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于当下最火的“灵活用工”灵活用工平台委托代征资质,有些人认为有些不法分子会利用这个新兴行业灵活用工平台委托代征资质,制造一些骗局,从而导致部分人上当受骗,最令人担心的无非是以下几点灵活用工平台委托代征资质:
1.灵活就业等从业人员社保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中第五条第一点明确表示:抓紧研究完善平台企业用工和灵活就业等从业人员社保政策,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更多平台从业人员参保。 就在6月8日,辽宁省发布《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其中,有关社保参保取消户籍地限制和参保基数的确定,让灵活用工行业再迎利好。详情可查看《灵活用工再迎利好 取消参保户籍地限制》。
2.灵活用工平台保障:
小时工灵活用工平台已获得委托代征资质,授权代征范围为:在网络平台上注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灵活用工平台委托代征资质他个人)的税(费)款。统一为自由职业者批量发薪并汇总申报个税,简化流程,降低用工风险,降低招聘及用工成本,全额专票抵扣,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降低税务风险。
覆盖范围广,多税源地分散风险。开票类目多样供选择,服务高效率。合规完税,税收直接授权支持,完成安全最后一公里。
3.合作方案保障:
小时工灵活用工平台根据企业不同需求和相关政策,不断升级更新产品,创新合作模式。能够应对不同客户需求,满足不同体量的业务合作。为企业提供行业性建议,组合多样化方案,并可根据企业需求,进行定制方案设计。
4.支付保障:
因为涉及到钱,这点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一点,小时工灵活用工平台是得到当地政府支持,取得税务局代征资质,税务局实时监管的。结算完毕开具专用发票,并做完税证明。
1、平台资质
平台一定要有税务局授权的委托代征代缴资质,必须是多地税务机关指定的委托代征机构,才能保证企业通过平台所获利益合理合法。
2、平台资源
确定平台是否拥有丰富的低税率园区资源和其他税收优惠资源,保证与其合作后能充分享受到更多优惠政策。
3、产品逻辑
平台方案要严格遵守金税政策要求,平台的解决方案流程要符合“四流合一”逻辑,即合同流、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要贯穿整个交易过程,保证业务的真实有效,确保企业税务安全。
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规定,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企业灵活用工就是依托个税代征模式开展而来的。所以选择灵活用工平台时,应优先查询是否有相应的委托代征资质。
灵活用工行业再变天, 据新税网获悉知名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服务平台业务被叫停,不得新增注册个体工商户。
“灵活用工”成为时下“互联网+人力资源”的热门词汇,尤其是在这两年新冠疫情影响下为拓宽就业渠道提供了更多可能。但与此同时,灵活用工却成为一些企业摆脱人力成本、尤其是逃避赋税义务的挡箭牌。
前段时间因为要求注册个体工商户才能成为其骑手的美团就被推至风口浪尖,大家纷纷一边倒地抨击个体工商户这种灵活用工的方式,并带来一连串负面效应。 新税网最近获悉,美团新的灵活用工项目招标不再要求注册个体工商户,而是用委托代征或者临时税务登记来取代。
近两年来,个体工商户和委托代征两种方式伴随灵活用工市场以及监管的变化经历了各种起伏,究竟孰优孰劣?在重用委托代征的同时,个体工商户就不香了吗?
