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例ppt(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2021)

admin2个月前财务代理1

本文目录一览:

税务稽查后,企业的账务该怎么处理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是指企业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实践中,众多企业除了按照税务稽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等税务文书补交有关税款之外,往往没有对税务稽查中被税务机关稽查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如果纳税人不进行账务调整,则可能造成重复征税问题,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鉴于此,企业在接受当地税务稽查部门稽查后,如果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的错误账务,依照税收法律的规定,补交税款后,必须要对稽查发现的错误账务进行账务调整,以规避今后税务稽查机关又稽查发现后被重复补税的风险.

一、税务稽查后账务调整的依据

在税收稽查工作实践中,纳税人普遍按照税务人员的要求,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亦即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不仅如此,很多的税务干部都认为,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该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这种观点正确吗?分析如下:税务稽查后,纳税人调账时是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呢,还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呢?笔者认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的依据是企业的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因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会计核算活动,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就是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所以,能够作为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财务会计制度.尽管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但在账务处理上则仍以按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二、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技巧

在税务稽查实践中,税务稽查稽查机关稽查的账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对本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另一种是对过去以往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因此,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涉及到本年度的账务调整和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如果税务稽查机关稽查出的本年度的账务有错误,则企业只要按照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进行处理,有关"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本章第三节第二部分"年度结账前账务自查,及时账务调整规避纳税盲点"的内容.以下主要介绍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思路、跨年度账务调整技巧和增值税的账务调整技巧.

(一)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总思路

笔者认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总思路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1、账务处理正确,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而补税的,不需要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例如:A企业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所得税率25%,经税务稽查后,查出业务招待费超限额10万元、列支赞助支出5万元,未作纳税调整,假设其他方面均无问题.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企业列支赞助支出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按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这样的处理是正确,但是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有限额规定,对赞助支出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那么对于调整的部分,是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企业在补缴税款的时候,只需补缴的税款进行账务处理即可:

借:所得税费用37500[(50000+100000)×25%]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37500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37500

贷:银行存款37500

2、企业账务处理错误造成的补缴税款,必须按会计的记账原则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例如:某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的办公楼修建,产品成本为20万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万元,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200,000

贷:产成品200,000

像这种情况,增值税法上要视同销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视同销售,企业正确的账务处理应是:

借:在建工程251,000 贷:产成品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30万×17%)

调账: 借:在建工程51,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51,000

3、对于一些不需要账务调整,但是涉税数据有变化的,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如:亏损数额的调整.

(二)税务稽查后的跨年度的账务调整技巧

1、涉及的会计科目和调账方法如果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年度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应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编报,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纳税人不可能再去调整原来的损益类科目,只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账.

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的使用,只适用于损益类科目,比如说,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的非损益类科目,如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不变.

[案例分析1:某企业税务稽查后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分析]

(1)案情介绍

税务机关2014年5月对某纳税人2013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3年将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30000元计入管理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转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该企业将其列入管理费用,等于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当年利润,应调增在建工程成本,调增上年利润,补交企业所得税,请问该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调整?

(2)账务调整分析调整上年利润时:

借:在建工程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补交企业所得税9900元(30000×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500

年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2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2500

[案例分析2:税务稽查某企业以前年度边角料隐瞒销售收入的账务调整分析]

(1)案情介绍

2014年4月,某税务机关在对2013年所得税检查中,发现某企业一项非正常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经查证为该企业出售下脚料的业务,共计936000元,税务机关责令该企业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假设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滞纳金和罚款等.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率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请问该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调整?

(2)账务调整分析

2014年调整补缴的增值税并结转下脚料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936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6000〔936000÷(117%)×17%〕

因该企业下脚料没有单独核算,均已计入产品成本,因此不需要结转成本.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以后单独核算下脚料的成本,并在出售时与收入同时结转.假设该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为150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30万元,适用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为15%,企业当年纳税调增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万元(230-1500×15%).2014年稽查以上下脚料,增加当年销售收入80万元,2013年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50080)×15%=237(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30万元可全额扣除.则该企业2013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80-5=7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广告费会计与税法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可以在以后年度无限期转回.2013年企业已将5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了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即: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50000×25%)

贷:所得税费用12500

则2014年应调整2013年广告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提补交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87500(750000×25%)

2014年补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6000

应交所得税187500

贷:银行存款323500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00000(800000-2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00000

(三)增值税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技巧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核算应补(退)的增值税.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作和上述相反分录.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转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具体调整技巧如下: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其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借方余额1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万元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其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如"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万元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款余额表示当月应缴纳税款10万元.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其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借方11万元.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万元

先冲减留抵税额10万元.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借方8万元.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8万元

——未交增值税2万元

先冲抵留抵税额8万元,再补缴税款2万元.

税务稽查的工作是什么?税务稽查到底有多厉害?

以我和税务局打交道多年的经验我比较有发言权!正规经营,每年适当交一点点税,千万不要一直做账面亏损,这是明摆着告诉人家你有问题![打脸][打脸][打脸]

每个地方税务局管的公司成千上万,没有经历去一家一家查,基本上都是举报来的!所以注意身边人,特别是公司的专职会计![捂脸]

和专管员关系好一点,罚款0.5倍-5倍都是专管员一句话!人家心情好就给你算0.5倍,如果惹火了人家,自己倒霉![笑哭]

身正不怕影子斜,就怕你身不正!你规模小不会把你怎么样,但是税务局喜欢放水养鱼,秋后算账!因为追缴税款期限是永久!哪怕你注销了,都要把你挖出来![流泪]

曾经深度接触税务稽查工作,谈谈自己对税务稽查的看法。税务部门的稽查局是对纳税人完税情况进行检查的专职机构,主要检查的是以前年度的重点税源或者有重大疑点的各类纳税人。税务稽查目前主要通过大数据筛选我,税务风险越高,被检查点几率越大,同时税务总局会定期对某些高风险行业,批办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检查,某些地方税务部门还会根据情况选择具体的检查对象,某些企业如果被举报,税务部门就会立即将其纳入稽查范围。

税务稽查多厉害,一般接受稽查的,很少没有问题的。说稽查厉害,并不是有什么特殊的权限,主要是稽查局的税务干部业务素质非常高,精通财务知识,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的比比皆是,所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税务稽查会有所忌惮。

最后,税务稽查是查处税务违法的机构,只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就无需担心税务部门的任何部门。

欢迎关注交流

目前税务稽查在坚持击违法犯罪职能的同时逐渐向人性化执法转变。

对于遵纪守法的纳税人完全不必害怕,对于一般因非故意的违法行为,稽查一般会通过查前辅导,自查补税等当时进行处理,一般就是补税,加收滞纳金。当然对于故意违法行为偷逃抗骗将严厉打击。

说到税务特别是稽查是不是厉害的问题,目前税务核心业务系统为金水三期,同时与其他各部门有大量的信息交换,可以通过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进而判断纳税人申报的准确性,从技术上来说税务可能是目前行政机关信息化最先进的行业。

从法律赋予税务的权限来看,权利仅次于公检法,有检查、查封、扣押、冻结账户、强行扣款等权利。

税收毕竟是保证国家运行资金的来源,不厉害都不行[机智]

当然对于权利国家也是有制衡措施的,且不说公检法外部监督,税务内部监督也无处不在,最便捷的方法,就是发现税务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直接拨打12366热线电话。

税务稽查工作顾名思义就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平日里纳税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你只要正常依法纳税就不用担心!

