,我如果花了100万请人给我设计了一套软件,这100万成本得全部由我自己承担,而不可能像买一套机器一样,可以扣除个17万。
一、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根据《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如某企业于2017年1月份办理税务登记,2月份购进若干机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期间并未进行生产经营,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至3月份到税务机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其2月份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二、超过认证期限的增值税抵扣凭证还能认证抵扣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之前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进行认证并稽核比对)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认证时发现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失控发票,还能不能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 》(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能不能认证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发票的种类项目: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扩展资料:
发票的开票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答:1增值税专用发票VS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票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领购使用。
△税款是否允许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作为一般纳税人购买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除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用于税款抵扣。
2、发票不可随便开,三个方面要注意
△要注意开具时间和范围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要注意开具流程
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纸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在税务实务中,纳税人应当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发票信息一次性全联次打印,不得出现票面开具的名称等信息与电子信息不一致情况,例如不能以“钢材”代替同类产品,应一一对应品名。如果货物种类较多的,可以按照批次进行开具,但必须要附清单,否则也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要注意千万不可虚开发票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些都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盖章要求清晰可辨认,不能只盖一半或有残缺。
发票大致包括三大类:国税发售的发票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普通发票又包括:普通商品发票 、加工修理修配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收购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粮食销售发票、出口商品发票、其他收入发票和套印纳税人衔头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各种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据,如火车票,飞机票等。其特点是票面不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使用面相对窄且固定,使用单位是国有性质,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目前只限于税法中列明的几个行业使用。普通发票,按管理权限分为国税发票和地税发票,还可按税种、按行业、按票面金额或者使用范围的不同分为多种,有商品销售发票,有饮食服务业发票,有旅游业发票,有娱乐业发票,有广告业发票,有其他收入发票等等。这些发票的共同特征是,在发票的票头用激光油墨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实施新税制以后,为适应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要求而设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记载商品或劳务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主要依据,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证明。与普通发票相比,其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所以,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授权的单位印制,票样也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专用发票按照使用文字的不同可分为中文版、中英文版、维汉文版和藏汉文版四种;按照票面金额的大小又可分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和千万元版四种;按照开具方法的不同,还可分为人工填开的一般专用发票和计算机用发票。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二联为发票联,三联为抵扣联,四联为记账联。为了方便纳税人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印有七联的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间使用,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是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只能开普通发票。
税务局开发票的流程:
1、申请人去税务局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填写税务登记证副本;
3、验证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的购买协议;
4、填写纳税人的一些银行的账户信息以及上交银行卡进行基本的交税并开具发票;
5、发票盖章即可。
房屋纳税
开税票的方法
一、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需报送的资料
付款方对所购物品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购销合同。
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税务发票的注意事项?
(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3)开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5)销货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理开具。
(6)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综上所述,关于以上问题,建议根据自己营业的方式,进行开税务发票,并且要根据法律,合法开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本文目录一览: 1、关于税务的基本知识 2、关于发票认证抵扣的常见知识点有哪些 3、发票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包括哪些项目? 4、增值税发票的这几个常识对纳税人的重要性 关于税务的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