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审查的基本方法(纳税审查的基本方法包括)

admin1周前公司注册1

本文目录一览:

浅谈如何选择有效的税务稽查基本方法

所谓的税务稽查基本方法是指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通常采取的手段和措施的总称。目前,税务稽查基本方法主要包括查账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电子查账方法等内容。在这里,笔者结合自身税务稽查工作实践,谈一谈一些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要准确的区别各种税务稽查基本方法。

在稽查具体工作中使用税务稽查基本方法时,税务稽查人员最重要的是先要弄清这些不同方法特指的范围和内容、区别和联系。如查账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分析方法是指运用不同的分析技术,对与企业会计资料有内在联系的财务管理信息,以及税款缴纳情况进行系统和重点的审核分析,以确定涉税疑点和线索,进行追踪检查的一种方法。而调查方法是指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采用观察、查询、外部调查和盘点等方法,对稽查对象与税收有关的经营情况、营销策略、财务管理、库存等进行检查、核实方法的总称。至于电子查账方法主要是指利用电算化企业财务会计软件进行查账的一种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个稽查案件,往往是针对实际情况,各种方法有选择的并用,至于究竟用的是那种税务稽查方法,稽查实施人员在查帐时一般是很自然的在使用,具体到那种,不一定很清楚。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税务稽查人员,首先,要从理论上准确把握各种税务稽查基本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查账人员在实际稽查中有目的和针对性的正确使用各种税务稽查方法。

二、要明确各种税务稽查基本方法的种类。

(一)、查账方法的种类:按照审查方法、审查的详细程度、查账顺序,查账方法可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详查法和抽查法、顺查法和逆查法。

(二)、分析方法的种类:主要包括控制计算法、比较分析法、推理分析法、技术经济分析法、经济活动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相关分析法等方法。其中常用的是控制计算法、比较分析法和相关分析法。

(三)、调查方法的种类:调查方法可分为观察法、查询法、外调法和盘存法。盘存法又分为实地盘存法和其他盘存法(数学盘存法、账面盘存法、委托盘存法、全面盘存法等)。

(四)、电子查账方法:是指利用会计电算化企业财务会计软件进行查账的一种方法。企业的会计电算化是指由硬件、软件、数据、规程和人员在内构建起的会计信息系统。功能完备的财务会计软件是会计信息系统的核心,也是稽查人员实行电子查账应必备的基本知识。三、要把握各种税务稽查基本方法的运用。

作为一名税务稽查人员,了解各种税务稽查方法一般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但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把握好各种税务稽查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是做好税务稽查工作的关键。

(一)、查账方法:

1、审阅法和核对法。审阅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经济业务的检查,尤其适合于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审阅法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二是除了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一定时期的内外部审计资料、购销和加工承揽合同、车间和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应注意的是对于上述资料的审阅,除审阅其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外,还应结合所掌握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同时还应注意时间逻辑关系的审阅,包括应审核资料所反映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会计核算记录日期是否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核对法则是对稽查对象的会计资料或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和验证采用,必须相应结合其他检查方法进行运用,才能达到检查目标的要求。

2、详查法和抽法。详查法(全查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核算对象比较单一的企业,或者为了发现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检查,以及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对某些(某类)特定项目、事项所进行的检查。详查法对于管理混乱、业务复杂的企业以及税务稽查的重点项目、事项的检查,一般都能取得较好的效果。而抽查法是顾名思义,具体分为两种:一是重点抽查法,即根据检查目的、要求或事先掌握的纳税人有关纳税情况,有目的地选择一部分会计资料或存货进行重点检查;二是随机抽查法,即以随机方法,选择纳税人某一特定时期或某一特定范围的会计资料或存货进行检查。抽查法不仅在检查的基础、环境、内容上与详查法不同,而且使用的基本方法也不同,主要表现在必须按程序进行抽查,即首先制定制定抽查方案,然后实施具体抽查,最后分析和判断抽查结果。

3、顺查法和逆查法。顺查法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稽查对象,以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问题的稽查对象和一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在审阅分析原始凭证票面和项目内容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基础上进行证证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账实核对。而逆查法主要运用了审阅和分析的技术方法,根据重点和疑点,逐个进行追踪检查。逆查法主要适用于对大型企业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的企业的检查,但不适用于某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

(二)、分析方法:

1、控制计算法:如控制计算法常用的方法有以产控耗、以耗控产、以产控销和以支控销等。是指利用数学等式原理来推测、证实账面资料是否正确,发现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其基本程序一是确定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或目标;二是确定事项分析的参考数据和采集进行事项分析的数据;三是建立事项分析的数学模型;四是数据分析结果比较。

2、比较分析法:常用的包括绝对数比较分析法、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等。

①绝对数比较分析法。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绝对数比较分析法适用于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会计报表中相关项目真实性的核查,以及成本计算表(单)、纳税申报表、有关账户余额和有关明细账户特定项目的检查。当这些项目的增减变动超出了正常的变化幅度和曲线值时,便可以认为这种变动存在某种涉税疑点或问题。例如,对企业各个不同时期的货物运输费用或销售收入进行对比,对各个不同时期的库存商品(存货)的购销存数量进行对比,都属于绝对数比较分析。

②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是指利用会计资料中有关两个内容不同但又相关的经济指标求出新的指标比率,再与这种指标的计划比率或上期比率进行比较分析,以观察其性质和大小,从而发现异常情况的方法。如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结构、税收负担率、存货(运输)费用比率等指标的计算与对比。稽查中,有时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比绝对数比较分析法更容易发现问题。比如,实施人员在运用绝对数比较分析法对被查项目进行分析后,为了确保分析判断的客观和正确,可以运用相关比率分析法予以验证。

③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是通过有关联关系的经济指标各组成部分所占比率的计算,确定各组成部分的构成比例是否符合常规,从而发现企业的涉税问题。比如,通过对企业外购货物构成比率是否与销售货物和期末存货的构成比率具有同一性的计算分析,可以发现企业是否存在虚假进货或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

3、相关分析法。是指将存在关联关系的被查项目进行对比,揭示其中的差异,判明经济业务可能存在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其基本程序是:一是分析和判断经济活动与税收关系;二是分析和判断经济活动间的关联关系;三是找出经济活动事项之间的关联;四是分析和把握问题的本质。

(三)、调查方法:是指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采用观察、查询、外部调查和盘点等方法,对稽查对象与税收有关的经营情况、营销策略、财务管理、库存等进行检查、核实方法的总称。如采用观察法对车间、仓库、营业场所以及基建工地等观察;采用查询法进行面询和函询;采用外调法进行函调协查和派人外调实查;采用盘存法可进行实地盘存和其他盘存。

(四)、电子查账方法:目前,企业使用面较广的财务会计软件主要有金蝶、用友等。财务会计软件可分为会计核算软件、会计管理软件和会计决策软件。其中,会计核算软件与税务稽查工作有着最直接的联系。会计核算软件的功能模块是指会计核算软件中有相对独立的会计数据输入、处理和输出功能的各个组成部分。模块之间以账务处理程序为核心,连接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系统。由于企业所处行业以及会计核算和管理的需求不同,模块的划分不是唯一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稽查工作中通常需要关注的有账务处理、往来核算、工资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存货核算、销售核算、成本核算、会计报表汇总等模块。

电子查账的工作步骤与方法:一是电子数据采集是对电算化企业检查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只有完整、准确地采集企业数据,才能顺利开展检查工作。二是电子数据的整理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提取的电子数据进行账套恢复和重建,以发现和提取与案件相关的线索和证据,最终形成检查分析报告传送给相关的稽查人员。三是电子数据的疑点分析,对整理好的企业标准账套的检查,电子检查与手工检查在检查方法上并无太大的区别,但税务稽查人员可以利用电子查账软件系统,尽快发现疑点,确定检查重点,并进行疑点的人工核查。四是电子查账有关注意事项。即应注意采集数据的完整性、采集数据的保密性、采集数据的安全性。

个人所得税纳税审报方法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消费税是怎么进行纳税申报和审核?

消费税是怎么进行纳税申报和审核?

消费税是如何进行纳税申报以及审核的?下文是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一、消费税的基本规定

考试要求:熟悉代理适用税目、税率,纳税环节审核操作要点。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征税环节

14个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二)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加了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对卷烟批发企业征税提供了依据。

(三)税率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

(一)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

代理消费税的纳税申报与审核可以与增值税同步进行,尤其是采用从价定率征收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其计税依据都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价外费用的范围

2.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3.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规定及账务处理

4.对应税消费品以物易物、以货抵债、投资入股的.审核要点(非常重要)

5.关联企业转让定价审核要点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1.纳税的规定

2.销售额的确定--四个字:顺序(先售价,后组价)、组价

3.账务处理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注意审查是否属于假委托加工

2.如何纳税

3.计税依据

4.账务处理(非常重要)

