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纳税人提供担保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他财物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支出。用于纳税担保的财产、权利的价值不得低于应当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并考虑相关的费用。
纳税担保的财产价值不足以抵缴税款、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当向提供担保的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继续追缴。
《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第四十四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一、正面回答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4、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二、分析
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
三、纳税担保的方式包括哪些?
1、纳税保证。当纳税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清税款、滞纳金时,由纳税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的行为。纳税担保从税务机关在纳税担保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纳税抵押。纳税抵押属于物的担保。对于纳税抵押物来说,既可以是纳税人自己提供的,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的;
3、纳税质押。纳税质押也属于物的担保。纳税人或担保人提供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纳税的担保。
1、纳税保证
纳税保证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属于人的担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可以作为纳税担保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应的担保。
当纳税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清税款、滞纳金时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由纳税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的行为。纳税担保从税务机关在纳税担保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纳税抵押
纳税抵押属于物的担保。对于纳税抵押物来说,既可以是纳税人自己提供的,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的。
纳税抵押就是企业把不动产当作抵押物。同时纳税抵押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纳税抵押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3、纳税质押
纳税质押也属于物的担保。纳税人或担保人提供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纳税的担保。
纳税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纳税质押自纳税担保书和纳税担保财产清单经税务机关确认和质物移交之日起生效。
本文目录一览: 1、纳税担保的范围 2、纳税担保是什么意思 3、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纳税担保的范围 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
本文目录一览: 1、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2、纳税担保是什么意思 3、纳税担保的范围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纳税担保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