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征手续费税务部门委托代征手续费自查报告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代征税额的5%。2001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1]523号)税务部门委托代征手续费自查报告,对代扣代收代征手续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5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对有关管理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税务部门委托代征手续费自查报告:
①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通过预算支出统一安排。各级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不得从税款中直接安排手续费。国库不得办理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退库。
②各级国税机关支付的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各级地税机关支付的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由省级财政(含计划单列市)明确负担办法。
③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由各级税务机关以“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目编制预算。
④手续费的使用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手续费应及时支付给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不得挪作税务机关的经费。二是手续费支付标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的,由税务机关与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在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三是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单独设置会计账簿,及时核算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收支情况。
⑤国税机关、地税机关支付的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分别由财政部与税务总局、省级或省级以下财政部门与地税部门在下年进行清算,不足部分,在下年预算中弥补;结余部分,相应扣减下年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预算。
⑥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加强对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监督检查。
委托代征申报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受托单位和人员按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按时申报入库。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
【报送资料】
(1)《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3份。
(2)委托代征税款开具的合法凭证。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受托代征方是否具有委托代征资格,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为受托代征方提供申报办税办理指引,辅导其申报缴税。
(3)受托代征方可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或银行卡(POS机)等方式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定开具完税凭证。
(4)办税服务厅人员在《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返还受托代征方,一份作为资料归档,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12366。
法定代扣单位:税法规定的有代扣义务的单位,比如:你的单位代扣你的个人所得税,你的单位就是法定代扣单位。
委托代征单位:税法没有规定某单位是是法定代扣单位,该单位没有代扣义务,税务机关就会与该单位签定协议,让该单位代征,代扣。比如:锲税委托房管局、土管局代征。房管局、土管局就是委托代征单位
法律分析:委托代征中的常见问题
由于委托代征面向零星、分散、异地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对于上述纳税人的信息往往并不充分,甚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代征人拥有的某些信息,这就导致了委托代征关系中很容易出现代征人未按期解缴税款、擅自决定少征税款、超越代征权限等问题。
(一)未按期解缴税款
由于税务机关在委托代征中缺乏代征税源的有关信息,很难准确掌握代征人具体代征税款的数额,加之部分委托代征协议对代征人解缴税款的时间缺乏明确的约定,很容易出现代征人未按期解缴税款的情形。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征的建筑施工方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已代征税款的相当一部分均未解缴入库,而是将代征的税款挪作他用,如发放本公司员工福利、偿还公司到期债务等。
(二)擅自决定少征税款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委托代征关系中,代征人往往是一些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其对于税法的严肃性缺乏应有的认识,加之部分委托代征协议缺乏对代征人法律责任的明确界定,导致代征人对于税款的征收表现的非常随意,甚至因自身利益等各种原因擅自决定少征税款、违规向纳税人收取开票费等。据悉,北京市3家委托代征单位曾因超范围非法代开交通运输业发票以及擅自降低代征税率,导致少代征、代缴各项税费达到1.24亿元。
(三)超越代征权限
代征单位并非国家机关,只是接受税务机关的委托代征部分税款,并不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限。然而,部分代征人为了获取更多的代征手续费(按照代征税款的一定比例确定),擅自扩大代征范围,增加纳税人的应缴税款数额,甚至对纳税人收取各类罚金,严重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也出现过不少代征单位为实现税款的征收随意扣押纳税人的财产等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第四条 委托代征范围由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的规定,结合当地税源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税务机关不得将法律、行政法规已确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收,委托他人代征。_
第五条 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人,应当与纳税人有下列关系之一:_
(一)与纳税人有管理关系;_
(二)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_
(三)与纳税人有地缘关系;_
(四)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人的其他关系。_
第六条 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_
(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_
(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制度健全;_
(三)有熟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能依法履行税收代征工作;_
(四)税务机关根据委托代征事项和税收管理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_
对实行委托代征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与代征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代征范围、计税依据、代征期限、代征税款的缴库期限以及税收票证的领取、保管、使用、报缴等事项,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代征单位的代征手续费,并加强对代征单位及其代征人员的业务辅导和日常管理,适时开展检查,促使其依法做好代征工作。
为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入库,督促纳税人按时履行纳税义务,法律、行政法规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应纳税额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纳税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税务自查自纠整改报告1
一、落实简政放权
高度重视简政放权工作,密切结合本部门实际,迅速落实下去,始终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深化全州地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后续管理,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持。
在本级网站公布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共67项行政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严格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化税收管理
(一)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xx〕122号)及《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为解决办税服务厅不能实现一窗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的问题,通过多次试操作,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将发票缴销由“交旧领新”向“验旧领新”的转变,从而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不再单设发票管理窗口。
(二)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根据《20xx年度各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合作事项分类落实清单》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州国税局、地税局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加强合作,通过国税、地税亲密合作,共同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推动黔西南国税、地税“一起好”的工作目标。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克服本位思想,不断提升合作质效;自觉从便利纳税人角度出发,强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理念,通过加强合作,回应纳税人关切,顺应纳税人期盼,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落实营改增各项工作,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应征税款进行全面清理,对重点纳税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国地税联合组建核实团队,对营改增移交纳税人信息进行逐条调查核实,确保移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和数量准确无误。
(四)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根据《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20xx年营改增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确保营改增前将欠缴的税款追缴入库。
三、切实加强纳税服务
(一)综合办税。积极推行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税,引导纳税人使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网上扣缴税款方便快捷,使纳税人不必每月来回跑到税务机关,有效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大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业务,纳税人不必携带大额现金,只需使用pos机进行交易便可轻松完成,安全可靠。
(二)减轻负担。落实省局“免填单”要求,开展“免填单”项目39项,减轻资料报送负担,落实国税总局关于涉税文书报表的有关规定,取消涉及地税文书表单19种。
(三)设置导税咨询岗,落实首问责任制。设置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咨询服务,创建有纳税服务微信群,落实导税咨询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岗至少配备有一名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并具有一定协调和沟通能力,能使用操作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熟悉办税流程,帮助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项。