税务稽查介入一般是收到了举报或者别的部门移交需要核实的税收预警提示,看是否存在偷漏税违法经营等情况,自凡上门的一般都带着线索来的,直指问题,弄的你措手不及,有的甚者调取账本财务资料进行详查。他们对税收政策研究的比较透彻,税务稽查经验丰富,能力强,有问题的单位基本上逃不过税务稽查。

所以企业要合法经营,规范做事,有问题可以提前咨询税务部门,合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可存在偷漏税侥幸心理。

企业多年前的账目被查。这是在撒网抓鱼,这要抓多少条大鱼。多少国企。被变卖。以低廉的价格卖给私人。有些企业干部承包企业。国产都进入个人腰包。坚决拥护对过去的旧账。清查。决不能让贪腐,败类逃之夭夭。应该神绳之以法。

税务稽查是指税务稽查部门的专业检查,是由税务稽查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全面地、综合的检查。税务稽查主要对象是对涉及偷、逃、抗、骗税的大案要案的检查。税务稽查专业性相对性强,要求政策水平高,是高标准的税务检查。要求查深、查透、办成铁案。

税务稽查的构成

税务稽查包含选案、实施稽查、审理、执行四个部分。

一、选案

确定税务稽查对象是税务稽查的重要环节。目前稽查选案分为: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举报、其他等

人工选案的基本方法是抽样。实施抽样又分为随机抽样和非随机抽样。在实行抽查选案时,一般都采用随机抽样法,它是按照概率规律抽取稽查对象的一种方法。

计算机选案的指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分行业生产经营指标平均增长值分析、分行业财务比率分析、企业常用财务指标分析、流转税类选案分析、企业所得税税前限制列支项目指标分析、进出口税收指标分析、税收管理指标分析等。

举报是税务机关发现案源最多的一种途径。

其他选案方法指:转办、交办等。

二、实施稽查

税务稽查实施阶段是税务稽查工作的核心和关键环节。税务稽查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权限实施。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之前,除另有规定之外,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查对象,向被查对象下达《税务稽查通知书》,并由收件人填写送达回证。税务人员在实施税务稽查时可以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采取询问、调取账簿资料、实地稽查、账外调查和异地协查等方式进行。税务稽查人员在税务查账时,应在《税务稽查底稿》上逐笔如实纪录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所涉及的账户、记账凭证、金额等细节,全面反映此项稽查工作的情况。税务稽查实施终结,税务稽查人员应当认真整理检查资料,归集相关证据,计算补退税款,分析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立案查处、未经立案查处以及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等不同情况,决定实行一般工作程序或简易工作程序,并分别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稽查结论》。

三、审理

税务稽查审理,是税务稽查机构对其立案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在实施稽查完毕的基础上,由专门组织或人员核准案件实施、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稽查结论》的活动过程。

税务稽查审理主要包括:1.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2.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合法。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4.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 审理终结的处理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同意《税务稽查报告》、

2.补正《税务稽查报告》、

3.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

4.构成犯罪案件的处理——移送。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应根据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的规定处理。

四、执行随着税收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也在不断提高,税务稽查文书送达后,被查对象一般都能自动履行税务机关做出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自动办理补报缴纳。逾期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如果你懂税法、就会懂得税务稽查、税务稽查的工作职能:调查惩治违反国家税法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金税三期的上线,所有在库企业的开票信息全部在数据库中,相当于是给所有企业安装了无形的监控。企业账务风险、发票风险越来越大,现代的税务稽查已经全面进入了大数据税务稽查时代,不再是传统的“人查”、“账查”了。

什么是税务稽查? 具体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全部活动。

税务稽查有何特征? 一是,税务稽查主体的特定性。即是专门职能机构,这些职能机构必须依法享有税务稽查权的税务机关。二是,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性。说到稽查对象是如何确定的,税务机关可是一等一的厉害。

他们是如何确定稽查对象的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 被群众举报的企业。 这个是有报必查。据目前官网中公布的被稽查案例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案件来源于举报案例。

第二是, 被抽查的企业。 就是税务稽查机关通过筛选软件在金三大数据里筛选,随机选出比如在同行业中税负率较低的企业进行确定。

第三是,通过特定金三数据库数据分析,形成一个 异常企业数据库 ,如果你的企业在里面,恭喜你了,你被稽查的概率就非常高了。

第四是,由于其他各地的被查企业 被关联到的 ,也会成为被稽查的对象。

税务稽查到底有多厉害?看看中国税务网每年公布的案例就知道了。给你几点建议,千万要注意了! 别碰增值税这条高压线! 谁碰谁玩完,因为增值税好比是国家金库里的钱,你动了金库的钱能轻易放过你?所以提醒你注意增值税问题,千万别想利用它去避税。

更不要玩“虚开发票”来避税,因为金三数据平台利用强大的大数据,包括企业纳税人的税号下所有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行业相关性、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进行比对查验,对虚开发票查验指数达100%。如果你还想利用它来避税,那就是犯罪了。

税务稽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行政执法行为。任何一项执法行为都是有规矩的,不是想查谁就查谁的。税务稽查有严格的法定程序。

税务稽查的稽查对象来源,有四个方面。

1、一是“被抽查”。抽查的关键就是在于“随机”。

从这一点讲,会有两个概念产生,一方面是无论你企业多老实,多规矩,你都有可能被抽中。另一方面讲,你有问题,你有违法偷税的嫌疑,你也可能被抽不到,

2、二是“被举报”,目前通过中国裁判网中对应企业被稽查的案例中可以看出,非常多的案件来源于“举报”,有群众举报。

3、三是“被分析”。

4、四是“被关联”,也就是被其他行政机关转办,交办等形式关联到的税务稽查。

企业银行家李世勇先生采访9:集团公司税收筹划三原则和必要性

每一个企业只要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就会涉及税务事宜,每一个人取得的大部分所得、拥有的大部分财产都需要纳税,在近些年税收政策频出,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推动启用金税工程,启用电子发票,个人所得税改革等等;在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助力之下,税务改革加速推进,纳税人的税务思维也需要与时俱进。

