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制是谁引进的(为什么要设立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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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代理制在我国意义

广告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代理制是谁引进的,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广告业涉及到数量庞大的广告主、广告媒介、广告公司和消费者群体,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广告业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成熟与否的重要体现。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广告业从无到有,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初具规模和效益的产业。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广告经营者单位10.18万户,广告从业人员87.14万人,广告营业额达1078.68亿元[1],发展相当迅猛,但与国外相比,我国的广告业还显得幼稚与粗糙,要想赶超世界一流水平,必须根据我国国情,吸收、借鉴国际上同行业的先进运作方式与经营机制。

广告代理是被许多国家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广告运作机制,也是目前世界广告业中存在的主要形式。广告代理制是指广告活动中的一种经营机制,即由广告主把自己的广告业务委托给广告代理公司去完成,广告代理公司站在客户的角度,有计划有目的地为客户提供完成广告活动所需的一切服务,广告媒介通过广告公司承揽业务,广告公司处于中间桥梁地位,为广告客户和广告媒介提供双向服务。

现代广告代理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广告业内部合理分工、各司其职、互相合作、共同发展,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长处,促使广告行业形成良性运行秩序,提高整体竞争力,更好地应对入世给国内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媒体带来的冲击。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广告主方面

入世后,越来越多的国外企业涌入国内市场,成为新的广告主。市场上广告信息的增多,将进一步分散广告受众的注意力,弱化广告的效果。

面对挑战,国内广告主一方面应该积极应对,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为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商品和服务,另一方面,还应该不断优化广告战略,提高广告的效果,应该将广告战略放到营销战略的整体中去通盘考虑。而推行广告代理制,将会使企业获得更加全面、更加专业的广告服务。

我国在未实施广告代理制之前,许多企业在广告宣传中缺乏统筹计划、整体策划,很少从长远的角度去规划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如要树路牌广告,就请户外广告公司制作,要在报纸、电视上做广告,就请报社、电视台设计、制作,这样常常造成广告图形、广告语言、广告形象的紊乱,从而影响和削弱了广告传播的整体效果。在很多时候,出于营销战略的考虑,企业都需要在多家媒体上齐头并进,去进行一系列的广告宣传,这时,单个的媒体单位既无力策划,也难以实施。而将广告业务全权交给广告代理公司去统筹负责就可以很好地满足企业的这一需求。

伴随着市场的逐步细分及新兴媒体的不断出现,以大众媒体为载体的传统广告的效果在相对下降,广告主越来越希望能够从外部获得包括市场、行销、公关等在内的多元化服务,或是获得能达成实效的专业化服务。作为代理活动主体的广告公司具有较强的策划、创意、市场调查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专业的人才力量,而这些都是广告主、媒体(广告发布者)难以具备的。广告代理制的实施可以让广告主将广告业务全权委托给代理公司去做,企业的决策者可以节省出大量的人力物力,专心于自身的经营。1999年,处于经营困局中的安徽口子集团将主打产品“口子窖”的广告发布、市场推广和品牌传播等业务全权委托给安徽金鹃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从而创造了“口子窖”连续五年的市场辉煌。

二、广告公司方面

根据WTO广告服务承诺时间表,我国最迟从2003年12月10日起应该允许外资在广告公司中拥有多数股权,最迟从2005年12月10日起应该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广告公司。这意味着国内的广告企业将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近年来,境外的广告巨头进入我国市场的步伐明显加速,全球排名前10位的广告公司已全部在中国设立了合资或独资公司,业务发展都非常迅速,在服务对象上,由主要服务于跨国公司逐渐转为全面出击,既固守原有的跨国公司客户,也和本土广告公司争抢本土大客户代理制是谁引进的;在空间上,由集中于京、沪、穗三地逐渐转为向二线城市全面渗透。

相比之下,本土广告公司单个实力普遍不强,计算下来,2003年本土广告企业平均每户从业人员仅有8.92人,平均每户经营额仅为66.99万元人民币,约合8.1万美元,这样的实力显然还不具备与外资广告巨头竞争的实力。外资广告公司拥有成熟的广告代理运作经验,其经营范围渗透到媒介购买、市场调查、广告制作、策划创意、整合营销等各个方面,面对它们的有力竞争,本土广告公司规模小、服务水平低、专业人材缺乏的缺陷将更加突出,特别是本土的中小型广告公司将会受到严重挫折,本土广告业将面临重新洗牌。

确定广告代理制在我国广告业经营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对广告公司来说应该是一个绝对的利好。实行广告代理制,有利于广告公司和媒体之间的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广告公司和媒体的各自优势,提高广告公司的地位和责任感,发挥其在广告运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进而提高广告公司的市场调查、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和制作方面的水平,提高广告效果,增强我国广告行业在国际广告市场的竞争力。