四、在下一步工作中的建议意见
要主动适应全州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清理地税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规范地税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到位,推进后续监管的法治化、精细化、效能化;创新服务举措,优化办税流程,将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地税部门职能转变全过程,着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
税务自查自纠整改报告2
一、本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认真检查自已的思想和行为,觉得自身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自从分到我们办税大厅的综合科,我一直负责金税卡的发行等工作。在大厅一线窗口岗位,需要我们有着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业务素质,服务第一位纳税人。
1.学风不端正。自认为窗口工作很单调,千篇一律,就放松了业务学习,导致没有及时掌握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不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虽然自已是计算机专业,但是由于毕业之后接触专业知识不多,许多相关知识已荒废。在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2.文明服务不到位。纳税人来窗口办理业务,有时候对纳税人缺乏热情,缺少关心,也许只是自已的一个小偷懒,可能会让纳税人跑更多路;也有如果纳税人咨询到自已不清楚的问题,会有些不耐烦;也很少主动地将纳税人的权利告知对方,为纳税人提供便民服务。
3.帮助同志不热情。一些同志找我寻求业务帮助或技术支持,找的次数多了,有不耐烦的情绪,影响了同志间的协作性。
二、我的整改措施
1.树立正气。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年轻税务干部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
2.加强学习。一抒度学习: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公务员法和税收法律法规;二是深度学习,既要学习历史知识,以史为鉴,也要认真了解国内国际时事,与时俱进;三是精度学习,注重提炼知识点,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3.接受批评。认真剖析自已思想上的误区和盲点,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二是向同志靠近,和同事谈心,让他们指出自己的缺点;三是深入纳税人,了解他们的难处和需求,让他们指出自己工作中的问题。
4.自觉行动。自觉将分局制定的和个人自拟的整改计划变成实际行动。在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过程中,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校正自己的一言一行,认真对待一人一物,从一点一滴做起,确保每时每刻办理每件事都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
税务自查自纠整改报告3
我公司与xxxx年4月12日至xxxx年5月10日对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XXXX年1月xxxx年12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XXXX年实现营业收入XXXX年度经营性亏损x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元。其中:
2、营业税: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缴纳纳营业税x元。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x元。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缴纳教育费附加x元。其中:
5、堤防费: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年应缴堤防费x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x元。
7、教育发展费: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应缴教育发展费x元。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XXXX年度-xxxx年度工资收入x元,我公司XXXX年度-xxxx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公司XXXX年度-xxxx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公司拥有小车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x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XXXX年度-xx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x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x元。帐本4本,每本5x元贴花,共计x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x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XXXX年度-xxxx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XXXX年度-xx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元。
税务自查自纠整改报告4
一、x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x人。法人代表:x,在册职工工资总额x。XX年实现营业收入xXXx年度经营性亏损元x。
二、x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司XXx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元。其中:
2、营业税:我司XXx年上缴纳营业x税元。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司XX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司XX年上缴教育费附加元。其中:
5、堤防费:我司XX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司XX年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x元。
7、教育发展费:我司XX年应缴教育发展费x元。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xXX年工资收入元,我司XXx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司XXx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司拥有小车x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x元,已缴纳。
税务自查自纠整改报告5
为了保障公民、纳税人和有关组织依法获取税务部门政府信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大邑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办法》,并按照办法积极开展工作,未出现不按办法内容处理的事件。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抓信息公开工作,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共同搞好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大邑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组织管理。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认真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和办理流程,切实满足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是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须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信息公开的局领导审批后,方能发布。审核审批者是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责任人。凡经各单位上报发布的信息,均视同已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一)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核坚持结合实际,依法审查,既保守国家秘密又便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的范围。认真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设在我局办税服务厅,提供专用设备,为纳税人及时查阅提供方便。
(二)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运转流程结合,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保密审查。
1.国家税收工作重大决策事项;
2.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名义制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领导、局内各单位领导在全国性会议、专题会议、研讨会、座谈会、国际性会议等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言录音整理的文字材料;
4.月度、季度、年度等税收收入数据,税源、征管、稽查、财务、机构人员、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5.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
6.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7.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
8.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
以上八个方面主要从以下情况进行保密审查:
一是否属于密级(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内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满;
二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尚未决定的事项;
三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直接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
四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严重干扰政府和税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造成社会和经济秩序混乱;
六是否涉及个人、法人或有关组织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七是否存在不宜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健全税收门户网站的发布登记制度,制定了《大邑县国税局网站管理办法》,对我局负责管理的相关网站,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保密审核制度。
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后,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核,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科(室)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保密委员会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上级保密部门确定。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与对该信息的其他审核工作同步进行,保密审查时间不得影响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
(四)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严格责任追究,严防泄密事件。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本文目录一览: 1、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委托代征管理办法7月起实施 代征人应避免哪些法律风险 3、委托代征手续费的委托代征手续费...
本文目录一览: 1、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税务机关之间代征手续费如何支付 3、如何填写《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