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实行税务代理的话就不用填财务负责人了
2、税务代理人名称应填税务代理人的公司名称
3、这个不用填,因为你现在还没有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网络税务预登记填表说明
组织机构代码:指纳税人向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
纳税人名称: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即经济类型税务代理人名称填啥,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其中对于工商营业执照中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的纳税人税务代理人名称填啥,登记注册类型应按照如下标准划分:①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税务代理人名称填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由1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税务代理人名称填啥;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持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纳税人应选择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需要领取工商执照的非企业单位选择"其他内资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准业执照信息
工商机关标志: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工商机关标志应选择“是”;由其他批准设立机关核发执业证照的纳税人,工商机关标志应选择“否”。
工商机关名称:指工商执照上签章单位名称。
证照名称:指工商执照的名称。
证件号码:指工商执照上的注册号码,冠字及号码均需填写。
批准设立机关:指工商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的核发机关,以签章单位为准。
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指有关核准执业证件(工商营业执照除外)上的注册号码或文件号,冠字及号码均需填写。
工商发照日期: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的日期。
开业(设立)日期:指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资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
生产经营期限:按照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执业证书上的生产经营期限填写。如: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长期等。对于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执业证书上未标明生产经营期限的,起始时间按照证照中成立日期填写,终止时间可空白。
注册地址: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的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的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
纳税人的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不一致的,其生产经营地址确认原则:
①制造、生产、加工型纳税人,以制造、生产、加工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②对于有固定销售场所的商贸型纳税人,以销售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③对于无固定销售场所的商贸型纳税人,以固定办公场所为实际生产经营地;无固定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经常变化,难以确定的,注册地视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④交通运输、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纳税人,以注册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⑤广告业、旅行社、中介服务、社会团体纳税人,以固定办公场所为实际生产经营地;无固定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经常变化,难以确定的,注册地视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⑥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洗浴业、理发、洗染、照相复印业的纳税人以劳务发生地作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⑦其他行业纳税人,以注册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生产经营地址)邮政编码: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的邮政编码。
(生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的联系电话。
核算方式:包括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独立核算:指纳税人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建立独立帐薄、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核算盈亏;分支机构纳税人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也可确认为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指分支机构纳税人不具备以下条件: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建立独立帐薄、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核算盈亏,为非独立核算。
从业人数:指为企业其提供社会劳动而需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的人数。
其中外籍人数:指纳税人本单位的实际从业人数中外籍人员人数。
单位性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
①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的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②事业单位:指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的社会服务组织。
③社会团体: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向国家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④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向国家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⑤其他:上述规定以外的单位为其他。
适用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①企业会计制度: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本制度。
②小企业会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标准的小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即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即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确定的小型企业。
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
国标行业: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主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网站网址:指纳税人网站的网址。
经营范围: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经营范围”。执业证照中没有具体列明经营范围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填写备注。
法定代表(负责)人姓名: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法定代表(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指法定代表(负责)人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种类。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证件。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 “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指法定代表(负责)人有效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指单位财务负责人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种类。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证件。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 “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指单位财务负责人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办税人身份证件种类:指单位办税人员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种类。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证件。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 “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办税人身份证件号码:指单位办税人员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税务代理人名称: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名称填写。
(税务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按照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填写。
(税务代理人)联系电话:按照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按照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联系电话填写。