在此背景下,我们采访了企业银行家李世勇先生,他是在实务中厮杀出来还盯着理论不放的人,他拥有多元化大型集团丰富的税收实战经验,也经历过大型的税务稽查,他提出了集团公司“税收筹划三原则”,也提出了税收筹划的三大必要性。

希望通过我们的采访,能够让大家对集团公司税收筹划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为企业家和从事于税收筹划的工作者提供一些借鉴。

记者: 李先生,您好!很高兴再次见到您,很多人不是很了解税收筹划,请您简单介绍一下税收筹划。

李世勇:

您好!很高兴见到你,也很高兴能够和大家交流税务筹划。虽然税收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有很多人对它不够了解。我简单介绍一下税收筹划,它就是纳税人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税收政策指导,选择最利于企业的税收方案,来合理合法地降低企业税负,将企业的税收利益最大化。因而,我所讲的税收筹划不是让大家筹划去偷税、去漏税等干一些违规违法的事情。但是在实际税收业务操作过程中,有一些人把税收筹划和偷漏税混为一谈,偷税漏税是主观故意的违法危险行为。大家还是要对税收筹划有一个正确的认知,任何一个公司的税收筹划工作不是朝夕间的事情,既要具有非常专业税务技能,又要熟悉业务循环,还要具备顶层架构的设计能力等。

记者: 您在税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希望您能够和大家分享一些真实税务案例,以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李世勇:

可以的,我很乐意和大家分享,希望能够带给大家某些启发。

大家知道,在财务人员职业生涯里会和税务机关打交道,这个过程也是企业财务人员成长和成熟的过程;在这方面我是非常幸运的,有机缘巧合的因素,让我在一个多元化集团中经历了四级经营的单元到一级经营单元,让我由一名事务性员工转变为一名业务型管理者最后转型为一名能够参与到企业决策当中,因而让我有机会在各层级中边干边学边思考。在工作中我结识了许多税务局的朋友,也和征管局的朋友聊过人生,也和稽查局的工作人员斗智斗勇过,到后来站在集团税收筹划的视角上再审视和回顾这些事情更是别有一番风景,我和感激曾经打交道过的税务局领导,有保税区的、有乡镇的、有县级市、也有地级市,也有省级和中央的一些领导,也很感谢在这方面启迪我人生智慧的老师。我今天和大家交流的内容,不是一个人独有的,而是我思考汇集了许多人的智慧,通过我传递给大家,也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我从企业日常的一些涉税工作、应对税务稽查和税务筹划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些案例。

第一个方面,日常涉税工作的一些事情。

这是一些非常琐碎、重复性非常强的事务型工作,对于这些工作而言要认真细致,稍微不慎就会造成税务损失。在很多年之前,我接手主持集团下属一家合资后租赁公司的财务工作,接手之后发现企业缴纳的房产税金额比较高,于是我安排财务人员调取了成立之初企业在税务局办理房产税最初的原始档案资料,我发现征税依据为自由房产,而不是租赁房产,就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差别,导致企业每年都要多交房产税。后来经过我们团队的努力,房产税征税依据修改为以租赁费用计征,于是以后每年可以少缴房产税;对于前几年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也需要从财政退回来,打什么时间从财政部门退回来也是一个难题,后来经过了曲折又坎坷的历程,幸运的是企业的主管税务局长很理解也非常支持的情况下,以前年度多缴纳的房产税从财政退还到了公司银行账户上。因而,经办税务业务财务人员要具备一定税务知识,还要非常严谨、非常细心,否则也容易出现多交了税金而自己不知道的情况,更何谈企业如何去进行税收筹划了。

有的时候也会巧妙借助第三方桥梁来协助企业做一些事情,一年一次的企业所得税金汇算清缴也是对企业财务的一次考验,通常汇算清缴之后便会面临企业所得税稽查。我经历过中美和中法合资企业的汇算清缴,也经历过总公司和分子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工作,也经历过股权单一的子公司汇算清缴工作。对于一些复杂的汇算清缴工作,可以借助税务机关信得过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协助,由独立的第三方出具一个《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能够帮助企业比较顺利的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要留意中介机构和企业之间作为业务沟通双方签字的《鉴证报告交换意见》及其底稿内容,这里面也有一些学问。

甚至有的时候也需要逆向思维。企业和征管分局之间需要保持一个正常的良好互动,如何能够做到呢?说到这里很多人想到是个人感情沟通,下面的内容是以另一个视角去看待这件事情,做到让企业好做事,让征税机关好做事,这里面有一定的学问。我认为要把握住两点。首先,有的时候税务机关也需要帮忙,这就需要企业可以通过预交税金的方式协助税务机关完成阶段性征税指标;但有的时候税务机关找到企业,很多企业会很较真找种种接口来推辞。第二点,在日常关系融洽的岁月里,每年可以尝试邀请税务机关到企业检查一次账务,让征税机关的工作人员指导一下公司的税务业务,可以检验企业的税务管理状况,然后有方向性的修正调整;也借此机会向征税机关宣传企业,最后争取让税务机关出具一份《税务处理决定书》再补交上一部分税金,但不要涉及到罚款和滞纳金,更要避免税务机关出具会给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运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的《税务处罚决定书》。这是长期主义思考的一种做法,国家为了减轻企业应对税务检查的负担减少税务局重复进户的现象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号)第一条“依法规范执法行为、避免重负进户执法”规定。因而,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际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这就是主动邀请税务机关来企业查账的奥妙之处。

第二个方面,应对税务稽查的一些案例。

有一次,经历了由中央部门单独下文的一次税局稽查。这是一家在保税园区的中外合资的高 科技 企业,在园区内年纳税额通常会排在前三位名,这家企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一年稽查局对公司进出口和免税业务进行稽查,最后着重围绕着其中对免税内容展开了反复讨论。后来发现这是中央部门在政策衔接上出现了时间空隙而导致,后来通过公司提出的书面申请,在中央部门层面又下达了一个文件化解了这次税务稽查危机。

另外一次,经历了市稽查局对企业高额利润的重点稽查。2008年自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席卷了全球经济,国内实体企业也受到一定的影响,有一些企业的经营面临一些困难,但公司却逆势高速增长。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市国税稽查局对市内享受税收优惠、高获利企业、固定资产较少和未进行固定资产再投资的企业进行了重点税务稽查。我所的公司恰好属于以上稽查范围,因而被列为市重点稽查对象,我代表被审计方对接这次税务稽查工作;同时被稽查的大型公司中有一家美国机械公司(身为省级机械总公司)。我从集团的轻资产运作战略的角度讲述,结合公司如何抓住经济下行的趋势进行并购扩张做了介绍,让稽查组人员明白了账面轻资产背后的企业战逻辑;又结合当时由彭博士团队建议经董事会同意在陈老师主持下实行的“三大战略法宝”中的“微利经营”和“服务营销”业务逻辑,又将其融入公司的具体业务中介绍如何发挥价值。经过半年的税务稽查,稽查局认为公司的投资战略思维是超前的,公司的业务经营战略也是超前的,不存在税务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是优秀的公司。而同时被稽查的这家美国子公司不仅补交了几千万元的税金、罚款和滞纳金,也被降低了税务信用评级,还被列为以后税务局重点关注对象。