(四)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174页)

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

(五)进口应税消费品

1.计税依据

2.账务处理

(六)出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退免税的计算

三、代理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 (掌握)

五类:烟类、酒及酒精、成品油、小汽车、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首先,增值税和消费税都是属于流转税类的,流转税包括三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

=其实消费税它实际上是一种重复征税,是对销售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又选择了一些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它的征收范围是有一定选择的,主要针对的下列几种情况:

(1)对人类健康、社会环境中影响的: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2)非生活必需品:化妆品、贵重手饰及珠宝玉石;

(3)高档消费品: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

(4)不可再生的石油类资源:成品油;

(5)环境保护: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6)具有财政意义的:汽车轮胎。

消费税就是以上这14个税目。

=它实际上是一种在增值税的基础上的重复征税也不难理解,缴纳增值税的并不都缴纳消费税,但是缴纳消费税的货物一定也缴纳增值税,所以要开增值税发票也就不矛盾了,而是正常的业务操作。

第二个=就是:消费税有一个特点,就是它是一个单一环节征税的税种。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有一样东西A要交消费税,我要么在它的生产环节交,要么在它的零售环节交,不可能两个环节都交。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消费税不存在抵扣这个说法,只是说有时候我们会碰到一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问题。

当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商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款。

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我给你解释一下,所谓的用于连续生产其实就是指作为直接材料的,接着刚刚的简单的例子来说,这样东西A已经交了消费税,至于到底是在哪个环节交的咱不用管,反正已经是交了,如果你在别人手中把A买过来了,然后用A作为直接材料来生产你的产品B,假设B也是要交消费税的商品,因为B是由A作为直接材料生产出来的,如果单独计算B的消费税就意味着我又对A交了一次消费税,也就是相当于前前后后对A征了两次消费税,这显然是不合理也不公平的,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税法就规定允许把原来A交过的消费税在B的消费税额中扣除。这里的扣除方法其实类似于增值税中的购进扣税法,但又有那么一丢丢的区别。增值税的购进扣税法是我当期买了多少就可以扣多少,而消费税不是,消费税并不是买多少扣多少,而是用多少扣多少,比方说我买了10件,如果我用了7件,就只能扣这7件的,剩余的那4件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扣。这也就是所谓的“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消费税款”。

;

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强税收委托代征管理,规范委托代征行为,降低征纳成本。此办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6章30条,全面规定了委托代征的范围和条件、委托代征协议的生效和终止、委托代征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办法明确,委托代征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办法对代征人资格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一是规定代征人基本资格条件,代征人应与纳税人有管理、经济业务往来、地缘等关系。二是规定代征人为单位的,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制度、熟悉税收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等便于委托代征的条件;代征人为个人的,应遵纪守法,并具备与完成代征税款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税收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规范税务机关与代征人权利义务,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办法对代征协议的生效和终止作出规定:双方应当签订协议,并规定了协议应包括的内容;提前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的情形,包括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终止代征协议,税务机关被撤销主体资格,代征人撤销主体资格,代征人出现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协议等;代征人取得和终止委托代征资格应公告。

办法规定了委托方和代征人的职责:

一是税务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责任,做好监督、管理、检查委托代征工作,包括审查代征人资格,确定委托代征的具体范围,核定和调整代征人代征的个体工商户定额,定期核查代征人的户管信息,辅导和培训代征人代征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代征手续费比率等职责。

二是代征人的各项职责,包括及时将代征税款解缴入库,按规定领取、保管、开具、结报缴销税收票证、发票,建立代征税款账簿,在税务机关确定的税款解缴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其受托代征税款的纳税人当期已纳税、逾期未纳税及管户变化情况,对拒绝代征人依法代征税款的纳税人24小时内报告税务机关等。

三是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法律责任,代征人在协议授权范围内的代征行为引起的争议或法律纠纷,由税务机关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税务机关拥有事后向代征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介绍,多年来,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各地税务机关按照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对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采用委托代征的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委托代征工作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比如代征范围不明确、发票管理不规范等。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委托代征管理,规范委托代征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在大量调研基础上制定了《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相关文章

纳税审查的基本方法(纳税审查的基本方法有)

纳税审查的基本方法(纳税审查的基本方法有)

本文目录一览: 1、金华税务检查的形式有哪些 2、税务稽查有几种查账方法 3、根据查账顺序的不同,纳税审查方法可以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4、如何选择有效的税务稽查基本方法 5、消费税是怎...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