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admin3周前商标注册1

本文目录一览: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第三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第六条 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

(四)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七条 申请人应当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第八条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同时交回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迁出地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将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移交迁入地审批机关。第九条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第十条 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第十一条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求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不是税务师事务所

学习制度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了不断提高税务代理从业人员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造就和培养一批适应税务代理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

学历教育

1、事务所鼓励员工参加学历教育。

2、凡参加学历教育的员工,原则上要求利用业余时间非脱产形式进行。要求学习的员工应选择对口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所领导批准。面授辅导、考前复习、考试时间与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先以假期冲抵,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学习费用平时由员工自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由事务所给予一次性奖励或报销相关费用,奖励标准由事务所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确定。

3、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送员工到高等院校进修深造,照发基本工资、报销相关学习费用。员工个人要求脱产学习的,经所领导批准,作停薪留职处理,费用自负。

4、员工未经所领导同意自行报考或参加专业不对口的业余学历教育,占用工作时间作事假处理,学习费用自理。

二、

执业资格和职称考试

1、

事务所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员工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职称考试。

2、 执业资格、职称考试和考前辅导培训时间作出勤处理,考前给一定的复习时间。

3、 凡考试合格的员工,报名费、考务费、差旅费、住宿费等给予定额报销,事务所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

后续教育培训

事务所应认真贯彻执行《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暂行办法》,分期分批安排注册税务师,相关费用应予以报销。回所后注册税务师应向所领导汇报学习收获,并对全所员工辅导传达。

四、

政治、业务学习

1、

学习时间。每月应不少于1天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2、

学习内容。政治方面,主要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业务方面,主要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相关法律知识等。

3、

学习方法。平时利用业余时间分散学习,学习日组织集中学习,采用传达文件、上课、联系实际讨论等方式。

4、

组织考试。采用闭卷或开卷两种方式,独立完成,考试成绩可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5、

学习要求。学习日一般不安排业务工作,全体员工积极参加,集中思想,集中精力,勤学勤思考,联系实际认真学习讨论。

所长办公会议制度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了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正确性,从本行业实际情况出发,特建立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参加人员

所领导及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二、

会议内容

1、 研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合伙人)、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决议;

2、 汇报交流日常行政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和进度,安排部署业务工作计划;

3、 研究提出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方案;

4、 研究提出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的意见;

5、 研究解决执业过程中发生或遇到的各种情况、问题,协调解决内外部各种矛盾;

6、 研究决定业务拓展方案和实施方法;

7、 其他重要问题。

三、

议事原则及其他

1、 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主持人根据多数与会者意见集中决定相关事项。

2、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所长(或所长授权指定的其他人)主持,特殊情况即时召开。

3、 会议应有专人作记录,以供备查。

税务代理从业人员文明服务用语和服务禁语

一、文明服务用语:

1、 请;

2、 您好,请坐;

3、 请稍等;

4、 请多提意见;

5、 对不起;

6、 麻烦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你;

7、 谢谢;

8、 没关系;

9、 再见,欢迎下次光临;

10、请问办理什么事;

11、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12、对不起,麻烦你跑了几趟;

13、你的XX项目填写有误,请重填一下,谢谢;

14、对不起,电脑出故障,请稍等;

15、很报歉,由于XX原因,你要求办的事暂无法解决,请见谅;

16、对不起,你要办的事还需要补充XX资料,麻烦你补一下,谢谢合作。

二、服务禁语:

1、 我不知道;

2、 我不清楚;

3、 不归我管;

4、 不是给你说了吗?怎么还问;

5、 没看见我正忙着吗?

6、 急什么,等着;

7、 电脑故障,不能办理;

8、 我解决不了;

9、 不是这里的,到那边去;

10、谁叫你这么晚,明天再来;

11、怎么这么迟,都下班了;

12、有意见找领导去;

13、我的态度就这样,你能怎么样;

14、我没空;

15、还没上班。

注册税务师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注册税务师在税务代理活动中的作用,

明确注册税务师的职责,提高其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务所可从本单位“事业发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注册税务师奖励基金。

第三条注册税务师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

1、 对改革事务所经营管理,开拓业务渠道,提高执业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 在对外服务和具体执业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第四条注册税务师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

1、 在对外接待和工作中,服务(工作)态度良好,为事务所在社会上创造极佳影响者;

2、 发现质量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者;

3、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有显著成效者。

第五条注册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受到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有关规定外罚的,事务所应即暂停执业并及时报告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作相应处理。

第六条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活动,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并由事务所给予开除处分。

