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流程和刑事诉讼流程(民事诉讼流程和刑事诉讼流程包含哪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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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流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民事诉讼流程和刑事诉讼流程: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流程和刑事诉讼流程的起诉状民事诉讼流程和刑事诉讼流程,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4、送达传票,通知原、被告按期出庭;5、条件;6、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民事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民事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法律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事情,而且更多的人慢慢的被普及法律的相关知识,所以他们也会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起诉别人,那么民事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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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宣判。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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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民事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民事纠纷起诉流程有:

1、由原告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如果被告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诉状和相应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

其中的诉状和证据材料应该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法院决定受理后,按法院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

3、根据法院安排生产进行开庭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4、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检察院对于案件进行起诉的步骤有检察院审查并且受理该打架毁坏财物案件的案件,然后对证据不足或者相关材料不足的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和完善。最后根据案件的情况,决定是否要进行起诉。

二、检察院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1、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

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处理案件的流程

一般的刑事诉讼过程,是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主要应当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是否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是有期限限制的,即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卷材料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案件到检察院后起诉的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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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流程

一审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司法程序怎么走

司法程序按照以下步骤走:

1、诉讼阶段,准备好诉讼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书写诉讼状,如实把事情的经过用书面形式表述出来;

2、受理阶段,法院会对述求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标准的,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法院决定对此立案;

3、审理前准备阶段,法院会给被告发放传票,传唤被告,这期间可以互相拿出自己的相关证据,期间双方可以调解;

4、开庭阶段,法院正式受理,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此事的调查,双方的辩论,以及评议到最后的宣判。

根据案件的性质,司法程序可以分为民事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民事纠纷的审判程序就是诉讼程序。根据案件的简单程度和复杂程度,司法程序可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大类。普通程序通常是书面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受理。经过审查发现符合立案的法律要求的法院决定立案;审判前的准备。向被告送达传票,提出抗辩,交换证据,法庭允许调解。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审议和判刑。简易程序是现场适用的行政处罚程序,也称现场处罚程序。现场处罚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组织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一、事 诉讼 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一审 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 起诉书 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 答辩状 ,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 开庭审理 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 证人 的权利义务民事诉讼流程和刑事诉讼流程,证人作证民事诉讼流程和刑事诉讼流程,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 代理 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审程序 民事诉讼流程和刑事诉讼流程: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 二审 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二、民生诉讼的特征: 公权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 民事纠纷 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 人民调解 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诉讼外调解协议的履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觉,不具有强制力,法院裁判则不同,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 强制执行 。 程序性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法院的裁判被上级法院撤销,当事人失去为某种诉讼行为的权利等。诉讼外解决民事纠纷一的方式程序性较弱,人民调解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则,仲裁虽然也需要按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但其程序相当灵活,当事人对程序的选择权也较大。 特定性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它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不是民事主体之间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不能纳入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如伦理上的冲突、政治上争议、宗教上的争议或者科学上的争议等不能成为民事诉讼调整的对象。对于无讼争性的非讼事件,虽然各国的普遍做法是由法院主管,但都规定民事诉讼流程和刑事诉讼流程了与民事诉讼程序不同的非讼程序来处理。[2] 自由性民事诉讼反应民事主体权益之争,民事主体不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有依法处分其权利的自由。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有权依法处分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被告也有权处分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正因为如此,民事诉讼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机制,诉讼中的和解制度和调解制度,对当事人处分其权利具有独特地意义和作用。对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胜诉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也可以不申请执行。但是,在 刑事诉讼 和行政诉讼中情况则不同,刑事诉讼中 公诉人 与被告人不能进行和解或调解,行政诉讼中就行政法律关系的争议,也不适用调解方式解决,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行政机关胜诉后也无权放弃自己的权利。 活在当下,我们难免会有与他人发生纠纷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买卖纠纷,工程纠纷, 劳务纠纷 , 经济纠纷 等等。当我们的纠纷无法进行协商解决的时候,还是要通过仲裁机构帮助解决。而当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时候就要走诉讼途径了,通过上文,我们也清楚了解了 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 。

刑事诉讼全流程是怎样的

一、 刑事诉讼 全流程是怎样的 1、接受委托2、审查 管辖 3、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4、会见被告人。5、调查和收集 证据 。6、出庭准备。7、法庭调查。8、法庭辩论。9、休庭后工作。刑事诉讼中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刑事诉讼的流程问题,刑事诉讼的流程。 立 案 一、公安机关的 立案 范围 管辖一般的刑事案件。 二、检察院立案范围 1、 贪污 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 渎职犯罪 ;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非法拘禁 、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 立案侦查 ;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报案、举报、控告(举报信、控告书);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报案、举报; 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 ,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检法不予立案得,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四、被害人立案权利救济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侦 查 一、流程 1、讯问犯罪嫌疑人。 (1)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对于不需要 逮捕 、拘留(逮捕证、拘留证)的犯罪嫌疑人,可以 传唤 到犯罪嫌疑。 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3)传唤、 拘传 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询问 证人 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勘验、检查 4、搜查证 5、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通缉 8、侦查终结 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1、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提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 律师 为其提供 代理 申诉 、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 取保候审 。 3、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4、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审查起诉 一、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二、审查起诉的结果 1、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起 公诉 ; 2、不起诉 三、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权利义务 1、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 辩护人 。 自诉案件 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 授权委托书 doc、刑事委托协议doc)人。 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 诉讼 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 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自 诉 一、刑事自诉立案提交的材料 1、提交自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 身份证 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5、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即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或 法医鉴定 等。 6、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原告应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反诉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 三、当事人的权利 1、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四、自诉案件的案件 (一)纯自诉案件 1、侮辱、诽谤案(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人死亡的除外); 3、虐待案(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除外); 4、侵占案。 (二)公诉与自诉案件交叉案件 1、 故意伤害 案( 轻伤害 ) 2、侵犯通信自由案 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刑法 分则第3 章第1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4、侵犯 知识产权 案(刑法分则第3 章第7 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5、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 以下 刑罚 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既可公诉又可自诉: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 审 一、开庭准备 1、将人民检察院的 起诉书 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 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附: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等应当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经济状况证明,人民法院依法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除外; (4)申请事项依法在本区审理或者处理的相关证据;(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犯罪嫌疑人已被侦查机关传讯或采取强制措施的证明,但人民法院依法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除外;(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与申请事项和请求相关的案件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2、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3、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二、 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指控事实发表意见,询问被告人,审查核实证据。 3、法庭辩论: 公诉人 发言、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4、被告人就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 三、宣判 (一)判决种类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 判决的形式 1、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 判决书 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2、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四、 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二 审 一、上诉提交材料 上诉人应当在 一审 裁判文书规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院递交,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同时提供身份证, 委托律师 的应提交。 二、上诉和申诉期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收到判决10日内)裁定(收到裁定书5日内),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三、 二审 审理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四、 二审程序 1、庭前准备; 2、开庭审理 3、宣判: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再 审 一、申请再审提交材料 1、再审申诉状,并应按照原审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 再审申请书 副本;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 二、提出时间 1、一般而言,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2、以下特殊情形下,超过两年的,应当受理: 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②在期限内向法院申诉,法院未受理的; 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三、再审情形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 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再审审理期限 应当在作出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综上所述,对于在社会中出现的涉嫌犯罪的时间,公安机关会进行初步的调查,如果确实存在犯罪事实的那么会对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然后就会予以立案,接下来就会进行一系列的刑事诉讼的整个流程,按照规定来对案件进行审理。

诉讼流程

法律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以民事诉讼为例,民事诉讼流程: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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