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税务机关代开。代理商开发票给厂家可以去办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去税务局管理部门申请领购发票或去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
可以去找一些医药的公司进行开票,或者是与一些可以开票的药店进行一下合作。不过想要找到给自己开票的地方,就需要看代理销售开票你带理的是什么药品,如果是一些很简单的常用药,那么找到一家可以给你开票的药店很简单,只要你给的条件符合药店的需求。如果你代理的药物没有经过一些临床实验,也没有得到许可流入市场,那么你的这个药物不光要开来源是哪里,还要看开票之后需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基本上这种药物是没有要点愿意去开票的,只能够去找到一些医药公司,如果医药工资经过检测发现这个药物有一定的使用价值,那么他们就会与你商量合作的事情。
提起到药物,代理销售开票我想起代理销售开票了之前我在网络上寻找的一些兼职的时候,看到过一个消息,就是寻找药品实验者。他们给的价格很高,吸引代理销售开票了很多前去咨询的人,但是我感觉如果是正规的医药公司想要寻找临床试验者,他们肯定会在自家公司的官网上发布相应的信息。我抱着这个怀疑也前去咨询过几个寻找医药临床实验者的人,我询问他们是哪个公司的具体是什么类型的药物,他们的回答都是很模糊,因此我可以确认,他们只是一个中介商想要赚取人头介绍费用,真正的细节他们也都不是很清楚。因此,如果大家想要去赚这份钱,还是需要去医药公司的网站上进行寻找。
在这里还要说一下我自己的建议,我们在网上经常会看到一些减肥药物,我个人是不建议去食用的,因为不单单是郭美美的药物被查出了问题,前几年的一些流行减肥产品也都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其实我们可以思考一下,我们减肥主要是剪掉我们体内多余的水分以及脂肪,那些减肥产品不是让我们不断地上厕所,就是让我们感觉头晕目眩。虽然是有点效果,但是不是拉脱水,就是身体出现问题。
以上是我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直接在进货时要求供货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当顾客来购物时,也可以开具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给顾客。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
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扩展资料:
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发票
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企业的委托,在保险企业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保险代理服务收入应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可依法委托保险企业代征。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等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2017年12月31日前,个人保险代理人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委托方可以直接开票给受托方。
税法是允许的,税法书上有专门关于“代售货物”处理方法的规定(视同买断和只收取手续费两种情况分别给予代理销售开票了说明,自己看看书)。
代理销售开票你的情况就是只收取手续费,委托方可以直接开票给受托方,受托方按收取的手续费给委托方开机普通发票。
但受托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有说法代理销售开票:
1、受托方与客户可以签订代销合同,货物供应方为委托销售单位,三方盖章生效。
2、受托方直接以委托方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合同双方为委托方和客户。
【资料拓展】
委托代销的特点是受托方只是一个代理商,委托方将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在委托方。只有在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出委托方。所以,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主要类型
一、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
二、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
三、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这种类型就是日常所说的视同买断,受托方以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
四、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结合。
涉税问题
一、税法上关于委托代销的规定是:
(1)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代销协议;
(2)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3)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确定的价格销售,并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
(4)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实际上,该企业的整个操作过程基本上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只是总公司与各门店之间签订的是代销合同购而非销合同(或协议),因此需在合同签订上作一点变动。为什么要将原有的经销改为代销呢?如果按代销方式进行操作,各门店的样机属于代销商品,在未销售之前,不需要和总公司进行结算,而且所有权也属于总公司。对总公司而言,该部分商品属于代销商品,未实现销售,不需要开票结算,而要在收到代销清单后才开票结算。
二、在委托代销的情况下:
(1)若委托方不给予手续费且不加价销售,由于委托方企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受托方企业属于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但由于收到受托方企业开的专用发票可抵扣,实际不缴纳增值税,由于没有取得手续费也不缴纳营业税。但在实际中这种现象是很少存在的。
(2)若给予手续费且不加价销售,由于受托方企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同上。另外就手续费征5%的营业税。注意在此时单独收取的手续费并不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这是因为价外费用的收取对象是受托方的顾客(他的下家)而不是委托方(他的上家)。而手续费的收取对象是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顾客。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3)在加价但不收取手续费的情况下,受托方就销售额全额计算销项税额,就从委托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就加价部分缴纳实际负担的增值税。同时加价部分作为代销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4)在加价且给于手续费的情况下,受托方就销售额全额计算销项税额同上。同时加价部分和从委托方取得的手续费作为代销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根据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一的名词解释,销售代理属于“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代理费用也就是代理销售佣金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
税收编码:3040802990000000000
货物和劳务名称:其他经纪代理服务
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经纪代理服务
本文目录一览: 1、做医药个人代理,进药店销售,最近药店都统一要求开票,我该怎么办? 2、委托代销可以给第三方开票吗? 3、销售代理费怎么开发票 4、代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如何开票 做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