税务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务代理的档案管理,提高代理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防范执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档案是指事务所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税务代理工作底稿、各类涉税文书;业务活动的录像、录音、照片等资料及其他档案,如事务所的帐册等会计资料各类出版社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编印的税收政策法规汇编图书资料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档案管理是对上述各类档案资料的分类编号、整理、归集、查阅使用所作出的具体规定。

第四条 档案的所有权属税务师事务所。对档案的调阅必须经过事务所有关人员批准,按规定办理调阅手续。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学习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税务代理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造就和培养一批适应税务代理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

学历教育

1、事务所鼓励员工参加学历教育。

2、凡参加学历教育的员工,原则上要求利用业余时间非脱产形式进行。要求学习的员工应选择对口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所领导批准。面授辅导、考前复习、考试时间与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先以假期冲抵,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学习费用平时由员工自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由事务所给予一次性奖励或报销相关费用,奖励标准由事务所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确定。

3、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送员工到高等院校进修深造,照发基本工资、报销相关学习费用。员工个人要求脱产学习的,经所领导批准,作停薪留职处理,费用自负。

4、员工未经所领导同意自行报考或参加专业不对口的业余学历教育,占用工作时间作事假处理,学习费用自理。

二、

执业资格和职称考试

1、

事务所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员工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职称考试。

2、 执业资格、职称考试和考前辅导培训时间作出勤处理,考前给一定的复习时间。

3、 凡考试合格的员工,报名费、考务费、差旅费、住宿费等给予定额报销,事务所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

后续教育培训

事务所应认真贯彻执行《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暂行办法》,分期分批安排注册税务师,相关费用应予以报销。回所后注册税务师应向所领导汇报学习收获,并对全所员工辅导传达。

四、

政治、业务学习

1、

学习时间。每月应不少于1天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2、

学习内容。政治方面,主要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业务方面,主要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相关法律知识等。

3、

学习方法。平时利用业余时间分散学习,学习日组织集中学习,采用传达文件、上课、联系实际讨论等方式。

4、

组织考试。采用闭卷或开卷两种方式,独立完成,考试成绩可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5、

学习要求。学习日一般不安排业务工作,全体员工积极参加,集中思想,集中精力,勤学勤思考,联系实际认真学习讨论。

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正确性,从本行业实际情况出发,特建立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参加人员

所领导及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二、

会议内容

1、 研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合伙人)、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决议;

2、 汇报交流日常行政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和进度,安排部署业务工作计划;

3、 研究提出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方案;

4、 研究提出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的意见;

5、 研究解决执业过程中发生或遇到的各种情况、问题,协调解决内外部各种矛盾;

6、 研究决定业务拓展方案和实施方法;

7、 其他重要问题。

三、

议事原则及其他

1、 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主持人根据多数与会者意见集中决定相关事项。

2、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所长(或所长授权指定的其他人)主持,特殊情况即时召开。

3、 会议应有专人作记录,以供备查。

税务代理从业人员文明服务用语和服务禁语

一、文明服务用语:

1、 请;

2、 您好,请坐;

3、 请稍等;

4、 请多提意见;

5、 对不起;

6、 麻烦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你;

7、 谢谢;

8、 没关系;

9、 再见,欢迎下次光临;

10、请问办理什么事;

11、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12、对不起,麻烦你跑了几趟;

13、你的XX项目填写有误,请重填一下,谢谢;

14、对不起,电脑出故障,请稍等;

15、很报歉,由于XX原因,你要求办的事暂无法解决,请见谅;

16、对不起,你要办的事还需要补充XX资料,麻烦你补一下,谢谢合作。

二、服务禁语:

1、 我不知道;

2、 我不清楚;

3、 不归我管;

4、 不是给你说了吗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怎么还问;

5、 没看见我正忙着吗?

6、 急什么,等着;

7、 电脑故障,不能办理;

8、 我解决不了;

9、 不是这里的,到那边去;

10、谁叫你这么晚,明天再来;

11、怎么这么迟,都下班了;

12、有意见找领导去;

13、我的态度就这样,你能怎么样;

14、我没空;

15、还没上班。

注册税务师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注册税务师在税务代理活动中的作用,

明确注册税务师的职责,提高其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务所可从本单位“事业发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注册税务师奖励基金。

第三条注册税务师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

1、 对改革事务所经营管理,开拓业务渠道,提高执业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 在对外服务和具体执业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第四条注册税务师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

1、 在对外接待和工作中,服务(工作)态度良好,为事务所在社会上创造极佳影响者;

2、 发现质量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者;

3、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有显著成效者。

第五条注册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受到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有关规定外罚的,事务所应即暂停执业并及时报告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作相应处理。

