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没有义务提前通知劳动者,法律也无此规定。
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现有劳动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约之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均要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标准支付经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果企业不和通知你办理离职手续,也不通知你续约,你可以继续上班,视为合同期自动延续。直到企业通知你办离职手续或续约。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随着我国各项法律的不断健全,在 劳动法 中就规定了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也不可以单方面 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 合同到期 后劳动者想要 解除劳动关系 还需要提交 离职申请书 吗?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无需在30天向公司提出申请。 一、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 终止劳动合同 ,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 劳动合同 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 离职手续 就行。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你可以向劳动部门 申诉 维权。 二、劳动合同到期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出具 劳动合同终止 证明书。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 ,工作1年支付1个月 工资 ;如果劳动者存在《 劳动合同法 》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 赔偿金 ,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是否要提前提出离职的申请,因为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双方都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关系,是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劳动者要解除关系,也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合同自然终止需要提交,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合同自然终止需要提交,可以给劳动者一个准备的时间,便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也可以为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就业做准备,另外用人单位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人事各方面的安排。因此,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员工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对员工的一种权益保护。
虽然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很多省市自治区有相关实施规定,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合同自然终止需要提交;第四十七条又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由此可见,如果在北京地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则需要承担每延迟1日向劳动者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责任。
按照北京市法律规定,提前30日通知的规定是一个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或者与劳动者约定擅自改变提前的时间。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而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属于程序违法。但是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终止的赔偿金责任,因为用人单位已经要承担每延迟1日向劳动者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责任,如果再要用人单位承担违法终止的双倍赔偿金责任,对用人单位是不公平的。但是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用人单位一定要提前30日向劳动者通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通知最好是书面的或者电子邮件,要保留好通知的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后,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否则,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已经通知的证据,则可能要承担每延迟1日向劳动者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风险。
关于提前通知劳动合同终止,具体还是要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相关劳动合同实施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29、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的,不予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每延迟一日支付一日工资赔偿金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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