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说,你尽量选择能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大型商场,以及大型歌剧院演员等销售,.使用消费税税率为30%
1,应缴纳的消费税:应税销售额:841*10000/1+17%=A(7176487)
应纳消费税:7176487*30%=2153846
2;存在的问题,是不是有高档化妆品的征税对象?是不是打包销售的产品种类太多,因为这样可能导致应税额的增加.个别产品是不是不如零售的好.?
3,尽量规避2上面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筹划基本方法
(一)个案税收筹划法
所谓个税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针对具体的涉税实例,利用税收筹划原理,结合当地的税务管理实际运筹降低税收负担,或者将税收负担调节到理想状态的过程。
包括以下几点:
1、收入税收筹划,就是通过对取得收入的方式和时间、计算方法的选择、控制,以达到节税目的的筹划。
例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根据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委托销售商品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为了实现合理纳税期间,企业可以在签订销售合同时选择不同的销货方式,在不同时期确认收入,实现递延纳税,减少筹集资金的成本,增加企业税后利润。
2、成本费用筹划,即基于税法对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算的不同规定,根据企业情况选择有利方式的筹划。
例如,存货的核算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因此,企业在通货膨胀时注册成立或企业申请会计政策变更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时,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成本;在物价变化不定时,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核算成本,这样可以提高企业成本,减少所得税。
同样,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企业为了达到递延纳税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行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年数总和法等计提折旧。
这样,相当于企业获得了一种无息贷款,企业无形中增加了收入。
3、盈亏抵补筹划,是准许企业在一定时期以某一年度的亏损去抵以后年度的盈余,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纳税额。
4、租赁筹划,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看,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方法。
在关联双方适用税率有差别的情况下,使利润流向税率较低的一方,效果更加显著。
5、筹资筹划,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策划和还本付息策划。
通常情况下,企业自我筹资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要重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税收负担,企业之间相互拆借筹资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要重于企业内部集资所承担的税收负担。
总体上看,企业内部集资与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尤其当企业间税率有差别时,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
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与企业之间的拆借涉及的部门和机构较多,容易使企业利润分散。
6、投资筹划,税负的轻重对投资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纳税人即投资者,在为新的投资进行筹划时,基于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应从投资行业、投资方式、企业的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最优选择。
(二)政策利用筹划法
1.投资地点:企业可以根据国家在不同地区有不同优惠条件的规定,选择在不同地点进行投资,享受低税负的优惠条件。
例如国家规定在西部地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等都有不同的优惠政策。
因此,企业在投资时,可以选择低税负区,获得税收优惠。
2.投资行业:税法规定对于设立在西部的国家鼓励类企业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在2001年~2010年间减按15%征收所得税;在西部新办的基础设施行业,其主营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等。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选择不同的行业,进行税收筹划,实现合理避税。
3.人员构成:现行税法中有一些安置待业人员、下岗人员的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情况合理应用。
4.减免税优惠:国家对不少产业实行减免税优惠,企业可充分利用此政策,进行税收筹划,达到合理避税目的。
5.准确设置会计科目,充分利用会计政策。
如企业对于情况属实的毁损,如果进行了税收筹划,在限额内的部分,企业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将资产转入坏账,争取税前扣除,则企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税负。
还有,会议费与招待费、广告费与宣传费等,如果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争取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列支,则可在所得税前扣除,增加成本,达到节税目的。
(三)资产重组筹划法
1.采用企业分立合理避税:利用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同、税率不同的政策,将企业分立,实现合理避税。
如,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1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应缴所得税为36300元。
此时,如将企业分立为两个企业,分立出来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5400元;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1600元,两个企业共计纳税27000元。
分离后与分离前相比企业节约所得税为9300元(36300-27000)。
2.采用企业合并合理避税:如甲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乙企业累计亏损91万元,甲乙企业合并前分别纳所得税为33万元和0万元。
现甲企业兼并乙企业,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盈利企业兼并亏损企业的累计亏损企业可以用亏损企业的累计亏损额抵减盈利企业的利润的政策,甲乙企业合并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应纳税所得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为24300元,比合并前少纳税305700元。
可见,选择适当的企业合并,可以大大地降低企业的税负,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利润,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企业所得税筹划不仅是纳税人努力实践的一项工作,税务部门也在积极探索。
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纳税人减轻税负,而且有利于国家完善政策法规。
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工作将不断深入,不断丰富和进步。
“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常被人们称为“两免三减半”)。
正确领会这一政策是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搞好所得税筹划的关键。
消费税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
三.销售顺序选择的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毕业论文,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在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方面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毕业论文,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作为计税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毕业论文,当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货物或者投资入股时,一般是按照双方的协议价或评估价确定,协议价通常是市场的平均价。若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作为计税依据,那么就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由此,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毕业论文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可以采取先销售后入股(换货、抵债)的方式,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例】甲企业是一家生产摩托车的企业,20××年5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摩托车时有三种价格:以3500元的单价销售100辆,以4 300元的单价销售50辆,以5 000元的单价销售25辆。当月以30辆同型号的摩托车与乙企业换取原材料。双方按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摩托车的价格,摩托车消费税税率为10%。
