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款所属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范本: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当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如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范本: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范本,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5、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范本,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
6、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7、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8、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是”,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不填默认为“否”。
9、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10、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范本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1、第22~30列“累计情况(工资、薪金)”:本栏仅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的情形,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项目无须填写。具体各列,按照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情况填报。
12、第31列“减按计税比例”:填写按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减计税收优惠的减计比例。无减计规定的,可不填,系统默认为100%。如,某项税收政策实第32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指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13、第33~39列“税款计算”: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计算情况。
进入申报:在个人所得税模块,点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汇总申报”,如下图所示:
填写报表:系统弹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汇总申报表”,根据填表规则说明填写申报表(填写规则与纸质报表一致)。
【填表说明】:
1. 汇缴申报:当为汇缴申报时,直接选中;
2. 所得项目:下拉选择,当为汇缴申报时,默认为“工资薪金所得”
3. 所得项目子目:下拉选择;
4. 所属期起:系统自动显示,可修改;
5. 所属期止:系统自动显示,可修改;
6. 国籍地区:下拉选择;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7. 汇总人数:纳税人填写;
8. 应纳税所得额(汇总):纳税人填写。
9. 税率:计税后显示,系统自动计算, 不可修改。
10. 速算扣除数(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1. 应纳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2. 已申报应纳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3. 批准减免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4. 可抵缴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5. 应扣补(退)税额:计税后显示;
16. 实缴金额总计:计税后显示。
【注】:开通网络申报的扣缴义务人需经税务机关同意后,方可进行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以完成纳税申报,然后再通过网报系统中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补录明细”补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资料。
计税:填写完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计税” 按钮,系统将自动计算税款,计税后页面如下所示。如发现填写数据有误,可点击“清空”按钮重新填写报表或者点击“放弃”按钮退出申报。
【注】:如选择“汇缴申报”则所得项栏系统默认为“工资薪金”,不可选择。
提交申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报数据,系统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如发现计算数据有误, 可点击“上一步”按钮修改申报数据或者点击“放弃”按钮退出申报。
扣缴税费
打印报表
补录明细: 申报成功后,必须在税局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补录明细”进行明细资料补录。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二、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的所得税额。扣缴义务人必须区分纳税人、所得项目逐人逐项明细填写本表。
三、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填写本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六、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3、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所得项目:按照税法规定项目填写。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4、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5、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外币折合人民币时,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算;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以外的其他外币的,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中的现钞买入价折算。
6、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
7、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1)劳务报酬所得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2)特许权使用费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3)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4)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9、已扣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及减免税额。 10、扣缴非本单位职工的税款,须在备注栏反映。 11、表间关系: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人民币合计)-免税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特殊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除外。
(3)收入额(人民币合计)=收入额(人民币)+收入额(外币折合人民币) 12、声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是专门用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报表,具体格式有地税局设计并指导填写。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指南
(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一、纳税人识别码: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
本栏仅限于取得的年所得中含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写。没有取得这两个项目的纳税人不用填写。
二、纳税人名称:填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名称,或者承包承租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名称。
本栏仅限于取得的年所得中含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写。没有取得这两个项目的纳税人不用填写。
三、税款所属期:填写申报年度。
四、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五、纳税人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的全称。
六、国籍:填写纳税人的国籍。
七、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八、身份证照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九、抵华日期:填写中国境内无住所纳税人抵华的实际日期。中国居民不用填写本栏。
十、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要职业。
十一、任职、受雇单位: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地的任职、受雇单位。
十二、经常居住地:填写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十三、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填写纳税人的住址或者有效联系地址。中国境内无住所居民住在公寓、宾馆、饭店的,应当填写公寓、宾馆、饭店名称和房间号码。
十四、邮编:填写纳税人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所属区域的邮政编码。
十五、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联系电话。
十六、申报数据的填写:
1、年所得额:填写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应税项目的全年所得数额。年所得额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的规定计算。
“境内”一栏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各应税项目所得的数额。
因在上海、深圳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便于区分应税所得和免税所得,如纳税人有上述股票转让所得的,须在“9、财产转让所得”对应的“境内”一栏中,在财产转让所得数额后注明“(股票:数额)”。
“境外”一栏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外各应税项目所得的数额。
2、应纳税额:填写纳税人取得该项目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计算的实际应纳税额。
3、已缴(扣)税额:填写当期取得该项目所得在中国境内已经缴纳或者扣缴义务人已经扣缴的税款。
4、抵扣税额:填写个人所得税法允许抵扣的在中国境外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5、应补(退)税额:填写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当补缴或者退还税款的实际数额。
十七、纳税人签字:填写纳税人的签名。
十八、代理人名称:填写受托代理自行申报单位的名称,或者受托代理自行申报个人的姓名。
十九、经办人:填写实际办理申报的人员的姓名。
二十、代理人(公章):加盖受托代理自行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有效印章。
二十一、联系电话:填写代理人的有效联系电话。
二十二、受理人、受理时间、受理申报机关:由直接受理自行申报的税务机关填写。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法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就是有关个人的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在我国,个人年度收入超过一定的限额时,必须进行个税申报。
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免税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 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税申报
按实际填报。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
2、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办理。
3、对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或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及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取得按月或按次计征税款项目的次月15日内办理。
4、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应在次月15日内办理。
5、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一)《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填报支付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该表适用于自然人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填报其个人基础信息。
(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支付各类应税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税款,填报当月和累计情况相应项目。居民个人取得上述规定以外的所得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时,填报当月(次)情况相应项目。
(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按月或按次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包括: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
(四)《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
(五)《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查账征收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或者按核定征收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六)《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该表适用于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下同)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
(七)《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息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填写税申报表有如下步骤:
1、所得年份和填表日期:
申报所得年份: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的年度;
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2、身份证照类型:
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身份证照号码:
填写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上的号码。
4、任职、受雇单位:
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主管的任职、受雇单位。
5、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登记的编码。
6、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属的行业。其中,行业应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一般填至大类。
7、职务:填写纳税人在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担任的职务。
8、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要职业。
9、在华天数:由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填写在税款所属期内在华实际停留的总天数。
10、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
填写纳税人的住址或者有效联系地址。其中,中国有住所的纳税人应填写其经常居住地址。中国境内无住所居民住在公寓、宾馆、饭店的,应当填写公寓、宾馆、饭店名称和房间号码。
11、第11行“应纳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12、第12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纳税人填写本行的,应同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3、第13行“已预缴税额”:填写本年度在月(季)度申报中累计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14、第14行“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扩展资料
申报资料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
一、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复印件。
二、申报地点: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6、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本文目录一览: 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如何填写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怎么填 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怎么填写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如何填写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
本文目录一览: 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如何填写 2、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应如何填写 3、浙江自然人个税申报导出模板填写数据有哪些 4、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5、个...
本文目录一览: 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如何填写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怎么填 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4、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怎么填写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