委托代征沉浮录
对于很多小额零星分散的税源,税务机关难以派出专人进行管理,所以就会委托组织或个人,代替税务局行使征税的职责,依法代征税款定期向税务机关报缴,然后在税务局汇总代开发票。
早在2013年5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所谓委托代征, 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在灵活就业模式中,灵活就业平台先要获取“委托代征资质”才能进行委托代征,平台按照资质证书上规定的代征税种、税率,在资质有效期内进行代征代缴。 目前,包括天津、湖南、山东、河南、浙江、海南、江苏、辽宁、江西、安徽、甘肃等在内的十多个省市地方税务机关已授权多家企业开展委托代征个税业务。
但是基于委托代征的灵活用工平台也正在遭遇困境。 少数代征平台没有做到实名制登记,出现少缴税现象,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监管漏洞虚开发票、洗钱。此前多省份委托代征被清理,主要原因在于部分省份前期无序发放大量代征资质,既缺乏具体法规细则又没有做到监管职责,导致市场混乱。
以 海南省 为例,之前热度高的时候,一个月发放了两百多个委托代征资质。但到去年8月,海南省税务局停止新增委托代征且大部分到期企业不再续签,同时不再支持汇总代开。不再将自然人视为个体工商户,要求自然人必须实名登记,同时全面排查违规平台。海南省税务局并没有明确委托代征模式到底还能不能做,一年多来都在积极推进平台经济相关主体注册登记便利化,支持互联网平台将自由职业者批量注册成个体工商户。如今委托代征业务还能在海南持续下去的,只剩下一些头部的大企业。
近年以来,除了海南省外,多省对于委托代征的管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撤销了一大批平台的委托代征资质,同时也对基于委托代征模式的灵工平台进行了合规监管。 而“集群注册”则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成为新业态的重要选择方向。
集群注册与个体工商户
集群注册是在政策允许的地区,多个灵活就业者在一个地址上注册为个体工商户,获得真正的个体工商户身份,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实现低成本合法纳税。
相比于委托代征,集群注册的主要优点体现在——政策明确稳定,开票能一户一票,纳税记录清晰可查。与委托代征的视同身份相比,无疑更加合规。
在灵活就业模式中,灵活用工平台帮助灵活就业者找到可以做集群注册的地方,再通过平台帮助其进行实名注册、活体认证等流程后获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将灵活就业者真实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于印发了《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其中提及了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个体工商户正式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灵活用工平台加速转向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开始成为了灵活用工平台新的替代方案。
被视同为“个体工商户”的灵活就业者,在与灵活用工平台签署协议后,就能在完成任务获取相应报酬时,由平台方代为扣缴税款,并获得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省去了自行报税的麻烦。平台方也能通过直连税务局的结算系统,轻松完成计税、报税、纳税、开票等工作。
更重要的是,目前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核定0.6%,也就是开票额不管是在100万还是500万的税率都是0.6%。加上增值税与附加税的税率也不超过3%。税务负担极其低。 正是看到了个体工商户模式背后的巨大税收优惠,目前,中国的一些企业和园区正千方百计地把灵活用工“自然人”变成“个体工商户”。
终于,个体工商户模式在今年9月初因为“美团事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媒体纷纷指责这种模式的不合理性。其实,个体工商户模式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东莞首创的“电子商务集群注册”,其诞生之初就解决了依托网络、依托平台的个体经营者需要个体执照却没有固定经营地址的难题。
只是个体工商户相对委托代征而言在流程和手续上要麻烦一些,个体工商户需要有注册地址,同时需要会计记账报税,不报税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此前有个体工商户6年内没有报税被稽查,最后被补交税款51810元。
总之, 个体工商户模式的介入,使得“企业+灵工平台+个体工商户”的完整模式得以成型,并支撑灵活用工行业更高效率的处理人员和税务问题。 个体工商户系统与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直连,让灵活从业者既能够快速地获得执照,又能够接受监管,自然与此前委托代征的视同身份在合规层面有着明显的区别。
税务问题永远是夹在灵活用工平台和灵活用工人员之间的“甜蜜负担”。其实,无论委托代征还是个体工商户都是是灵活就业模式中的两种不同的薪酬解决方案。 两者的相同点是都能够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目的也都是为了合法合规的降低税务成本。对用工企业和劳动者而言,合适双方的才是最好的,并不存在孰优孰劣。
“对于平台经济这种新业态、新模式,不能简单任性,要么不管,要么管死。”2019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特别讲到。当下不搞一刀切,有进有出,才是税务部门正确的监管态度。 不管是委托代征、个体工商户、临时税务登记等模式下的平台经济都为新业态保驾护航,在带动就业的同时又保证了国家税收。
本文目录一览: 1、灵活用工平台需要什么资质? 2、灵活用工再变天!委托代征受“重用”,个体工商户成“弃子” 3、灵活用工和委托代征有什么关系? 灵活用工平台需要什么资质? 1、平台资质平台...
本文目录一览: 1、委托代征双限规定是指什么 2、灵活用工平台骗局是什么情况? 3、灵活用工合法合规吗?委托代征是什么意思? 4、灵活用工和委托代征有什么关系? 5、灵活用工平台需要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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