(1)直接用摩托车换原材料
根据税法规定,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作为计税依据,因此甲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额-5 000×30×10%-15 000(元)
(2)先销售再购买原材料
若甲企业先按照当月的加权平均价销售该30辆摩托车后,再购买原材料,则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额=(3 500×100+4 300×50 +5 000×25)÷( 100+50+25)×30×10% =11 828.57(元)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甲企业先销售后再购买原材料,就可以达到减少应纳消费税的目的,所减少的应纳消费税税额为31 71.43元(15 000 - 11 828.57)
四.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外购的已纳消费税的产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可以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额中抵扣。
所谓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主要是指以消费税应税产品为原材料,继续生产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业务,如用烟丝继续生产加工成卷烟。
1.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的注意点
税法对连续生产的相关规定,符合消费税征税环节单一性特点。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纳税人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外购的已纳消费税的产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在计税时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数额。
(2)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准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3)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律不得扣除。因此,纳税人在选择供货方时一定要注意选择工业企业,以便合法地进行抵扣。
(4)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与外购基本一样。
(5)在连续生产抵扣已纳消费时,企业首先要了解哪些消费品允许扣除,其次要将销售中可扣除的尽可能扣除,提供必要的会计财务核算记录,从而减少计税依据。
2.准予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的消费品
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的消费品主要有以下几个: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
(3)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4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5)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6)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7)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8)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如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3.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
根据消费税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自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不纳税。
【例】甲企业在20××年8月购入一批价值为180万元的原料,先由A车间自行加工成半成品,加工费合计150万元。然后,再由B车间加工为产成品,加工费用合计120万元,该批产品最终实现销售额l 300万元。
如果将A车间加工成的初级化妆品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但该企业是将半成品继续加工为产成品,因此只需就产成品缴纳消费税。即:
应纳消费税=1 300×30%=390(万元)
税后利润=(1 300 -180 -150 -120 - 390)×(1- 33%)= 308.2(万元)
4.外购已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用外购已税烟丝等7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款。如果企业购进的已税消费品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在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时,应一律按6%的征收率换算。
当纳税人决定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时,应选择生产厂家,而不应是批发商或零售商。生产厂家是纳税人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首选渠道,除非厂家的价格扣除已纳消费税款后的余额比商家的价格高。当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向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消费品时,应向对方取得普通发票,以获取更多的消费税抵扣。
【例】 乙企业具有小规模纳税人资格,20××年8月从丙企业购进一批应税消费品,支付价税合计106万元,消费税税率30%。
(1)若取得普通发票,则:
扣的消费税-106÷(1+6%)×30%=30(万元)
(2)若取得专用发票,则:
允许抵扣的消费税一106÷(1+17%)×30%= 27.18(万元)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乙企业在取得普通发票时比取得专用发票时可以多抵扣消费税2.82万元(30 - 27.18)。 五.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的兼营行为,主要是指消费税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不是单一经营某乙税率的产品,而是经营多种不同税率的产品。我国税法规定,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税产品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与销售数量,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征税。如发生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应按适用税率中的最高税率征收
消费税:
(1)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其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按最高税率征收消费税。
(2)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应以成套制品的销售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的最高税率征收消费税。
因此,企业在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应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和核算方式,通过适用较低税率,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例】甲企业是一酒厂,既生产税率为10%的药酒,又生产税率为25%的粮食白酒。20××年8月份,该厂对外销售20 000公斤粮食白酒,单价为28元公斤;销售11 000公斤药酒,单价为58元绘斤。
(1)不单独核算
若两种酒不进行单独核算,就应采用税率从高的原则,则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 (20 000×28 +11 000×58)×25%- 299 500(元)
(2)单独核算
如果将两种酒单独核算,则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白酒应纳消费税- 28×20 000×25%-140 000(元)
药酒应纳消费税= 58×11 000×10%=63 800(元)
