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退税只要交易真实,资料齐全是国家政策所允许的,不属于骗税行为,目前市场上做代理退税的企业有很多,希望能帮到你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代理进出口退税合法吗,一律在委托方退(免)税,且只有两种情形可以办理退税代理进出口退税合法吗:一是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二是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其他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予退(免)税。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根据你的描述,就是内资企业生产自产产品,通过有进出口资质的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这样是合法的,也有这样企业获得退税,已经实行很多年了。政策是允许的。
出口货物代理进出口退税合法吗,分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
自营出口模式下代理进出口退税合法吗,由出口企业自行收汇和办理出口退税代理进出口退税合法吗,那么委托代理模式下该如何办理呢?
代理出口有四种业务模式:委托代理出口、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合法的假自营真代理出口、一般代理企业的非法的假自营真代理出口、买单出口
一、委托代理
即出口商与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公司出口并报关。根据外汇政策,必须由谁报关出口谁收汇,故由代理公司收汇,代理公司结汇后再支付给委托公司(也可以直接支付外币,但强烈建议按人民币结算)。代理公司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给委托方(若出口的货物属于取消退税改为征税的,委托方需要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给代理公司),由委托方自行退税(注意如果是没进出口权的商贸企业委托出口的只能免税或征税)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假自营真代理
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并报关的,生产企业把货物开具专用发票给外综企业,由外综企业申请退税并收汇。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生产企业才可以操作,并且是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并已经销售给国外客户,与客户约定由外综企业代理出口。实际上,很多外贸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时也按这种模式,但都会伪装成是外贸企业的供货商工厂直接与外综企业签订合同并直接开具货物发票给外综企业,来伪装成是生产企业直接委托出口。
三、一般代理企业的非法假自营真代理模式
这类模式是通过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理出口,但为了退税方便,出口商也把货物专用发票开给代理企业由代理企业退税并收汇。出口商会与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同时还会签订销售合同,即把代理出口伪装成是出口商把货物内销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再以“自营”名义出口退税。
该模式在出口退税是不允许的。
四、买单出口
指出口企业购买其代理进出口退税合法吗他企业(卖单公司)的报关单据,并以卖单企业的名义出口报关。卖单公司在无货物出口的情况下取得其他企业的报关信息,然后通过虚开货物发票、通过地下钱庄或其他途径购买外汇打入公司账户,来骗取出口退税。
这类出口业务出口商不能退税,收汇多是有离岸公司收。非法操作,注意风险代理进出口退税合法吗!
在通常的情况下,代理出口退税是合法的。国家目前没有什么规定是说代理/委托出口退税是不允许的。
是违法的,只要你是按国家正规的出口退税流程进行退税是可以的。
【拓展资料】
委托代理出口退税规定
代理出口是指外贸企业或其他出口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出口货物销售的一种出口业务。下面我准备了关于委托代理出口退税的一些规定,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代理出口业务的概念
代理出口业务的特点是,受托单位对出口货物不作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账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在代理出口业务中受托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委托企业属自营出口销售。
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办理规定
委托代理出口业务,1995年7月1日起由受托方办理退税改由委托方办理退税,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代理出口企业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证。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代理出口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4、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协议规定由委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
出口企业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报关出口或收汇核销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委代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
(一)准予办理退税的企业范围及货物范围
1、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协作生产产品、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003号文件规定的
贵重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商业、物资、供销、外贸、工贸等企业收购的按规定准予退税的货物。
对无出口经营权的流通性公司经营的货物及生产企业外购货物委托出口企业代理出口的,一律不予办理退税。
委托方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协议规定由受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
(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
(5)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
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并报关或收汇核销的`,委托方申请退税时必须提供经受托方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或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二)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
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根据退税税款归属原则,应在代理出口货物的委托方进行。
1、委托方是生产企业的退(免)税规定
若委托方是生产企业(不论生产企业是否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其委托代理出口货物比照生产企业的自营出口货物,分别不同情况按“先征后退”或“免、抵、退”办法计算退(免)税款。
若委托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2、委托方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其他企业的退税规定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委托方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其他企业,如外贸企业、工贸企业等,代理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应依据该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和相关退税率计算确定。
本文目录一览: 1、代理当自营直接退税合法吗? 2、代理出口退税是骗税吗 3、委托出口可以退税吗 4、我自己生产的产品通过第三方公司购买与出口并由这家第三方公司直接给我退税,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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