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增值税发票的一种。
目前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共一式三联,记账联,发票联和抵扣联。样本如下:
2、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3、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扩展资料:
发票代码
1、10位数代码
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几联版,普通发票二联版用“2”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额版本号“0”表示电脑版。
2、12位数代码
2017年12月,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到12位。
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普通发票
机动车销售过程中,如果是生产厂商销售给汽车4S店,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是生产厂商还是4S店,销售给消费购买者,都需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向消费者销售机动车,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销售机动车行为,销售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销售方要根据不同情形,使用不同种类的机动车发票,不可能出现同时开具两张发票的情况。
购买方购进机动车自用的,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购进机动车用于销售的,销售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某汽车4S店将库存车辆销售给消费者,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该4S店将库存车辆调配至集团公司下属的其他4S店用于其对外销售的,则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所说的机动车发票,指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增值税发票的一种,是机动车销售者将机动车销售给使用该机动车的单位或个人所开具的凭证。机动车发票共有6联。
主要优势:
另外还有一种发票,也可以称为机动车发票,就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共有五联,第一联为发票联(购买方付款凭证);第二联为转移登记联(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留存);第三联为出入库联;第四联为记账联;第五联为存根联。
一般所说的机动车发票,指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增值税发票的一种,是机动车销售者将机动车销售给使用该机动车的单位或个人所开具的凭证。机动车发票共有6联。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另外还有一种发票,也可以称为机动车发票,就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共有五联,第一联为发票联(购买方付款凭证);第二联为转移登记联(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留存);第三联为出入库联;第四联为记账联;第五联为存根联。
如果是企业将机动车销售给机动车经销企业继续销售,应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状态下的机动车仍然属于货物范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称为机动车发票。
本文目录一览: 1、买汽车的发票是什么样的? 2、这种发票属于增值税发票吗? 3、普通增值税发票样本 4、汽车4s店销售汽车要开什么增值税发票 买汽车的发票是什么样的? 一般所说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