还有一次,经历了市稽查局对原料采购业务的重点稽查。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市国税稽查局从异地抽调稽查人员对下属板块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从公司调取了大量财务纸质和电子版档案。这次稽查组人员能力非常强,获取的资料也非常全,提出的稽查结论都非常有针对性,提出了诸多补税、罚款和滞纳金的业务点。后来经过我们的努力均一一得以化解,在此我列举其中一项:稽查组以过磅单和入库单为线索,提出公司原料采购业务存在不真实入库行为,进而以虚增原料采购成本以降低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金。我给稽查局的书面反馈文件中详细的阐述和佐证了此业务的真实性,公司以过磅单样式是否统一,体现的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要求。我们还提出要求双方对原料库存进行现场盘点,后来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对公司的原料进行了盘点进一步佐证了公司原料采购业务的真实性。

第三个方面,在税收筹划方面的一些事情。

集团化公司一盘棋来运作税收筹划。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有些内容不方便详细展开来讲,在这里我笼统的介绍一下。这里面既涉及到利用西藏个人所得税金政策,又涉及到利用保税区等国内地区税收差异筹划企业所得税金,还涉及利用香港和新加坡税收政策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还涉及到利用全产业链内进行税收筹划,当然也会运用即征即退、税收减免和返还政策等。对一个大型集团而言,这是一个系统的税收筹划网络,有的税务筹划也要和资金池筹划相结合,因而需要具有系统思维和顶层设计的能力。有的企业没有税收筹划层级观念,搞了一个全体财务成员进行税收筹划,看起来花了很大的力气、大张旗鼓声势浩大的去做,实际上未进行系统性的税收筹划。在很多年之前,我负责的下属区域盘活了一家倒闭的工厂,这家企业曾经无论在销量、销售收入以及利润方面,都是当地区域的佼佼者,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这家公司因为补交税金、缴纳罚款和滞纳金而破产倒闭;由分子公司单独进行税收筹划是行不通。

在职场中一路走来,经历了太多与税务相关的业务,还经历过同行的精准举报、个别离职管理人员的举报等情况,企业的成长历程是一个不断树立挑战目标、不断克服困难实现目标的过程,个人的成长也是在这种职业生涯中不断挑战自我来实现的。

记者: 刚才您列举了一些税务工作案例,您在税务方面有什么感悟或者体会呢?还请您分享给大家。

李世勇:

因为工作需要让我有机会接触许多税务工作者,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许多的闪光点,他们有从军队转业从事税务工作的公务员,也有通过公务员考试选拔的大学生,还有专门从事税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他们的专业能力、个人素养等方面都非常强,这些人很聪明也很有智慧,并在税务系统中得到系统培训。因而和这个圈子的人打交道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施压、自我成长的过程,我始终怀有一颗敬畏和感恩的心,我的感悟体会还真挺多的,我归纳为“税收筹划三原则”,希望对集团化公司的税收筹划有一些参考价值。

原则一,税收筹划要有顶层设计支持,确保合规合法。

我经历了很多次数的税务稽查,总体而言都化险为夷了,里面不乏有我自己的勤劳和努力,我认为最主要因素是顶层税收筹划到位,正是因为企业在结构层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的事情,对于招待费用和差旅费用等一些发票问题,在重点税务稽查面前都是些小毛毛虫。当然企业的税收筹划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内容,对于企业重大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关乎企业的兴衰与存亡,具有复杂的复合风险,尤其多元化大型集团的组织体系非常的庞大,涉及到的业态也非常广,这就需要站在各业态的最高端去思考筹划税收,将税收筹划融入到集团的战略之中,在无形中融入到企业经营中。

原则二,税收筹划要有业务逻辑支持,确保合情合理。

企业的税务筹划均需要融入到企业的经营当中,缺少业务逻辑支持的税务策划很容易会被监管机关定性为偷税或漏税行为这样,这样不仅达不到预期效果,还会让公司陷入到被动当中。因而,税收筹划的人员需要深度了解行业状态、公司经营战略、公司的业务运行逻辑、以及企业的内部管理。这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只要沿着这个脉络去做,税务筹划的人员才会将税务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结合起来,税务筹划人员才能够和税务执法人员保持一个顺畅的沟通。

原则三,税收筹划要具有基层业务支撑,做到平稳落地。

从税收筹划的整个环节来看,账务处理属于末端环节了,在这个环节上的永恒的税务筹划主题就是规范、规范、再规范,能够将资金流水账、纳税申报账和会计账“方起来”实现数据一致,最终确保税务筹划的平稳落地。对资金账不能掉以轻心,货币资金是企业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资产,因此企业每月都应认真核对每笔款项的进出记录,对存在出入的地方及时处理,从而实现资金帐和财务账的一致;对税务账要有敬畏之心,企业税金是在财务账基础上进行调整后计算出来的,调整事项涉及企业的收入、成本及费用,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因而需要确保计算过程中的正确,尽量不要发生因计算失误而影响税务评级;对于财务账的细节处理也要严谨,税务机关使用的查账软件具有强大的功能,仅仅“摘要预警分析”和“分录分析”功能就能够相对准确找到问题点。

记者: 难道企业一定要进行税收筹划么?

李世勇:

我在《面对国内新四大红利,集团公司经营维度提升之道》采访中层提到企业要由低纬度经营上升到高纬度经营,而“政策经营”便是高纬度经营内容之一,税收筹划是当今集团公司的必修课内容之一,税收筹划存在三个必要性。

必要性一,企业家要关心政治。

我们是政治挂帅引领 社会 全面发展的国家,企业家听党的话,跟政府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 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 社会 发展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提出“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请大家注意,我们现在的改革特点:一旦启动,就会强烈地推动。比如说军队改革,七大军区调整为五大战区,三十万军队干部转业。因而,为 社会 创造财富的企业家需要关心政治,有句话说的好“没有成功的企业,只有时代的企业”。聪明的企业家能够通过政策去分析后果怎么样、会演变出什么,从而为自己做决策,但不要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情,否则就会面对直接的税收损失,包括追缴税款、少缴税款50%至5倍的罚款、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05%的滞纳金。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偷税、抗税、骗税行为,不受追缴期限的限制,一旦被定性为这三种行为就会面临无限期的追征。也会影响公司的资本运行情况,在已经或即将在债券和股票市场全面推行的注册制大背景下,这对企业的信用评级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纳税信用是资本市场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有些不当的行为会构成犯罪,按照《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会危及到个人品牌和形象,按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会在媒体上定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违法者的信息,失信者会面临不能坐高铁、无法坐飞机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窘迫局面。