第六条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活动,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并由事务所给予开除处分。

税务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务代理的档案管理,提高代理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防范执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档案是指事务所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税务代理工作底稿、各类涉税文书;业务活动的录像、录音、照片等资料及其他档案,如事务所的帐册等会计资料各类出版社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编印的税收政策法规汇编图书资料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档案管理是对上述各类档案资料的分类编号、整理、归集、查阅使用所作出的具体规定。

第四条 档案的所有权属税务师事务所。对档案的调阅必须经过事务所有关人员批准,按规定办理调阅手续。

税务代理与 代理记账 有什么区别

税务代理与代理记账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税务代理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指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的是代理机构接受纳税人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纳税人的名义,帮助纳税人办理企业的相关税务管理缴纳事宜。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2、法律依据和法律后果不同

税务代理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开展业务的。代理记账则是依据《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开展业务的。

税务代理是以纳税人的名义进行的,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税务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纳税人。

3、工作范围不同

税务代理的工作范围比较广,可以做代理记账、可以做代理申报纳税,还可以做税收鉴证。

代理记账仅仅可以可以做代理记账和代理申报纳税,不可以做税收鉴证。

扩展资料:

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代理记帐

税务代理业务包含哪些内容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业务范围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申请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延期缴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进行税务检查;

7.建账建制;

8.办理账务;

9.开展税务咨询、税务业务培训;

10.受聘税务顾问;

11.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进行税务行政诉讼等。

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除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委托代理或行使的以外,不在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之列。税务代理根据代理权限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实行税务代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在需要,也是发挥社会力量协税护税的一种比较好的形式。随着中国税制体系的日趋健全和税收宣传体系透明度的日益提高,以及一批具有税务代理资格人员的出现,推行税务代理的条件已逐步成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代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之后,随着中国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推行税务代理已是势在必行。为此,中国应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办税的制度,使其逐步成为税收征收管理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但正由于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的中介事务,涉及纳税人和税务代理人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因而中国建立税务代理制度必须遵循自愿、公正和严格管理的原则。

法律特征

税务代理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税务代理行为是以纳税人的名义进行的。

2.税务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3.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有独立意思表示的权利。

4.税务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纳税人。

税收征管法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哪几种办法和事项?

征管法第九十三条授权国务院根据征管制定实施细则。

新《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由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22个制度办法,为制定必要的规章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起到了规范了税收规章立法工作的作用。

新《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由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22个制度办法包括:

(1)信息化建设办法。第4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

(2)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规范。第6条: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

(3)举报税收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第7条: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以及奖励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税务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5)税务工商通报联系制度。第11条:工商机关向税务机关定期通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制定。

(6)税控装置推广办法。第28条规定税控装置推广应用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7)申报纳税制度。第30条明确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

(8)税款征收管理制度。第38条第1款: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款的征收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

(9)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第38条第3款:国家税务总局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10)完税凭证管理办法。第45条:完税凭证的式样及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11)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48条: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12)阻止欠税人出境办法。第74条:阻止欠税人出境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制定。

(13)欠税公告办法。第76条: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实行定期公告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14)税务检查工作规程。第85条:税务检查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15)税务检查证与税务检查通知书管理办法。第89条: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式样、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16)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范围划分办法。第9条: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17)税务登记证件式样的制定。第12条: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18)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管理办法。第51条:纳税人有义务就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19)扣押、查封抵税资产处理办法。第69条: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变价抵缴税款时,应当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可以交由当地商业企业代为销售,也可以责令纳税人限期处理;无法委托商业企业销售,纳税人也无法处理的,可以由税务机关变价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20)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式样的制定。第87条: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21)税务文书格式的制定。第107条:税务文书的格式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22)税务代理委托管理办法。第111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除以上22个制度、办法外,新《实施细则》还为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收征管的需要,制定其他有关的制度、办法,明确了方向和依据。

相关文章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1、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2、税收征管法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哪几种办法和事项? 3、税务代理业务包含哪些内容 4、税务代理与 代理记账 有什么区别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最新)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最新)

本文目录一览: 1、求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不是税务师事务所 2、税务代理与 代理记账 有什么区别 3、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4、税务代理业务包含哪些内容 5、涉税中介机构管理办...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本文目录一览: 1、税务代理业务包含哪些内容 2、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3、代理记账公司会计管理制度 4、涉税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税务代理业务包含哪些内容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税...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税务代理制度)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税务代理制度)

本文目录一览: 1、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2、税务代理业务包含哪些内容 3、税务代理与 代理记账 有什么区别 4、国税局分哪些科室?科室的工作分别是做什么的?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