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委托代征的,应当重新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纳税人,所扣缴的税款,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直接付给代扣代缴手续费,不需要签任何书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也就是说,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法定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后,由税务机关直接向他们支付代扣代缴手续费。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税务机关按照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和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可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这种情形的,税务机关应当与代征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二条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第十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与代征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第十七条第八款规定:在有关规定确定的代征手续费比率范围内,按照手续费与代征人征收成本相匹配的原则,确定具体支付标准,办理手续费支付手续。
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规定,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企业灵活用工就是依托个税代征模式开展而来的。所以选择灵活用工平台时,应优先查询是否有相应的委托代征资质。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委托代征双限规定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有限原则和有限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根据《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委托代征的,应当重新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
《委托代征协议书》签订后,税务机关应当向代征人提供受托代征税款所需的税收票证、报表。
详见:
(税总发[2015]1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委托代征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文目录一览: 1、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2、委托代征资质怎么申请 3、委托代征范围 4、委托代征权属于征税主体职权吗 5、代理记账:印花税管理规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6、灵活用工再...
本文目录一览: 1、代理记账:税务总局77号公告,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委托代征资质怎么申请 3、灵活用工再变天!委托代征受“重用”,个体工商户成“弃子” 4、委托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