即应纳消费税额=140 000+ 63 800= 203 800(元)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企业将两种酒分别单独核算,可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为95 700元( 299 500 - 203 800)。
六.转让定价的税收筹划
所谓转让定价,又称转移价格,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各方为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毕业论文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而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它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
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可高于或低于市场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达到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的目的。凡发生业务关系、财务关系或行政关系的纳税个人和企业,为了规避市场价格交易所承担的税收负担,实行某种类似经济组织内部核算的价格方式转让相互间的产品,以达到转让利润、减少纳税的目的。
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而非流通领域或终极的消费环节,因而,关联企业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税销售额。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上,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因此,这样做可以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负下降,但增值税税负不变。
商品价格上的任何增减变化,都会带来明显的税收后果。对一个生产经营企业来说,产品价格的变动与经济利益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基于价格变动对生产企业的影响,纳税法人和个人就会对价格制度和转让定价进行分析研究,寻找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法。生产厂家向经销部出售应税消费品时,只能适度压低价格。如果下压幅度过大,就属于税法所称“价格明显偏低”,这时,税务机关可以行使对价格的调整权。
由于消费税的征收只选择单一环节,而消费品的流通还存在着批发、零售等若干个流转环节,这在客观上为企业选择一定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企业可以采用分设独立核算的经销部、销售公司的办法,降低生产环节的销售价格向他们供货,经销部、销售公司再以正常价格对外销售。由于消费税主要在产制环节征收,企业的税收负担会因此减轻许多。如果纳税人通过
自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为门市部实际对外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则达不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例】某酒厂的主要业务是生产和销售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批发商。最近几年来,每年从企业直接零售给本地的一些商业零售户、酒店、消费者的白酒大约1 5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每箱的价格为(不含税)700元。而企业销给批发商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600元。该酒厂经过筹划,在本地设立了一个独立核算的经销部,主要销售给当地零售户、酒店及其它消费者。粮食白酒的税率为25%。
(1)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消费者
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消费者时,该酒厂应纳消费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额= 700×1 500×25%+12×1 500×0.5
=271 500(元)
(2)通过经销部销售给零售者
该酒厂通过经销部直接销售给零售者,则应纳消费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额- 600×1 500×25%+12×1 500×0.5
= 234 000(元)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该酒厂通过利用转移价格的税收筹划方式,减少缴纳了消费税37 500元( 271 500 - 234 000)
七.利用消费税计算公式的税收筹划
1.消费税计算公式的种类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有以下两大类: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征收税额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征收税额的,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的要求,表明新的一轮税制改革就要开始。新的一轮税制改革是在原有基础上对税制的进一步完善,是对税制改革的深化,将对企业投资产生深刻的、长期的影响。 现行税制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我国的税收制度,包括工商税制、农业税和关税三大部分。现行税制的主要内容是有关工商税制的问题,现行工商税收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多次改革逐步建立起来的。 (一)1994年是我国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是我国税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一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对工商税收制度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结构性改革。这次改革在许多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无论是从涉及的范围还是从变革的深刻性上来说,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都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全面改革流转税制是这次税制改革的关键所在。为使我国流转税制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参照国际上流转税制改革的一般做法,这次流转税改革改变了按产品分设税目,并按不同税目制定差别税率的传统做法,确立了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普遍征收增值税,在此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对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保留征收营业税的模式。新的流转税制统一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原来征收产品税的农、林、牧、水产品,改为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 税制改革实现了所得税的统一,对内资企业实现了征收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合并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为统一的对内外人员普遍适用的个人所得税。对特别目的税和地方税做了较大调整。例如,开征了土地增值税,扩大了资源税征收范围,取消了奖金税、集市交易税等若干个税种,并将屠宰税、筵席税的管理权下放到省级地方政府,准备新设遗产税和证券交易税。 199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对我国的税制结构做了较大的调整,使工商税制由改革前的32个税种简化为18个税种。税制改革使工商税收制度朝着科学、简化、适用、高效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为建立中国特色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可以说,1994年税制改革是中国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如此之大的举动在世界上也属罕见。改革的方案是在十几年来税制改革的基础上,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借鉴外国税制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的国情制定的,推行近10年来从总体上看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国内外普遍评价很高。其成功之点主要有四:第一,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没有引起社会、经济的震荡。第二,规范了税收分配关系,促进了税收收入的持续大幅度增长,同时总体上没有增加纳税人的负担第三,将主要税权和大部分税收收入集中到中央政府,有利于国家加强对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第四,税制趋于规范、简化、公平,基本符合国际惯例,税收的职能作用得以加强。 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和几年来的逐步完善,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税收制度,对于保证财政收入,加强宏观调控,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现行税制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1994年税制改革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局限,还不够彻底,不够完善,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遗留问题,特别是对企业投资的不利影响比较突出。 