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3日。
自2020年7月1日起,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优化上海市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通过“统一征期、简化表单、合并报表”等手段实行税种综合申报。
7月征期内,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税种综合申报(其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暂不涵盖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操作流程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种综合申报。
1、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2、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税务行政许可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一、纳税程序是: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
3、纳税人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并建立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
4、纳税人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5、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纳税款如期缴入国库;
6、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二、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每月1-10日。
当月缴费当月使用,月初进行缴费。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
市劳动保障局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并受市劳动保障局的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的调查,稽核。
一、正面回答
2022年4月申报期截止时间正常情况下是4月20日上海本月申报截止日期,但是考虑到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上海本月申报截止日期,税务局对部分地区的申请时间做了延期调整上海本月申报截止日期,这些城市的申报期延长至4月30日。
二、分析详情
4月税务申报的时间虽然得到了延长,但是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却丝毫不减,就发票管理而言,重复发票入账,就足以让企业背上偷逃税的罪名。财务务必提醒员工提交合规的发票至发票小工具,系统在发票上传后自动进行查重,避免重复发票入账引发税务风险。
三、申报条件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数,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财务处理上的特殊原因,财务未处理完毕,不能计算应纳税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上海本月申报截止日期,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上海本月申报截止日期,将4、5、6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4、5、6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本文目录一览: 1、上海4月份申报期截止日期 2、上海2月报税期截止时间2021 3、22年4月上海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上海4月份申报期截止日期 一、正面回答2022年4月申报期截止时间正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