三、媒体方面

近年来,在国内的传统媒体内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同时,它们还开始面临着巨大的外部威胁,外部威胁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入世后境外媒体对我国的强大冲击,二是各种新兴媒体对传统媒体的有力挑战。

在我国的入世承诺中,对外资传媒进入我国是有一些限制的,如在印刷、出版、广播、电视和电影等行业严禁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但这并不意味中国的大众传播媒体仍将保持原有的态势运行,而不受WTO的影响。外资媒体觊觎中国传媒市场其实由来已久,近年来,在报刊发行、卫星电视频道“有限度落地”、非新闻类节目交换、互联网内容提供等方面,国外传媒大公司对国内市场进行渗透的步伐明显加快。国外传媒大公司的发展早已成规模,无论是专业化水平,还是人才素质、资本实力、产业化经营,都比我国先发展了一步。2001年我国新闻媒体的广告总收入为367.24 亿元 ,而美国《纽约时报》一年的广告额就达6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540亿元)[2]。世界排名前20位的媒体公司几乎全在美国,而且差不多都是上市公司,象国际数据公司IDG、时代华纳公司、迪斯尼公司、新闻公司、维亚康姆公司、迪斯尼、FOX公司等外资传媒巨头都已进入了我国并开始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

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国内媒体应该走集团化、产业化、市场化的经营道路。具体到广告经营这方面,媒体应该配合广告代理制的实施,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将广告业务委托给广告代理公司去做,从而集中人力、物力办好版面和节目,提高媒体的质量和竞争力,在媒体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这不仅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广告客户,而且对媒体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

中央电视台就是一家通过坚持广告代理制而受益的典型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将其众多频道和栏目的广告业务分别委托给国内数十家知名广告公司代理,腾出精力来用于节目建设,通过对各个频道和栏目的不断调整和改版,提高收视率,既巩固了其在国内电视媒体中的“龙头”地位,也确保了广告经营收入的持续增长。2003年央视13个频道的广告总收入为75.3亿元,增幅为17.95%,加上电影频道总额超过80亿元,占到全国电视广告市场的27.31%[4]。

广告代理制的实行还有利于媒体规避广告经营风险。以目前实行广告总代理相对比较成熟的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为例,从2002年开始其广告中心的应收款基本上保持为零,因为其在招标确定广告代理公司时要向广告代理公司收取3—5%的保证金,标的在5000万以上的为3%,5000万以下的为5%。如果广告款逾期不到,广告中心就要向广告公司预警,扣掉其保证金作为滞纳金,这对规避报业集团的广告经营风险尤其是广告到款风险有着极大的好处。

除了以上提到的积极影响之外,推行广告代理制也有利于广告业的宏观管理。广告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由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广告经营者的经营资格,保护合法经营。代理制充分体现了这一内容,因为只有具备一定的业务实力、人才优势、注重信誉的广告公司,才能获得广告代理权。广告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制定、实施代理公司资质审核制度和进入退出制度,来监督广告市场的正常运行,维护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广告代理制在西方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我国,1990年5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温州试行代理制的通知》,迈出了我国探索实施广告代理制的第一步;1993年7月,国家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及全国52个城市试行广告代理制。1994年我国制定了《广告法》,但该法并未对广告代理制作出强制性规定,广告代理制是否实行取决于广告活动主体的态度。

从总体上看,我国广告代理制经历了由点到面、由沿海到内陆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在试点城市实施效果较好,实现了试点工作的预期目标。例如北京、上海等地的紧俏媒介均已实施,但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广告业各方主体对是否应该全面实施广告代理制的态度还不统一,尤其是媒体,对于推行代理制,态度非常暧昧;广告公司零散化经营现象非常普遍,多数广告公司实力不足、不能全面代理客户的广告业务;广告代理收费形式日趋多样化,实际代理费率越来越低;存在种种不正当竞争等等。

要解决好这些问题,理顺我国广告业内的各种关系,规范我国的广告活动,使我国广告业顺利地与国际接轨,必须推行广告代理制。考虑到广告代理制在我国的实施现状和目前我国的实际国情,要顺利推行广告代理制,现阶段我们必须着力处理好这样一些问题:进一步普及广告教育,增进大众尤其是广告主对广告作用的科学认识;调整结构,规范运作,提高广告公司自身的实力;积极开拓新媒体,扩大媒体容量。此外,管理层也应该发挥更加积极、重要的作用,国家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告业的宏观管理,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广告代理公司的准入、退出制度,加强对广告公司的资质认定工作;扶持建立独立可靠的第三方媒介信息监测、效果评价机构;坚持将广告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规范广告市场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广告业自律体系和消费者监督体系;鼓励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广告经营单位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进一步开放广告市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等。