1.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购进固定资产不许抵扣所含税金,存在的问题较多:第一,不利于鼓励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也不利于扩大投资需求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第二,由于不能彻底消除产品所含税金,不利于我国产品的出口;第三,生产型增值税的税负较高,不利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2.企业所得税名义税负重,实际税负轻,不利于企业投资选择。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为33%,但是,一方面企业税前扣除不充分,另一方面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大量存在,企业实际税负25%左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也是33%,但是,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影响了企业投资选择。 3.内外税制不统一的问题。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内外资企业适用的仍然是两套税制。例如,外资企业不征城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内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的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不利于税制的统一、规范和企业公平竞争。 4.宏观税负偏轻、微观负担偏重的问题。1993年宏观税负为11.9%,1994年和1995年分别下降为10.8%和10.2%。1996年上升到10.4%,1999年继续提高到12.57%,2002年达到16.83%,与其他国家比较,我国的宏观税负比较轻。但企业普遍反映各级政府收费较多,企业负担较重,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必须扭转。 5.1994年的税制改革重点解决经济过热问题,是一个紧缩的税制,例如,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都是限制投资的措施,导致社会投资连年下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94年为30.4%,1995年至1999年分别为17.5%、14.8%、8.8%、13.9%和5.1%。已经不适应现在通货紧缩的新情况。 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具体内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现行税制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新的一轮税制改革已经水到渠成,势在必行。 深化税制改革的目标是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并重,其他税种辅助配合的税制结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能适应经济波动并进行有效调节、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满足国家财政经常性预算正常需求的税制体系。 这次对税制的调整、改革、完善,是在现行税制基础上进行的,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巩固、深化、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确定的总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 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根据以上思路,具体税制改革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改革出口退税制度。自2004年1月1日开始调整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有些产品维持原出口退税率不变,有些产品调高出口退税率,有些产品取消出口退税率。平均出口退税率由现在15%降至12%。 2.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清理现行各类税收优惠政策。非公有制企业在税收上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督促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3.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施。 4.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调整征税项目,对属于一般消费品的项目取消征收消费税,对一些高消费项目或行为征收消费税。 5.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健全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 6.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建税,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7.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要按照合理分权的原则,从有利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出发,对税收管理权限作适当调整。 8.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各项政策,取消农业特产税,加快推进县乡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农业税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 税制改革对企业投资的深远影响 税制改革不仅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且是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运用,是对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再调整。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对企业投资的影响虽然短期内不会明显显现出来,但是从长期发展观察,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对企业投资的积极促进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 1.调整出口退税加强宏观调控。调整出口退税标志我国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过去我国实施整体出口退税率的提高或降低,不能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次根据产品出口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有增有减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尽可能减少出口退税率调低的不利影响,有利于企业增加有选择地投资,扩大出口规模 2.增值税转型促进企业对机器设备的投资。增值税实行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对企业投资机器设备可以抵扣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相当于给予企业17%的补贴,可以调动企业增加机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扩大再生产。虽然,这项税制改革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施,但是,试点的时间不会很长,改革的速度会比较快,广大企业会很快就享受到税制改革的益处,投资积极性将得到鼓励。 3.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促进公平税负。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建税。清理现行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公平税收待遇有利于激发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追加投资。 4.降低总体税负促进企业投资。我国已经暂时停止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进一步的深化税制改革将使企业的消耗得到充分补偿,例如,内资企业可以按实列支工资费用等,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企业税负。增值税转型也可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因此,总体上看,这次税制改革不仅不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且会降低企业的总体负担,增加企业的赢利水平。企业赢利水平的提高,将会提高投资能力,增加扩大再生产的投资。 5.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培育城乡统一市场。我国二元经济的存在,制约了农村的发展。广大农村市场的不成熟,降低了社会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也制约了工业生产的发展。要想保持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和较快增长,培育农村市场必不可免。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带动农村市场成长,有利于工业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因此,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培育城乡统一市场,为企业投资创造了新的机遇,也为企业投资开拓了更广阔的空间,企业将会有更多的投资机会。 改革开放20年经济成就举世瞩目,离不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引,离不开各项改革深入发展,离不开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展望新世纪,我国是世界各国公认最有希望的国家,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将对促进投资发挥积极作用,企业的投资环境将越来越好,企业迎来了又一个新的繁荣发展时期
