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注销程序(税务注销一般注销流程)

admin5天前财务代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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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销流程是怎么需要什么资料

一、办理税务登记注销需提供的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3)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一份。(指的是与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跟其他情况,依照法律终止纳税的义务的证明文件跟资料;例如:法院的判决、工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证明文件与资料等)

(4)取消税务资格认定资料;

(5)取消减免税资格的审批资料。

二、纳税人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前,需办结如下事项:

1、完成各税种的纳税申报和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事项;

2、缴销发票和发票领购簿;

3、接受税务违法违章处理;

4、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5、比如总机构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证的,其辖下的分支机构应先注销税务登记;

6、配合稽查局办结稽查案件和发票受托协查事项。

税务简易注销公司的步骤和流程

一、正面回答

1、做企业的实名认证;

2、在税务局窗口补齐申报和未办结事项;

3、确定是否有税务简易注销资格税务注销程序,只有领取营业执照未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税务注销程序,并且申请注销登记前税务注销程序,没有债权债务才可以办理简易注销;

4、用实名认证的企业;

5、从涉税文书的涉税事项办理点注销税务登记优化版,进去办理提交;

6、从涉税文书的涉税文书查签打印清税证明。

二、分析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也就是没有开过发票,没有报过税,一般是指只是拿到营业执照,没有去税务局报到过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三、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向同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定期通报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通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

四、公司简易注销要多久税务注销程序

注销公司的时间一般都是6个月左右,分公司注销时间为4个月左右。主要是公司注销要登报45天,然后国税注销受理45天,地税受理45天,所以时间都会比较长。

税务注销怎么办理

(1)申请

纳税人申报办理注销登记,应填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2)受理审核

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受理纳税人注销登记申报,审查其提供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填报表格是否正确。对资料不全的退回补正;对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的,还需转相关环节办理以下事宜:

①收回发票领购簿、缴销发票;

②办理注销前的税款清算事宜;

③办理清税手续。

对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注销登记的,转入税务违法违章处理程序。

(3)确认、归档

经税务机关相关岗位确认批准别,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制发《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交纳税人。

通过以上对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形和办理流程的大致了解,我们应该对注销税务登记的办理有了基本的掌握。下面,中华华律网校小编对这一流程又汇总整理出如下业务流程图,更加直观的介绍这一业务流程。

「办税流程规范」如何注销税务登记

「办税流程规范」如何注销税务登记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注销税务登记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办理材料

(一)居民企业

1.个体经营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2)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 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2.单位企业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清税申报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二份,纳税人一份)(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提供)

(2)主管部门或者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破产企业需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

(4)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 (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 )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 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二)非居民企业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2.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提供的除外)。

3.对实行汇总缴纳的机构、场所,需提供负责汇总缴纳的机构、场所出具的发票、税款由其统一清理的证明。

4.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5.非居民企业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纳税人同时申请联办其他事项的,需提供办理该事项个性化的资料

1.办理发票缴销的,需提供:《发票缴销表》、《发票购领簿》。 (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

2.需取消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的,需提供:《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需取消缴税账户的,需提供:《账户缴税功能变动表》;

(具体要求见各事项的工作指引)

(四)纳税人跨省、跨市迁移的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2 份。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所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0-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

注意事项

(一)注销登记前的清理工作

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对下列事项进行清理:

1.清理发票

(1)纳税人携带《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连同填妥的《发票缴销登记表》,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2)对各类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纳税人必须携带验旧发票进行验旧。

2.最后一期税款申报和清理期税

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必须在清理发票后,及时申报和清缴应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欠税。

3.其他清理事项

(1)缴销防伪税控设备和有关税务证件、当年度未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和其他税务资料。

(2)非独立核算且非独立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不须清税清票,但要凭其总机构出具“税款、发票由总机构负责清理”的证明申请办理注销,并缴销有关税务证件和资料。

(3)破产企业,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在缴销发票、清缴税款、缴销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后,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不再进行清税检查。

(4)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对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纳税人进行出口退(免)清算,并在完成清算后缴销纳税人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5)有纳税人各类资格(如税收优惠等各类税务资格)需逐一取消。

(6)完成《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的核销。

(7)完成《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

(8)完成纳税人的多(预)缴税款的清理。

(9)完成所有的税源风险任务。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纳税人有在查案件或违法违章案件的,必须办理结案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2.对个体“双定”户在月度中间申请注销的,当月15号后申请的,按发票额(含自开发票、代开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与双定额比对,取高值且达到起征点的征税;当月15号前(含15号)申请的,仅发票额(含自开发票、代开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达到起征点的征税。注销当月要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税。对在当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缴纳的税款,若纳税人当月申报时,按上述税款计算方法要征收税款的,已缴纳的税款作抵缴处理;若纳税人当月申报时,按上述税款计算方法不用征收税款的,已缴纳的税款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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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销流程

(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税务注销程序,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税务注销程序,给税务注销程序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二)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三)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四)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注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税务注销程序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清税注销流程

【法律分析】税务注销程序: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税务注销程序,首先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税务注销程序;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税务注销程序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税务管理部门经稽查、审核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税务登记机关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原税务登记机关应在对其办理注销手续后,向迁达地税务机关递解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并附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由迁达地税务登记机关为纳税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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