总之,只要广告市场各方主体都能充分认识到实行广告代理制的最本质意义——通过专业分工,提高广告创意水平和制作质量,提高广告在整合营销传播中作用;同时通过严格执行代理企业的准入退出制度和资质认定制度,强化对广告市场的管理,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保障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广告代理制就一定能在我国广告业内全面、顺利地推行下去,而且一定能发挥出它应有的效果。

这是网络上一篇关于广告代理制度的积极意义的论文,觉得可以给你借鉴一下。

什么叫人事代理制

人事代理制的特征与趋势分析

一、人事代理制的五个特征

(一)时代性

人事代理制并不是凭空产生的,有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必然性。我国现阶段的人才流动与管理制度至少经历了两大阶段:一是革命战争时期干部管理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党政军人才任用一体化的模式,强调高度集中;二是建国后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而形成干部统一调配和工人统一招工制度,强调计划配置。这两个阶段的人才流动制度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是有效的,但由于各种原因也导致人才流动门槛极高,自发性的人才流动率低,形成传统人事管理制度下的“单位人”、“部门人”、各类企事业“办社会”等复杂局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传统人才流动与管理模式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迫切需要创新,人事代理制度就是其中的创新之一。

(二)开放性

传统的人才流动和管理制度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并适应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人事流动与管理体系的干部和工人的双层格局,人才资源配置模式通过各类计划来完成,通常由上级主管部门实施,人事处置权在上。下级单位管人与管事分离,缺乏分配自主权,导致平均主义盛行,竞争机制无法充分发挥出来,加之社会保障机制没有完善起来,人才对未来预期负担沉重,使得人才对各类组织产生依附关系,导致自主性的人才流动缺乏必要的“弹性”,逐渐出现人才紧缺与人才拥挤并存的现象,单位的组织机构走向封闭,缺乏应有的活力和竞争力。

(三)服务性

服务性是由人事代理制度所面对的服务对象所决定的。人才交流机构通过个人和用人单位委托申请所获取的人事代管权,为个人和单位提供档案保管、人事关系挂靠,工龄认定、资格评定、人事信息公证等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共性化、普遍化的人事管理行为。人才交流机构只有通过合乎规范、要求的服务质量,才能满足社会人事工作的公共化、市场化的要求,也才能找到自身的生存、发展、壮大的空间。传统的人才流动与管理因是国家统分统配,近乎一种政府的行政管理行为,使得人们常常无法感觉到人事部门是在为他们服务,甚至产生一种“怕”的情绪;人事工作者也有错误的想法,导致有人在工作“吃”、“拿”、“卡”、“要”,甚至做出违背原则的事情。而人事代理制度提供的是一种管理中介服务,服务内容多、服务水平与质量越高,为用人单位、各类人才创造的价值越大,就越受市场的欢迎。

(四)规范性

人才交流机构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作为人事代理管理行为准则,通过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人才的人事行为需要,根据社会上部分人才流动和管理行为的共性和通用性,例如工龄计算、职称评定、人事信息公证化等,努力做到人事代理业务的一致化和标准化,提高人事代理的质量和效率。人事代理不仅帮助人才记录自身人事变化信息,而且可以根据其才能进行社会化评价,提高流动人才能力的社会认可度。

(五)适应性

人事代理制度以灵活的适应性实现了人才流动和人事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上的统一与协调。在微观层次上,传统组织多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等过度措施,逐步提高进入组织的人员素质,引进适度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并与内部的人事制度改革措施相配合,在用人机制、待遇、奖励等方面逐步与外部人才市场保持一致,以应付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和生存危机。在非公有经济组织中,人才通过代理获得传统人事管理制度所形成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价值认可,同时,组织自身可以在既定的社会人事管理制度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人力资源政策优势。在宏观层次上,随着我国人才人事工作的“两个转变”战略的实施,市场机制将在国家调控下对社会整体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人事代理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人事关系的所有权和用人的主动权相分离的问题,通过人事关系的代理,使得“单位人”、“部门人”走向“社会人”、“契约人”,实现人才的社会所有,充分尊重人才的择业自主权,解决人才因为流动而产生的后顾之忧,并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人事代理业务服务。