必要性二,“政策经营”已经大型集团核心竞争力之一。

大型集团的发展战略要契合国家的战略,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大型集团公司,无不是踏着政策方向而发展起来。企业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规模在10亿元至100亿元之间是内部治理红利,这是一个平山头的过程,以让组织的头脑够灵活、身段够柔软;到了100亿元至1000亿元是人才红利阶段,这是一个快速完成高端人才储备的阶段;而超过1000亿规模的时候,这是战略红利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企业的领军人才要能够引领企业踏着国家战略方向的步伐去走,才会进入新蓝海、才会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比如:苹果公司通过控股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让人云里雾里、眼花缭乱的复杂结构关系进行税收筹划。表面上每台电脑似乎在不同的子公司之间转了一大圈,但实际上些只不过是账面上的处理,而经销商提货地点依旧是电脑的生产地。但一圈转下来,通过转移价格方式,价格发生了重大变化,利润主要留在了开曼群岛的苹果公司,这带来了极大的税务节省。后来,美国参议院和证券交易所对苹果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结论是“苹果的整个税务架构是合法的”。不仅仅苹果公司,比如可口可乐、宝洁、英特尔公司都在开曼群岛开设子公司,他们的做法是将盈利通过转让定价等各种渠道转移给子公司,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苹果公司的这种避税方式是“双层爱尔兰汉堡”,这种税务筹划方式对我国的企业也极具借鉴意义。2021年初,格力电器智能制造生产基地签约落户临沂综合保税区,临沂是南北大通道的中心枢纽有“物流之都”的称号,向南可辐射长江经济带,向北可以辐射京津冀城市群,在税收筹划上也有深层的布局思考。

必要性三,这是对家庭财富通道的管控和经营。

确保家族财富进来入口,为家族财富延续继承开好头。在国外是不开发票的,他们通过现金管税收,而我们是以票为主以现金等手段为辅。在这个大数据法制化的 社会 ,所有资金的来龙去脉都会透明化,因而我们需要对家庭的财富通道进行管控和经营,以确保获得财富的正当性。在税金管控这套制度里,将钱拿在手里就安全了,不安全的,这是很危险。想将钱花出去也很难,买了固定资产表明你的财富增加了,在银行存款、贷款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在收入没有纳税的情况下,钱是怎么来的呢?如果没有纳税,就需要到税务局里去把税金厘清楚。企业的钱和企业家个人的钱是两回事,税务局一张税票就可以将拿回家的钱给收回来,甚至还会面临法律风险;企业家不仅仅要让企业有钱,还要让个人合法的有钱,因而需要在公司层面进行企业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的筹划和管控。家庭财富还涉及到延续继承,如果将灰色的财富传承给子孙后代,这会将潜在的危机也传承给下去。有些人希望借助洗钱的手段将将财富脱白;但国内加大了对反洗钱的打击力度,央行披露了2021年“1号罚单”,中信银行因四项违法行为被罚2890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去年初,民生银行和光大银行也因存在反洗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开出千万级罚单。近年来,央行对反洗钱领域的监管持续加码,央行组织起草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新增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还将银行理财子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一并纳入监管范畴。在国外对反洗钱的打击,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将洗钱风险国家被分为两类:高风险国家地区和 加强监控国家地区。对于所有被认定为高风险的国家地区,FATF 呼吁和敦促其成员国家和所有国家加强尽职调查,并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呼吁各国采取反制措施,以保护国际金融体系免受来自这些国家地区的持续性的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风险威胁。

记者 :您还有什么其他的思考?

李世勇:

今天先做这些分享交流,其他内容我们下次交流。

记者:

非常感谢李总的分享!涉及税收筹划的内容我们计划分两期采访,期待着下一次采访交流。

结束语:

我们所享受的一切公共物品都来自税,如果没有税金,我们就很难看到警察和公路,也很难得到秩序和安全;我们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我们也需要关注税收的变化,每一个人和企业也需要积极应对。

怎样写税务稽查预案

税务稽查实施方案是指税务稽查实施部门通过案情分析,对税务稽查实施制定的行动计划。

为了使税务稽查实施工作有明确的目标和合理的安排,有步骤、高效率、顺利地完成税务稽查实施的工作任务,稽查人员在实施税务稽查前,应根据对稽查对象的情况分析,拟订比较简明、完整的税务稽查实施方案。

税务稽查实施方(预)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稽查实施的目的和要求

(2)税务稽查实施的范围和重点

(3)检查账证资料的所属期限

(4)税务稽查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5)稽查人员的分工

(6)稽查实施时间的安排

(7)稽查实施过程中预计出现问题的应急措施

税务稽查实施预案案例:

2005年3月,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决定成立专案组,对某饰品有限公司2002至2004年度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实施立案稽查。在实施稽查前,市稽查局召开案情分析会,对上级局转入的协查资料、在该公司进行协查中发现的涉税违法疑点、该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现状,以及在实施税务稽查时会产生的困难和应急预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确定以票流、物流、资金流为主线对本案展开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拟定了全面、详细的税务稽查实施方案:

1.从稽查力量着手——在全局抽调了8名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稽查人员组成了专案组,稽查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本案的稽查工作。

2.从侦查力度着手——向市公安局通报案情,提请警方提前介入联合办案。

3.从生产规模着手——进一步查看、分析该公司是否有实际生产能力,其生产能力是否与销售货物的数量相适应,有无存在异常情况。

4.从专用发票着手——对该公司的所有进项发票进一步进行全面清理,分门别类,并采取直接赶赴各地调查和发函取证等多种方式,掌握第一手证据。

5.从资金流向着手——进一步对该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行全面检查。违法分子要达到骗税的目的,在资金的运作上,必定存在异常的现象,必有异常的资金流向,为了外汇的核销,可能会采取买汇等手法,要通过银行等款项往来,进一步查找和掌握认定骗税的相关证据和线索。

6.从运输费用着手——进一步检查该公司发生的运输费用是否与购入、发出货物的数量相配比,推算出企业是否真正有货物的购进和发出,验证购入货物的真实性,查找和掌握认定骗税的佐证材料。

7.从知情人员着手——进一步排摸该公司的知情人员,通过政策宣传、讲清道理,打开缺口,查找和掌握该公司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内情和线索。

8.从会计资料着手——进一步检查该公司的各类收入、成本费用、货币资金、结算资金、存货等会计账户,查找和掌握该公司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证据和线索。

9.从外围关系着手——加强与该公司业务关系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和配合,打开业务关系单位的缺口,取得认定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佐证材料。

