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

admin2个月前商标注册1

本文目录一览:

涉税专业服务是什么?

涉税专业服务包括: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依法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视同行政登记。

扩展资料: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7号)规定,税务机关的职责包括“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应当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的涉税专业服务行为进行监管,税务机关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务顾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涉税签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收策划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公告发布 对税务师考试有何影响

相对来说,税务师证书对会计师事务所更有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税务师可以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任职。部分涉税业务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从事,而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通常都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即同一班人马同时从事、经营两个事务所的业务,所以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通常都是融为一体、不分彼此的。你百度一下《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就知道。

税务部门如何监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法律分析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税务部门如何监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一)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未办理行政登记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

(二)未按照办税实名制要求提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名信息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

(三)未按照业务信息采集要求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有关情况的;

(四)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

(五)拒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调查的;

(六)其他违反税务机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深圳国税网上办税大厅官网:http://www.sztax.gov.cn/

深圳国税网上办税大厅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涉税行业协会和机构的专业化作用

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的实施,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带来空前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面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政策咨询、宣传辅导工作将异常繁重,办税服务厅办税流量将大幅度增长。涉税专业服务等社会力量在支持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具有重要作用。税务机关应充分调动其力量,缓解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协力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

(一)税务机关要认真评估本地区12366咨询、办税服务厅服务资源与纳税人需求增长的匹配情况。对政策咨询、办税压力增加显著,税务机关承受力严重不足,需要借助涉税专业服务力量解决的,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参加12366专家咨询坐席、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自助办税和办税体验区咨询辅导,纳税人学堂专家辅导讲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志愿者身份,参加上述12366专家咨询、办税服务厅专家咨询、辅导、讲座活动。

(二)税务机关在制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宣传辅导方案时,可邀请税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代理记账协会等行业协会(以下称“涉税行业协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研究。涉税行业协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求以及专业服务的角度,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二、鼓励涉税行业协会和机构组织参加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辅导公益活动

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公益活动是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税务机关应当鼓励和引导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积极组织参与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辅导公益活动。

(一)鼓励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税务专家,通过微博、微信、微课堂等方式,免费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从专家专业角度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阐释改革积极意义,发挥正向引导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鼓励涉税行业协会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同心服务团”“专家讲师团”等,开展个人所得税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宣传辅导公益活动,向社会宣传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知识。

(三)鼓励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公益大讲堂活动,免费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宣传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专项附加扣除等改革内容。

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规范开展市场化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涉及的相关市场化服务,可以在税务机关提供的基本纳税服务之外,满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个性化和专业化需求,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内容,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个人所得税政策咨询、办税咨询、纳税申报、汇算清缴代理、专业税务顾问等服务,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等事项。在提供服务中,应当引导纳税人树立诚信申报、诚信纳税的理念,共同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不得借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之机乱收费、高收费。不得蒙蔽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损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不得以税务机关名义或利用参加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之机招揽生意。

四、加强服务与监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为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活动,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正常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

税务机关应当严肃查处“黑中介”、“中介黑”问题。对未纳入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但却从事个人所得税有偿服务、采取不正当方式招揽生意、损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的机构,应当限期将其纳入监管;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举报投诉借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之机蒙蔽纳税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改正、暂停受理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监管措施予以处理,并对相关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扣减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进行执业负面记录。

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加强服务和监管,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规范执业,严防损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确保涉税专业服务发挥正向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的公告解读

据悉,2017年5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监管办法》首次在制度层面上全面开放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并综合运用行政登记、实名制管理、业务信息采集、检查调查、公告与推送、信用[KEY_14]等多种监管措施,形成较为完整的监管制度体系。根据《监管办法》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依法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视同行政登记。

行政登记是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的基础手段之一,通过行政登记采集信息,摸清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情况,全面掌握基础数据,是有效开展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的重要前提。

税务师事务所是重要的涉税专业服务主体。《规程》规定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的基本条件、办理行政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税务机关的办理程序和步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等主要内容,是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国家税务总局还将陆续下发《监管办法》其他配套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完备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体系。

一、《规程》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一是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解决税务师事务所主体问题。2015年,国务院审改办根据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意见,将“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调整为“具有行政登记性质”的其他权力事项。《规程》出台后,税务机关将依据《规程》启动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首先,《规程》明确规定税务师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向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开放;其次,《规程》对税务师事务所出资额(注册资本),合伙人或者股东的人数、年龄、从业经历,从业人员的人数、职业资格等均不做要求,仅就税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做出了规定;再次,按照《规程》规定,行政相对人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仅须向税务机关提交1张表格,简化了报送资料,极大地便利了行政相对人。

二、什么是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税务师事务所主体设立实施行政登记管理,是对在商事登记名称中含有“税务师事务所”字样的行政相对人进行书面记载的行政行为。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三、在哪一级税务机关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负责受理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四、经税务机关行政审批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是否需要办理行政登记?

《规程》施行前经行政审批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由所在地省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换发《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具体时间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相关文章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办法)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办法)

本文目录一览: 1、国税开票ukey口令锁了怎么办? 2、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公告发布 对税务师考试有何影响 3、9月1号放管服实施后,个人或没有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可以做涉税服务吗 国税开票u...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本文目录一览: 1、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公告发布 对税务师考试有何影响 2、9月1号放管服实施后,个人或没有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可以做涉税服务吗 3、国税开票ukey口令锁了怎么办? 涉税专业服...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