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第四条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你好!我来介绍一下代理业务。
一、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理中央银行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和其他代理业务。代理业务是典型的中间业务。银行充分利用自身的信誉、技能、信息等资源代客户行使监督管理权、提供各项金融服务。
二、银行代理业务的种类及内容:
1.代收代付业务。
代收代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结算的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的业务。如代发工资业务、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还款业务、代收交通违章罚款等。代收代付业务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代缴费业务,二是代发薪业务。
2.代理证券业务。
代理证券业务就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办理的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各类有价证券的业务,同时还包括代办债券还本付息、代发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等业务。
3.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就是银行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属于兼业代理。代理保险业务是目前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最为广泛的种类。
4.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代为办理政策性银行因服务功能和网点设置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包括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
5.代理中央银行业务。
是指根据政策法规应由中央银行承担,但是由于机构设置、专业优势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银行指定或委托商业银行承担的业务,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代理业务、国库代理业务、发行库代理业务等等。
6.代理商业银行业务。
就是指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业务,主要是指代理资金清算业务,如代理银行汇票业务。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分为以下九大类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的种类:
一、 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
支付结算类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
二、 银行卡业务
三、代理类中间业务
四、担保类中间业务
五、承诺类中间业务
六、交易类中间业务
七、基金托管业务
八、咨询顾问类业务
九、其他类中间业务
拓展资料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的种类:
具体如下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的种类:
一、 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
支付结算类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
(一)结算工具。结算业务借助的主要结算工具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结算方式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的种类,主要包括同城结算方式和异地结算方式。
1.汇款业务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的种类,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业务。汇款结算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
2.托收业务,是指债权人或售货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或购货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的一种结算方式。
3.信用证业务,是由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收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三)其他支付结算业务,包括利用现代支付系统实现的资金划拨、清算,利用银行内外部网络实现的转账等业务。
二、 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主要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业务的分类方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一)依据清偿方式,银行卡业务可分为贷记卡业务、准贷记卡业务和借记卡业务。借记卡可进一步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和储值卡。
(二)依据结算的币种不同,银行卡可分为人民币卡业务和外币卡业务。
(三)按使用对象不同,银行卡可以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四)按载体材料的不同,银行卡可以分为磁性卡和智能卡(IC卡)。
(五)按使用对象的信誉等级不同,银行卡可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六)按流通范围,银行卡还可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
(七)其他分类方式,包括商业银行与盈利性机构/非盈利性机构合作发行联名卡/认同卡。
三、代理类中间业务
代理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一)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委托,代为办理政策性银行因服务功能和网点设置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包括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
(二)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指根据政策、法规应由中央银行承担,但由于机构设置、专业优势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银行指定或委托商业银行承担的业务,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代理业务、国库代理业务、发行库代理业务、金银代理业务。
(三)代理商业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的业务,例如为委托行办理支票托收等业务。
(四)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例如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还款等。
(五)代理证券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办理的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各类有价证券的业务,还包括接受委托代办债券还本付息、代发股票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等业务。此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股票等。
(六)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的业务。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可以受托代个人或法人投保各险种的保险事宜,也可以作为保险公司的代表,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代保险公司承接有关的保险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一般包括代售保单业务和代付保险金业务。
(七)其他代理业务,包括代理财政委托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四、担保类中间业务
担保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
(一)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借款人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收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破产或不能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收益人及时支付本利。
(三)各类保函业务,包括投标保函、承包保函、还款担保履、借款保函等。
(四)其他担保业务。
五、承诺类中间业务
承诺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主要指贷款承诺,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两种。
(一)可撤销承诺附有客户在取得贷款前必须履行的特定条款,在银行承诺期内,客户如没有履行条款,则银行可撤销该项承诺。可撤销承诺包括透支额度等。
(二)不可撤销承诺是银行不经客户允许不得随意取消的贷款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备用信用额度、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
六、交易类中间业务
交易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主要包括金融衍生业务。
(一)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资产,包括利率远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
(二)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指标为标的的期货合约。
(三)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基于自己的比较利益,对各自的现金流量进行交换,一般分为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
(四)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可于期权的存续期内或到期日当天,以执行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的交易。按交易标的分,期权可分为股票指数期权、外汇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债券期权等。
七、基金托管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是指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的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基金资金清算款项划拨、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包括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
八、咨询顾问类业务
咨询顾问类业务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以及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记录和分析,并形成系统的资料和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业务经营管理或发展的需要的服务活动。
(一)企业信息咨询业务,包括项目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估、验证企业注册资金、资信证明、企业管理咨询等。
(二)资产管理顾问业务,指为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包括投资组合建议、投资分析、税务服务、信息提供、风险控制等。
(三)财务顾问业务,包括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和企业并购顾问业务。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大型建设项目的融资结构、融资安排提出专业性方案。企业并购顾问业务指商业银行为企业的兼并和收购双方提供的财务顾问业务,银行不仅参与企业兼并与收购的过程,而且作为企业的持续发展顾问,参与公司结构调整、资本充实和重新核定、破产和困境公司的重组等策划和操作过程。
(四)现金管理业务,指商业银行协助企业,科学合理地管理现金账户头寸及活期存款余额,以达到提高资金流动性和使用效益的目的。
九、其他类中间业务
包括保管箱业务以及其他不能归入以上八类的业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银行的业务可以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等四大类。
一、负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它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基础。主要包括存款类业务。
二、资产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资金通过各种途径加以运用以取得收益的业务。包括:现金类业务、贷款类业务、投资类业务、
三、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不直接承担或形成债权债务,不动用自己的资金,替客户办理支付及其他委托事宜而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有:结算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保管业务等。
四、表外业务:由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而且不影响银行资产与负债总额的业务。包括:担保、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如:远期外汇合约、货币互换、货币期货、货币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股票指数、期货和期权等)。
代收代付业务。
代理业务中应用范围最广的就是代收代付业务,此类业务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每一家每一户。代收代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结算的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的业务。如代发工资业务、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还款业务、代收交通违章罚款等。
代收代付业务的种类繁多,涉及范围广泛。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代缴费业务,就是银行代理收费单位向其用户收取费用的一种转账结算业务,如代收电话费、保险费、交通违章罚款、养路费等等。二是代发薪业务,就是银行受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委托,通过其在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直接向职工发放工资的业务。
代理证券业务。
代理证券业务就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办理的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各类有价证券的业务,同时还包括代办债券还本付息、代发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等业务。
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银证通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等是银行开办的主要代理债券类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就是银行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属于兼业代理。代理保险业务是目前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最为广泛的种类。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要符合中国保监会2000年《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兼业代理人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兼业代理活动。
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代为办理政策性银行因服务功能和网点设置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包括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
代理中央银行业务。
是指根据政策法规应由中央银行承担,但是由于机构设置、专业优势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银行指定或委托商业银行承担的业务,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代理业务、国库代理业务、发行库代理业务等等。
代理商业银行业务。
就是指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业务,主要是指代理资金清算业务,如代理银行汇票业务。
本文目录一览: 1、银行的业务分类有那些? 2、商业银行的代理业务包括 3、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有哪些 4、银行业中,代理有哪些? 5、商业银行的业务有哪些 银行的业务分类有那些?...
本文目录一览: 1、商业银行的业务有哪些 2、代理业有哪些? 3、商业银行的代理业务包括 4、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有哪些 5、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有哪些 6、银行业中,代理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有哪些 2、商业银行的业务有哪些 3、银行业中,代理有哪些? 4、商业银行的代理业务包括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有哪些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