10.从责任人员着手——加强和公安部门的配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谈危害、论后果,以法律和政策攻破责任人员的心理防线,促使责任人员讲清问题,尽快突破本案。

企业常见税务风险及表现形式

企业常见税务风险及表现形式

目前,我国很多企业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偷逃税款,换句话说,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纳税风险,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些风险往往存在于:一是在公司的注册阶段存在风险;二是在公司的收入方面存在纳税风险;三是在成本费用方面存在着纳税风险;四是公司的会计报表存在纳税风险;第五在其他方面存在纳税风险。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企业常见税务风险及表现形式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公司在注册阶段存在的风险

(一)虚假出资与抽逃注册资本

表现形式为:注册资本不实或注册后不久资金退回或转移。

很多公司注册的时候,就存在着风险了,所谓资本的“原罪”。基督教说,人在哇哇坠地的时候就有原罪。公司虚假注册现象在以前很普遍,现在也时有发生。早几年,会计事务所假验资现象很普遍,现在随着监管措施的加强,以假验资报告虚假注册的现象有所减少,大多数改为由中介公司代为垫资,验资后再抽走。有时也可能是自己真出资,但在注册完公司后不久,即将注册资金抽走挪作他用,在财务上则形成一长期应收款一直挂帐无法处理。这种现象在很多企业非常普遍,有很多老板对此可能会嗤之以鼻:“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很多朋友公司都有这样的问题,也未见出什么事。”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必须搞清楚,有可能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轻则工商局年检时发现注册资本不到位或抽逃注册资本,会根据《工商登记条例》要求补足,并给予抽逃金额5-12%的罚款;重则《刑法》上有抽逃注册资本罪,一旦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发生了经济纠纷,或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则就有可能追究股东的刑事责任。当年的“琼民源”和“银广厦”事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公司收入方面存在纳税风险

1.隐藏收入不入账

隐藏收入的普遍做法是设账外账或叫内外帐。销售收入不入外帐入内帐,资金体外循环。与之相矛盾的现象是,由于收入不记或少记帐,公司常年出现亏损或处于微利的边缘。而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却越来越大,公司规模扩大,而帐面资金不足,就会出现不断向股东个人借款的情况,因此,这种偷漏税的表现形式是,外帐上的与股东的往来账发生额较大,且较频繁。

2.收入长期挂往来,不纳税申报

收到销售款后,不记收入,而是挂往来,计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账款,不做纳税申报。这种偷逃税款的手法大多是在客户不需要企业出具发票的情况下使用。这种偷漏税的表现形式是,应付款项长时间无法支付也不须支付。

3.不依合同规定确认收入,收款时开票确认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对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时点进行了明确。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但有的企业不按规定确认收入,延期确认收入,以滞后进行纳税申报。例如:

风险分析案例2:不按税法规定确认收入推迟纳税时间

某公司与一客户签了一笔合同,销售100万的货给客户。客户已经把货物取走,公司给该客户3个月的帐期,3个月后向客户开票收款时才交税。

这种情况下,什么时候产生纳税义务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呢?是合同签定当月还是3个月以后开票收到款时呢?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在客户取货当月就应确认收入,即使增值税发票尚未开具。而在现实中,很多企业会与这一公司一样,大都采取的是在收取货款时出具发票,出具发票后才确认收入。这样推迟3个月的纳税收入,可以减轻公司现金流的压力。而按照税法规定,这就引发了补税、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们可以算一笔帐,对这样做的好处与坏处进行一个对比:

假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本次合同销货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4万元。另假定资金年利息率和机会收益率均为6%,应纳增值税为:100×17%-14=3万元,则这样做的好处是:

①获得了3个月的资金利息

资金利息=30000×6%÷12×3=450(元)

②取得了推迟3个月纳税的机会收益

机会收益=30000×6%÷12×3=450(元)

好处合计为900元。

假定半年后偷税被发现,则推迟3个月纳税的风险即坏处是:

①补税=0

②罚款=30000元(按偷税额1倍计算)

③滞纳金=30000×0.05%×90=1350(元)

三者共计=30000+1350=31350(元)。弄得不好,可能还会有刑事责任。

收益和承担的风险相比实在不值得。对这种纳税风险,很多企业没有重视,不单企业管理者(或老板)没有重视,甚至连财务人员也不重视。财税专家

而对此我们如稍加注意,是可以做到既合理合法推迟纳税时间,又没有税务检查风险的。如根据修订后的2009的1月1日起执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纳税时间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筹划思路:

结算方式不同,纳税时间自然不同。所以只要对销售合同中的收款结算方式稍加改变,就可以达到想要的目的而又没有风险。

4.价外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不做纳税申报

企业将价外收入或零星收入如边角余料变卖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体外循环,隐匿收入。这种情况在很多企业都存在,实事求是的讲,越管理正规的企业存在这种现象的可能越多。如果设内外帐的企业,设小金库的需要和冲动越小。因价外收入和零星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这种手法不容易被发现。国营企业和上市企业采取这手法的较多。

5.视同销售行为不遵税法规定,逃避缴纳税款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有很多行为要视为销售,有的企业不按政策处理,应该视同销售的项目不视同销售,不做纳税调整。出现这种情况大多数是因为财务人员不了解税收法律政策所致,少量的是懂政策但故意违背。

由于不同税种的税收政策往往出于国家税务总局不同司室,相互之间没有协调,所以不同税种政策间往往会出现不一致,甚至自相矛盾现象。例如企业为了促销,经常会推出“买一赠一”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款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在所得税方面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但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则须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很多企业不视同销售,不纳税,这就产生的纳税风险。

再如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除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则须视同销售货物。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三、企业在成本费用方面的纳税风险

成本费用纳税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有:

1.大量收据或白条入账

我国实行的是“以票控税”的管理制度,因此国家发布有发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规定,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不得入账,不得税前抵扣。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有时候很难取得合规的`正式发票,就只能白条收据来入账,按规定对这种情况,应作纳税调整。但有的企业不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存在纳税风险。

从以上的情况我们也可以发现,在目前社会、市场、法律的环境下,企业违法,有时也是无奈之举。我们反对以身试法,我们也希望,政府可以制定一更具人性化的税收政策环境,但在政策未能改变的前提下,企业只能去适应政策而不能与政策相违背。

2.虚增人头,虚增工资

有发现部分企业会采取这种虚增人员工资的方法,偷逃税款。这一手法“技术含量较低”,很容易被识别和查处。随着我国法律环境的不断改善,比如《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实施,虚增人头需交纳社保,因此,采用该手法进行偷逃税款呈下降趋势。

风险分析案例:工资个税“筹划”中的陷阱

(一)案例基本情况

2009年7月,某企业邀请深圳智慧源咨询公司为他们提供税务风险模拟检查和税务咨询服务,调研时我们发现,该公司的工资表显示,所有员工工资都是2000元,这是正常的吗?