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方法:
方法一:消费税纳税人可以利用先销售后入股的方式来避税
实际操作中,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货物或者投资入股时,通常是按照双方的协议价或评估价确定的。如果是采用先销售后入股的方式,则可以减轻税负。
方法二:消费税纳税人可以利用委托加工产品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自制产品的适用税率,是按照销售收入计税的。而工业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及个人委托代为加工的产品时,就按照企业收取的加工费收入来计税。一般工业企业制造同样的产品,属受托加工税负将会比自制产品轻。一些企业采购原材料时,如果以购货方的名义进料,使得产品销售不按照正常的产品销售收入入账,这样一来就不用缴纳消费税。
方法三:消费税纳税人可以利用税率的不同进行合理避税
由于消费税税率档次较多,不同产品税率也有所不同。如果企业是一个较大的联合企业或企业集团时,其内部各分厂所属的商店、劳务服务公司等,在彼此间购销销售商品,进行连续加工或销售时,就可以通过内部定价的方式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浅析纳税筹划对会计处理的影响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
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对经营活动、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
筹划与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减轻税收负
担,获得正当的税收利益的行为。
一、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策略
1.对经营思想和经营方向等方面的筹划。
属于宏观筹划,
是一次性的纳税筹划。
如企业地理位置的选择、企业类型的选
择、企业职工来源的选择等都对企业将来的纳税产生影响,不
同的选择,其享受的纳税优惠政策不同。
2.对销售方式的筹划。
赊销是目前最常见的促销策略,它
可以刺激产品销售,争取更多的客户,达到增加销售收入的目
的。
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只要赊销业务发生,纳税义务就发生
了,既提前缴纳了大量的税款,又因应收账款数额的增多,增
加坏账产生的可能性。
所以,对较长付款期限的赊销,卖方都
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签订合同。
发出货物时不开具销售发票,
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后,企业再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和金额开
具销售发票,作收入入账,这样,企业就不会因提前确认收入
而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3.通过对纳税人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
一个新办工业企
业,预计年销售额为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按照生产企业年销
售额100万元,但财务制度健全的小型工业企业年销售额30万
元以上的可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要求,该企业可在小
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中作出选择,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
增值幅度较大,相对可抵扣的进项税就少,一般纳税人会比小
规模纳税人多缴增值税和所得税,企业可选择申请小规模纳
税人;反之,企业选择申请一般纳税人更有利。
4.利用资产分类计价进行纳税筹划。
一般而言,资产支出
当年摊销计入销售成本或期间费用的数额越大,则越节省所
得税支出。
企业对税法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的某些器具、工具等,应尽可能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并采用
一次摊销法,以达到节省所得税支出的目的。
5.利用改变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在税法规定的限
额工资费用、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支出、交际应酬费、福利费、
借款利息等发生超限额时,计入待摊费用,以后期间再进行摊
销,可免缴或缓缴所得税。
6.利用资产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对于固定
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税法通常只规定最短的年限或
一段可选择的年限区间,企业可选择在最短的年限内摊销,以
减少摊销期内各期的纳税所得,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
对于存
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产品成本的计算
方法的选择,企业都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可选择能够减少纳
税所得的方法进行处理,以达到少缴或缓缴税款的目的。
7.利用分割收入的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可利用不同性
质的收入其应税的税种可能不同的情况,将收入分割以实现
纳税筹划的目标。
如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将装修部分
的收入分离出来,则装修部分的收入按3%交营业税,不交增值
税;负责安装的机电产品,将安装收入与产品收入分开,安装
收入交营业税,不交增值税。
这样,企业就会因税率的降低而
减少应纳税额。
8.利用息税前的投资收益与借款利息的关系进行纳税筹
划。
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计入
成本。
在对外筹资时,当息税前的投资收益高于借款利息时,可
通过增加对外借款减轻税负,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
9.利用资金账簿的贴花要求进行纳税筹划。
资金账簿的贴
花,是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的,只要达
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额即可,其他所需资金可按股权比例列
入“其他应付款”,这样就减少了印花税的额度。
10.利用购置国有设备的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购置的国有设备,可将该设备购置费
的40%抵免购置年度比上年增加的所得部分;从事生产经营的
股份公司、联营企业,若当年技术开发费用上年实际增长10%
(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批,可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
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的应税所得。
11.利用纳税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纳税临界点主要包括
起征点、所得税级率、缴税时间、优惠对象等等的临界点。
利用
税收起征点进行纳税筹划,是由于税法规定,当应税额未达到
一定标准时可免予纳税,比如在增值税中,如果个人销售货物
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500元,则个人销售货物每月2500元的,
其获得的收入还不如销售额在2499元时多。
此时,纳税人就可
以通过调整销售额进行筹划。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
划,是利用税法中关于某纳税对象的特殊规定进行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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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1、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方法有哪些? 2、关于纳税筹划的论文 3、公司税收筹划论文怎么写?拜托了各位 谢谢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方法有哪些?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方法有以下几种:(1)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