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下达前公司注销(行政处罚下来之前注销公司)

admin2个月前财务代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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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还能处罚吗

公司在破产之后规定时间之内,需要向行政主管部门撤销企业法人主体,在公司法人这个注销之后,就不存在着该公司的主体资格。单位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就不存在了,就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了。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缺乏违法主体资格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客车公司注销了还需要交罚款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客车公司注销行政处罚下达前公司注销行政处罚下达前公司注销,该交的罚款还是要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罚款的内容的话行政处罚下达前公司注销,罚款是跑不了的行政处罚下达前公司注销,还是要交罚款的。

公司注销后还能看到行政处罚公示吗

不能了。单位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就不存在了

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处罚下达前公司注销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政处罚下达前公司注销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如果是要对一个公司进行处罚的,一般会在他存续期间处罚,或者是正在申请破产法人资格还没有消除的情况下才可以做出,如果对方已经消除法人资格,就无法再对对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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