(二)问题及风险分析

第一,这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员工薪酬应该远远高于2000元;另一方面2000元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2000元正好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工资发放表上员工人数和实际情况不相符。实际员工人数100人左右,而工资表上150人左右,虚增人头50人。通过访谈和审核其他资料,我们得知该公司员工收入较高,连普通文员月工资都在3000元,大部分员工月工资在6000元-10000元,少数高收入的员工月收入可达30000元,每月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不小。为了帮助员工少交个人所得税,公司对工资薪酬的人所得税进行了“筹划安排”。他们寻求了外界帮助并找到当地的一家税务师事务所。这家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咨询人员和该企业财务总监一起研究,制定出了一个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要点有:第一、虚增人头。一人的工资由两个人或者三个人领,把工资额降下来;第二、一个人工资由多个关联企业去发放。第三、奖金要求员工找发票来报销;第四、工资的一部分通过小金库发放,不在外账上体现。第五、少量公司高管的工资薪酬部分通过境外公司去发放。这样一来,该公司所有员工每个人的个人所得税一分钱都不交。

这个关于员工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的所谓的“筹划方案”的效果是很好的,可以极大降低个税,但是他违背了税务筹划“合法性”的基本原则,变成了一个典型的偷税案,给企业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只是不知何时会爆炸而已。

3.虚开发票增加成本或随意调整纳税期间成本费用

虚开发票以增加增值税进项抵扣或增加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在企业是很普遍的现象。另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成本的结转应遵循“配比原则”,不得提前或拖延。而在现实中,有的企业为了偷逃税款,故意违反上述原则,随意调整或提前结转成本费用。比如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将应该资本化的费用进行费用化、随意变化成本分配方法等现象也很普遍。

这样的所谓的“筹划方案”表面看起来操作简单,效果明显。但实际上,这不是真正的税务筹划,这就是典型的打着筹划之名的偷税漏税做法。这样的“筹划”方案给企业埋下了偷税的潜在定时炸弹,不时几时会把企业和老板带进“阴沟”里。

问题是,为了少交税,类似的税务安排在很多企业屡见不鲜。虚开建安发票也是房地产企业为了降低税负最常采用的手段。那么,这其中倒底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呢?我们分析如下:

①虚开建安发票后,建安成本就会虚高

该项目销售额约6.5亿元,原建安总成本约3.8亿元,加上1亿元后则达4.8亿元。而建安成本政府都会有工程定额。比如在北京市地税局2007年5月出台的《北京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注:这是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是财税(2006)187号文要求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文件出台后全国第一份土地增值税清算细则)就规定,在北京市,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四项成本,多层建筑每平方米1560元;高层每平方米2263元,如超过规定数额,除非有特别理由,否则税务部门不予承认。那么,一下子虚开1亿元的建安发票,必然会让建安成本徒然增加很多,如何向税务机关解释呢?能找到合适的理由让税务局同意吗?如果增加不多,还可以解释,增加如此大金额,通过的概率恐怕是为零的,因为,税务局在这件事上如“过份帮忙”也有“掉乌纱帽”的风险。

②资金回流的风险

实际建筑安装费为3.8亿元,虚开成4.8亿元的发票,资金流如何处理?虚开的1亿元要不要付帐?如果1亿元长期挂账,容易引起税务部门的怀疑,而且按照规定应付未付不得进入成本。如果转帐,则1亿元资金如何回流?对方会不会有信用风险?会不会耍赖?

③回流资金的帐务处理风险

我们假设建筑商信用良好,资金回流没有关系。对方将1亿元资金重新打给公司,这么大的一笔资金如何下账?入内账还是入外帐?如果通过银行进账,则帐务上会出现入帐风险,只能长期挂“往来款”,无法削除。如以现金入帐,则可以计入“小金库”,而如此大金额要提取现金,则只能分取若干次,而“小金库”里放这么一笔资金后就不是“小金库”了,这个“小金库”的管理会存在很大难度和风险。

④对方账务处理的风险

换位思维,如果从建筑商的角度来考虑,建筑商也将面临账务处理的极大困难。如何处理1亿元的虚开金额?2亿元的收入变成了3亿元的收入,要多交企业所得税,如何应对?1亿元的现金如何提取出来?建筑商为应付这种困局,只能采取不规范的手法进行处理,比如他自己再弄张假的发票抵帐或虚列人头,虚加人工来解决。这就会放大了建筑公司的税务检查风险。而一旦建筑公司出事,则税务机关就会顺藤摸瓜,将该开发企业牵扯出来。在现实中类似的由于上、下游出现而被税务稽查的案例屡见不鲜。

(三)偷税与筹划的区别分析

而我们提供的方案,与之相比,因属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范畴,所以手续会繁琐,时间成本、人力成本、资金成本都会发生,节税额与直接偷税相比也会较低,但两者性质以及操作平台却完全不同。偷税的做法,会给企业今后留下税务检查风险与隐患。筹划的方案虽然操作起来麻烦,但是是合法的,将来贵司股东、法人、财务都会睡觉踏实。即使税务局发现交易金额大,认为不合理,也仅仅属于“关联交易转移定价不合理,需做特别纳税调整”的范畴,不能定性为偷税,没有法律风险,这是两者间的本质区别。

四、企业在会计报表税务分析风险

一个企业的业务活动,都会通过财务报告的会计信息反映出来。如果企业存在偷逃税行为,也会通过这些信息体现。企业不论请的会计水平多强,做假帐的水平多高,想不被发现是很难做到的,假的终究是假的,假的永远做不成真的。因为会计报表不会骗人。可有一些老板偏不信邪,总以后我请的人水平高,税局抓不住。通过对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分析,会计报表税务分析风险表现形式有:

1.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现则为:存货、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资本公积等会计科目经不起推敲;账务处理混乱、帐实不符;

2.在利润表上的表现则为成本费用与收入不配比,利润结构不合理;

3.各项指标,忽高忽低,或如过山车,或漏洞百出。

具体而言,假帐通常会在以下几个方面留下蛛丝马迹:

①各项财务指标跟相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作横向比较,会出现过高或者过低的现象。

②企业各项指标如与往年做纵向比较,会出现忽高忽低现象,就像坐过山车一样。

③企业的利润率、税负率较长时间处于较低水平。

在现实中,有的企业连续几年都做成亏损,可问题是公司规模却是越来越大,那资金从哪来呢?公司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款给公司用于营运资金。长期下来正常吗?有的老板稍微聪明一点,不做成亏损,让它每年赚几百块钱,象征性交几十块钱的税。但如果连续微利,利润率会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税赋率也明显地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现在我国各地税务机关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都会内部掌握一个最低的税赋率水平。比如在深圳,税务机关内部规定的工业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不低于1.5%,商业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不低于8‰。有人说,知道这些数值就好办了,就按照这个标准来,正好比它规定的最低标准高那么一点,税务局就不会来找麻烦。注意以上是最低值,不同行业标准还不一样呢。你略高于最低标准就可以了吗?

