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把发票丢了如何赔偿(员工把发票丢了辞退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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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的处理最新规定

1、受票方丢失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后应当如何处理?

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2、无需登报申明遗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条,自2019年7月24日起,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不再提交,取消登报声明。

3、无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

当前税务已经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信息的共享共用。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无需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4、仍需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填写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发票遗失了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是:第一步,于发现丢失当日,遗失人应当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第二步,登报声明作废。第三步,根据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进行复印,并提交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员工把发票丢了如何赔偿?还可以继续申报吗?

员工不小心把公司的发票给弄丢了之后,是没有办法再继续报销的。公司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定损,必须要有确切的证据。假如员工没有办法来证实发票的遗失是由公司员工造成的话,那肯定是无法让对方进行赔偿的。员工会钻公司规章制度的空子,说自己没有拿发票去报销。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将各个监控调取出来选择拿证据说话。要知道公司的每一笔经费都是大有用处的,肯定不能够出现这种空子。

所谓的发票指的就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的时候所开具的一些业务凭证,公司会给予一定的报销。大家出去办事情的时候,都会让对方给自己开这种发票。毕竟是在替公司办事,跟自己没有任何的关系。没有发票公司是没有办法进行报销的,因为会计核算的时候,原始数据根本无法对得上。发票能够证明业务确确实实发生了,没有之后便不可以继续申报。

有很多人在工作当中会选择挂羊头卖狗肉,明明不是拿经费去办事却硬要说成是办事。要知道纸是永远包不住火的,真相终究会有大白的那一天。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后果,被发现之后肯定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大家一定要懂得如何去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因为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因此付出一定的代价。

总的来说员工拿着发票去报销的时候,一定要保管妥当。一旦丢失之后是无法用足够的证据去证明的,单位不会给员工口头算账。因为用人单位会把这些发票全部都交给税务局,想去抵消一部分的税钱。替公司办事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翼翼,要把收据牢牢的保管好。每一张发票都非常的昂贵,自己一辈子工作都没有办法还得起。

发票丢失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九项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因此发票丢失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处罚金额还需结合本省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

参考:某省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涉案发票在10份以下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涉案发票在10份以上25份以下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涉案发票在25份以上的,或在5年内有两次以上该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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