二、发展趋势分析

人事管理制度的变迁是一个长期和连续的过程,传统人事调配管理和人事行政管理是建立在人事档案和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因此,目前的人事代理业务也集中在档案保管、身份认定、代评职称、出具公证材料等一些相对单调的人事业务。人事代理人员在分布单位、区域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人事材料收集困难,如何获得更有价值的人事材料,以便于完整地记录人才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历史,人事代理必然要加强人事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做到能够及时提供一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人事信息和人事行为的依据,以便更好为用人单位服务、为流动人才服务。未来人事档案管理将向集约化、信息化、网络化方向转变,档案管理的社会化需求增长很快,政府可以改革人事档案管理的方法,按照属地原则或在某一地域内的行业组织里建立社会人事档案馆,来忠实地记载和保存人才的信息和人事行为信息,政府也可以通过建立人事档案管理法来规范社会人事档案管理。 人事代理使人才不仅在本市流动,也可跨省、跨地区流动,这种大范围地频繁快速流动,为人才人事工作提出了挑战,异地人事代理应时而生。但异地人事代理还需要克服许多问题,首先是人才交流机构的资质互认,其次是人事代理的管理内容标准化、管理制度一致化,再者是人才能力、资质、资历等方面的互认问题,还有人事代理信息的转递问题;同时,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障体系也会因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面临着许多挑战。异地人事代理会随着各地人事代理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而加快步伐。 未来的人事服务将是多方位、多层次的,传统的人事代理业务将不断规范化和标准化,这时人事代理业务的内容、质量和水平就成为人才交流机构的发展和壮大的底线。未来的人事管理需求,在组织服务的层次上,有内部人事制度设计、薪酬制度设计、组织绩效评价设计、组织人事诊断等专业化人事代理服务,推出组织人才人事工作真正进入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阶段;个人服务的层次上,个人能力倾向测定、职业能力培训、职业发展生涯设计等富有个性化色彩的人事服务将为人才量身定制。 未来的社会一方面对用人单位要求规范用人行为,防止侵犯或损害人才的切身利益;同时,对人才思想道德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一种能够记录个人的人事诚信行为,违纪行为的体系会逐步建设和完善。 在未来的社会,为了有效地确立人才与组织的关系,需要建立人事代理法。目前,人事代理制度的一些相关的社会配套措施还没有真正到位,例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各类保障制度在各地建设步伐就不大一致,影响人事代理制度的推广,也影响该制度的整体效能发挥。未来人事代理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还有相当长的路,需要克服许多困难。

什么是外贸代理制???????

外贸代理制是指由外贸公司充当国内客户和供货部门的代理人,代理委托方签订进出口合同,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的做法。外贸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价格和其他合同条款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委托方,进出口盈亏和履约责任最终由委托方承担。外贸代理制作为社会分工的产物,对开拓国际市场具有重大的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经成为现代国际贸易中一种重要的贸易方式。

外贸代理制的名词解释

外贸代理制是指由外贸公司充当国内客户和供货部门的代理人,代理委托方签订进出口合同,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的做法。外贸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价格和其他合同条款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委托方,进出口盈亏和履约责任最终由委托方承担。外贸代理制作为社会分工的产物,对开拓国际市场具有重大的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经成为现代国际贸易中一种重要的贸易方式。

介绍保险中介机构的起源

保险代理制度在我国的起源 。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由保险人支付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中介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范围内代理人展业方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保险代理制度引进的背景 。  

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特别是50年代后期以后,国内保险业务被停办,保险代理市场未能产生。80年代以后,伴随着我国民族保险业的恢复、发展,保险代理也应运而生。但在1988年以前,与当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经营的格局相适应,我国的保险代理人也不过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过“广代理”形成的一个专兼职相结合的附属代理机构,个人代理基本上没有出现。

1992年9月,对于中国保险业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美国国际集团所属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这是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来,第一家经批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国保险公司。更重要的是“友邦”的到来使中国保险市场的营销理念发生了重大变革。1992年11月,友邦保险培训的第一代寿险代理人上街展业,这种“代理人制度,引发了中国寿险营销理念的剧烈变革,寿险代理人制度迅速为国内保险业所采用,并至发展至今,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代理制度初期的发展 。  

自从1992年保险代理人制度引进以来,代理人队伍发展迅速。目前,在我国农村有7万个保险代办站,代办人员近20万人;在城镇共有兼业代理机构15万人,从业人员40万人;个人代理人则超过50万人,其中大多数为寿险营销员。保监会新闻发言人、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今日在保监会举办的2007年度第一场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以来,保险市场平稳较快发展。2007年1-3月,全国新保保费收入1964.5亿元,同比增长22.7%。  

保险代理人制度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主要展业方式,由于起步晚、积累经验少、相应法律不规范等原因,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着很多隐患,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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