④账实不符。现金和银行存款对企业来说一般容易控制,做到账实相符不难。不真实的财务行为很难做到存货的账实相符,一般经不起盘点。要么帐大于实,要么实大于帐。这种现象在现实中很常见。比如说我一次采购了100支笔,全部售出,可是有80支出具正式发票,还有20支没开发票,企业就入了小金库。那么这一来就造成仓库里面零库存,可是账面上仍有20支笔的存货。这就造成账大于实的现象。如果经常这样操作,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账实不符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到最后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账面上有一堆存货,几百万几千万的金额,可是仓库里早就没了。实大于账的现象也很普遍,比如说企业在采购的时候为了控制成本,从规模较小的供应商处采购,它不能出具合规的发票,采购回来的货物没法入账。而仓库里面有实物,就会造成实大于账的现象。存货账实不符是企业最难以处理、也是最无法向税局解释的问题。

;

这些案例教你识别印花税风险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受领、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个小税种,它具有税负轻、税率低、征税面广、纳税人自行完税等特点。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由于印花税金额较小、不易控管,因此许多企业印花税纳税遵从度较低。

财税君通过以下6个案例,解析在印花税缴纳中容易忽视的税收风险点。

一、境内企业是否要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

案例:境外B公司与中国境内A公司在境内签订一份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B公司以2000万元的价格将该非专利权转让给A公司,境内A公司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了印花税,同时为B公司“代扣代缴”了印花税并将该笔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分析:根据《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034号)规定,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不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并且,目前印花税相关文件并未明确境内企业有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的义务,在办理境外企业印花税申报缴纳时,境外企业应当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以缴纳印花税。如果境内企业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可能会导致境外企业未履行印花税的申报缴纳义务,同时境内企业代扣代缴的印花税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扣除。

二、如何办理印花税核定征收手续?

案例:A工业企业自2010年以来,按照销售收入和采购金额合计数的75%作为计税基础,缴纳购销合同涉及的印花税。2016年,稽查局对其开展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无法提供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核定征收的证明文件。

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同时,《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地税函〔2009〕374号)规定,采用印花税核定征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印花税核定征收)》。企业不能自行开展印花税的核定征收,而是需要经税务机关审核或者直接核定等程序,并持相应通知书方能开展印花税的核定征收。

三、错缴多缴的印花税能否退还?

案例:A企业在对一份购销合同开展印花税申报的时候,将合同金额1900万元错输入为19000万元,导致多缴印花税51300元,到税务机关申请印花税退税。

分析:有观点认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因此,上述案例中的51300元不应当办理退税。

其实不然,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当由纳税人向经管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代替贴花。显然,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指采用贴花缴纳印花税的情况,本案例采用缴款书缴纳印花税,不适用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此上述案例中的51300元可以办理退税。

四、是否所有合同均是印花税应纳税凭证?

案例:广州市A公司与C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以及咨询义务合同书,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当月与B电视台签订广告播放委托书,委托书金额为200万元。A公司就上述300万元全部申报缴纳了印花税。

分析: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因此,未在上述文件列举范围内的应税凭证不应当缴纳印花税,即上述审计以及咨询义务合同不应缴纳印花税。而对于A公司与B电视台签订广告播放委托书,广东省地税局《关于传媒单位的广告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8〕44号)规定,报纸、杂志的广告认刊书、电视台的广告播放委托书等是一种具有合同性质凭证,应按印花税条例规定计算贴花。因此,上述广告播放委托书应当缴纳印花税。

五、办理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有哪些注意事项?

案例:A工业企业生产规模较大,每月都要签订大量的商品买卖合同,需要频繁贴花。企业财务林某参照其他税种申报的要求,在没有审批或者备案的情况下,每月汇总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印花税,然后每月15日之前在“非核定税种申报”界面作了申报。

分析: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因此,未执行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企业,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不能参照其他税种按月申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70号)规定,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在具体执行上,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对于纳税人“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的方式及登记程序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如果纳税人选择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应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相关程序及时“告知”税务机关,不能在税务机关未做好相关“登记”就自行采用该方式。

六、集团公司统一购买印花税票可否分给各下属子公司使用?

案例:某甲集团公司总部在广州,有若干子公司分布在华南地区,集团财务人员为了集中管理的便利,统一购买印花税票,分发给下属的子公司使用,并将全部费用列入集团的管理费用。

分析:企业购买印花税票一般都是即办事项,是不需要税源管理部门审批的。因此,有时候会导致集团企业购买过多印花税票并私下分派给子公司使用的情况出现。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此外,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根据上述规定,各子公司如有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即为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子公司为独立的法人实体,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承担的印花税是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你现在清楚了印花税中包含的这些风险了吗?

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建筑资质办理,餐饮资质办理,医疗资质办理

资质代办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相关文章

湖南省三个月申报一次税务怎么报(湖南税务申报如何网上申报)

湖南省三个月申报一次税务怎么报(湖南税务申报如何网上申报)

本文目录一览: 1、三个月一报税怎么报? 2、三个月申报一次税务怎么报? 3、国税3个月缴一次税,到三个月了怎么申报? 4、三个月申报一次税务怎么报 三个月一报税怎么报? 3个月一季度湖...

契税减免备案表(契税减免优惠政策核准还是备案)

契税减免备案表(契税减免优惠政策核准还是备案)

本文目录一览: 1、拆迁购房减免契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交契税备案表是什么 3、拆迁了要买房,免契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 4、求问拆迁安置房办理契税减免需要什么材料? 5、征收户拆...

书面委托书怎么写(书面委托书怎么写模板)

书面委托书怎么写(书面委托书怎么写模板)

本文目录一览: 1、委托书怎么写 2、委托书怎么写的正确方法 3、委托书怎么写? 4、委托书的格式怎么写 5、个人委托书怎么写 6、委托书格式怎么写 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人和受托人...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官网)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官网)

本文目录一览: 1、河北国税和地税网上纳税申报流程 2、河北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厅操作说明 3、河北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没有省内企业 河北国税和地税网上纳税申报流程 1、首先,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输...

广东个体户怎么网上报税(广州个体户报税怎么报)

广东个体户怎么网上报税(广州个体户报税怎么报)

本文目录一览: 1、个体户经营所得税怎么申报 网上 2、个体工商户如何网上报税 3、个体户报税怎么操作流程 4、个体户报税网上申报流程 个体户经营所得税怎么申报 网上 1、进入税务局纳税...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