(税务代理人)电子邮箱:按照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按照纳税人与税务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上注明的税务代理人电子邮箱填写。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信息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币种:指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注明的注册资本金额或投资总额币种。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金额:指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注明的注册资本金额或投资总额(按币种分项填写)。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指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注明的注册资本金额或投资总额。
投资方名称:指纳税人章程或协议中约定的实际投资人名称。
投资方经济性质: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投资方)投资方式:指纳税人章程或协议中约定的实际投资方式,包括货币投资、实物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净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债转股投资、其他投资。
(投资方)投资比例:指各投资方投资额占总投资额(或总注册资本)的比例。投资比例之和应等于1。
(投资方)证件种类: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名称,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 “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投资方) 证件号码: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号码。
(投资方)国籍或地址:投资方国籍为外籍时,只填写国籍。投资方国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时需填写地址,其中单位投资的填写其工商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注明的地址;个人投资的,填写其有效合法的身份证件中的地址。
自然人投资比例:指总投资额(或总注册资本)中自然人投资额所占比例。自然人投资比例、外资投资比例、国有投资比例之和小于等于1。
外资投资比例(含外籍自然人投资):指总投资额(或总注册资本)中外资所占比例。自然人投资比例、外资投资比例、国有投资比例之和小于等于1。
国有投资比例:指总投资额(或总注册资本)中国有投资额所占比例。自然人投资比例、外资投资比例、国有投资比例之和小于等于1。
总分支机构标志: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为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总分支机构标志应选择“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为法人(或负责人)性质总机构的,总分支机构标志应选择“总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为法人(或负责人)性质非总机构、分支机构的,总分支机构标志应选择“非总分支机构”
总机构情况
纳税人识别号:为纳税人向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9位代码代码”
纳税人名称: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应填写此栏目。指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件上的纳税人识别号。
(总机构)注册地址: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应填写此栏目。指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
(总机构)邮政编码: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应填写此栏目。指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地址的邮政编码。
(总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应填写此栏目。指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总机构)联系电话: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应填写此栏目。指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联系电话。
(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应填写此栏目。指负责人性质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分支机构情况
分支机构名称:指企业设立的非法人性质的下属支公司的工商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的名称。
(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地址:企业设立的非法人性质的下属支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企业设立的非法人性质的下属支公司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
(分支机构)负责人:指企业设立的非法人性质的下属支公司的工商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的负责人姓名。
(分支机构)电话:指企业设立的非法人性质的下属支公司生产经营地址的电话。
附送资料
附列资料:指纳税人简要填写所报送证件、资料的种类,如:工商执照等8种证件、资料
那项不是必填项,可以不填。一般是指计帐公司或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代理人(Tax Agents)是指具有丰富的纳税事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纳税人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向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营业地税务机关将纳税人提交的“证明单”的第二联和第三联与其经营情况核对,查实无误后,留存“证明单”,予以登记。纳税人便可持原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进行经营,对应在经营地纳税的应就地缴税。
纳税人经营活动结束后,要向营业地税务机关结清发票或税款,然后由税务机关在“证明单”第二联上加盖公章,交给纳税人,由纳税人连同完税证明等一并交原填发税务机关。
扩展资料:
税务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代理责任
在中介机构的税务代理活动中,注册税务师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独立、公正执行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一、税务代理人的权利。
(1)注册税务师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业务代理范围,代理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进行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常年代理临时代理。
(2)注册税务师从事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注册税务师有权根据中介机构代理业务需要,查询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料。
(4)注册税务师可向当地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5)注册税务师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
二、税务代理人的义务。
(1)注册税务师在办理代理业务时,应向被代理人或有关税务机关出示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核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注册税务师对其代理的业务所出具的文书有签名盖章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注册税务师应保守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
(3)注册税务师对被代理人偷税、骗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税务机关。
(4)注册税务师应按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提高操作技能。
(5)注册税务师应当建立税务代理档案,如实记载各项代理业务的始末和保存计税资料及涉税文件。税务代理档案至少保存五年。
三、税务代理人的代理责任
(1)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约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两次以上的,由省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停止其从事代理业务1年以上;
(3)税务师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为违法的,除由县及县以上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外,省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注销其资格,收回中国税务师执业证书》,禁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代理人
这个税务代理人知的是税务师事务所的经办人员,你自己办理税务登记不用填这一项就行了。
本文目录一览: 1、去办理地税登记税务代理人机构名称填什么??? 2、纳税人名称一般写什么 3、我在给一个小公司做账,平常也报税,我们是地税。现在要核对税务登记信息,税务代理人名称是写我的名字...
本文目录一览: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怎么填 2、去办理地税登记税务代理人机构名称填什么??? 3、什么是税务代理人?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怎么填 一、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
本文目录一览: 1、什么是税务代理人? 2、去办理地税登记税务代理人机构名称填什么??? 3、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怎么填 4、填写税务登记表的几个问题 5、新办税务登记表(适用...
本文目录一览: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怎么填 2、去办理地税登记税务代理人机构名称填什么??? 3、我在给一个小公司做账,平常也报税,我们是地税。现在要核对税务登记信息,税务代理人名...
本文目录一览: 1、填写税务登记表的几个问题 2、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怎么填 3、去办理地税登记税务代理人机构名称填什么??? 4、什么是税务代理人? 填写税务登记表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