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委托人(民事委托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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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委托代理人是怎样规定的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被委托人如果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用到委托书的事务越来越多,来参考自己需要的委托书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篇1

委托人:××市经济贸易公司

地址:××市××区太古路19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经理

受委托人:xxx

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与××市运输公司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一般授权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马代理权限为:

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

委托人:××市经济贸易公司

(盖章)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篇2

委托人:__________,姓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____________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篇3

委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

2、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代理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篇4

委托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委托人现委托以上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____审),作为我方调解/诉讼/仲裁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1、授予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可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或者提起反诉、上诉、申请复议、签收调解书、判决书等权利。

代理期限:从授权之日起,至本案调解/判决/仲裁终结之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篇5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职务)、(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参加此次招商工作座谈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参加本次招商座谈会议的各项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期限自起至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日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篇6

委托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兹委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代表本企业为(项目名称)的代理人,其权限如下:

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执行总经理 (身份证__________)为我单位全权代表,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_______等具体工作,并签署相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和处理与本次转让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宜。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因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名 ):_________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篇7

委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

受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现委托xx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我的名义在委托期限:20xx年6月6日至20xx年6月5日内到xx省xx市xx局办理并领取我的`《xxx证明》的有关事项。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和委托期限内办理上述事项签署的文件和合法行为,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xxx

二〇XX年九月十三日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篇8

致: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盖章):

签发日期: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次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负责 提供 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篇9

根据专利法第19条的规定委托_____________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 ) 为代理人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

1. 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_______的发明创造 申请或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为_____________)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

委托人声明委托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费用减缓手续。

2.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3.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代理机构接受上述委托并指定专利代理人_____办理此项委托。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

(盖章或签字)

被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

(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篇10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

通讯地址: 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 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可根据实际案情增加减少授权项目)

委托人:( 签名 )

年 月 日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篇11

兹委托办理本公司申请事项的有关事宜。委托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盖章:

委托人(企业法人签字):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人信息: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及事项:

因本人____________(阐述原因),不能亲自到校办理____________(填写所要办理的事宜)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受托人姓名)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或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事诉讼法立案委托人条件包括哪些?

一、 民事诉讼法 立案 委托人条件包括哪些? 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人委托诉讼 代理 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 诉讼 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 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 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呢?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 律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 律师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在我国律师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根据取得职业资格的不同还可以分为普通律师和特许律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是否是他们对所有的案件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事务都可以接受代理而不受限制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的律师(指内地律师)其从事的区域仅限于我国内地,其无权在我国的港澳地区以律师身份从代理业务。另外,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只有在内地取得了律师职业资格证后,才可以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但其从事的业务范围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即从事内地非诉讼法律事务及涉港、澳婚姻、 继承 案件的代理活动。可见,律师从事法律事务或诉讼代理业务也是有条件的。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所谓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指符合司法部发布的(2000年3月31日司法部第60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核准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后,就可以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主要业务包括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但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服务受到的限制更大。司法部(司复[2002]12号)《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代理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在本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的批复》规定:根据《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细则》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可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代理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在本辖区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这是在代理诉讼业务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的主要区别。另外,《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可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还不能担任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 辩护人 。但是,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符合《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时,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 、亲友时,就可被委托为 刑事诉讼 的辩护人,但在侦查阶段除外,因为侦查阶段只能由律师为辩护人。因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是否有一方当事人在其服务的辖区内,否则其就没有权利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案件的诉讼活动。在刑事案件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只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时,才可接受委托而成为辩护人,但侦查阶段除外。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1、所谓当事人的近亲属,是指与自然人之间具有特定的亲近亲属关系的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然而,我国的不同法律对近亲属范围的规定却不尽一致。 一是《民法通则意见》第12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是《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 扶养 、 赡养 关系的亲属。 三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三部法律对近亲属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刑事诉讼 法规 定的最窄,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最广。那么,在具体的应用中该任何确定近亲属的范围呢?笔者认为,虽然三部法律调整的法律关系性质不同,但是作为法律,对同一法律概念的规定不同时,应该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进行使用。另外,民法通则中的近亲属的范围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的,在其规定范围与法律不一致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来适用。还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人的亲友可以被委托为刑事诉讼的辩护人。通常情况下认为,亲友包括亲属和朋友,其范围比近亲属要广泛的多。而《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并没有采用亲友的概念,依然采用近亲属的概念。 2、当事人的工作人员 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是指当事人为单位,其工作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由于用人单位的性质不同,在判断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时,也要采用不同的标准。如企业法人,其工作人员是指与企业有 劳动关系 的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即包括与事业单位有事业关系的人员,也包括与事业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因此,在实践中应注意适用不同的标准来加以判断。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1、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人。社区是指人民共同生活的一定区域,以固定的地理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成员以居住环境为主体,行使社会功能、创造社会规范,与行政村同一等级的行政区域。从该条规定可看出,社区可以为居住在本社区的当事人推荐诉讼代理人,即可以推荐本社区的居民或者社区工作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推荐其他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同样即可以推荐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推荐本单位以外的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也就是说,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单位除可以推荐本社区、本单位的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外,还可以推荐本社区、本单位以外的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这是应该注意的问题。 2、有关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是指依法登记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 因此,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有委托人进行立案处理民事案件的,受委托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当事人的亲属。其中委托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对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等权利的行使。

民事诉讼里的法定代表人是什么?委托代理人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一般都是企业上的称呼。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

法律分析

诉讼代理人,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名义,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包括代为诉讼行为和代受诉讼行为,称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显著特征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特点,诉讼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诉讼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事项由被代理人决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民事纠纷委托人需要什么条件

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民事委托人

2、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民事委托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民事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3、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民事委托人,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民事委托人,由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民事诉讼中能否请朋友当委托人?

答案是:不一定。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但是法律对于代理人的身份有严格的要求。

代理人可以是以下几类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团推荐的公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如果朋友符合以上任意一种身份,只要准备好相应的授权委托手续,就可以到庭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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