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申请开具流程:
(一) 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二)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发票因丢失,再重新开具发票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扩展资料:
正常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购买方将持有发票联和抵扣联,发票联作为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销售方则持有记账联,作为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如果购货方丢失抵扣联,可继续完成发票查询系统发票勾选确认或使用发票联认证,并将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丢失发票联,则应将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两联均丢失,购买方应向销售方请求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通过发票查询系统确认或使用记账联复印件认证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并留存备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发票
具体处理如下客户把增值税发票丢了重新开一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客户把增值税发票丢了重新开一张的规定客户把增值税发票丢了重新开一张,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客户把增值税发票丢了重新开一张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客户把增值税发票丢了重新开一张;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不能作废,更不能重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请参考
如果没有跨月,先作废该遗失发票,然后重新开具。但是作废发票是需要联次齐全的,现遗失了应该登报申明作废,并将发票遗失情况向主管税局打报告接受处理。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把增值税发票丢了重新开一张: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客户把增值税发票丢了重新开一张;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作。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作为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关于增值税发票丢失根据以下五种不同的情况有相应的处理方法: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扩展资料:
处理流程:
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申请主管税务局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
《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申请开具流程:
一、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二、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了丢了重新开一张,丢的的没有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是不可以报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了不需要重开,可以办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后,复印记账联二份加盖发票专用章,一起给对方就可以到税务局认证抵扣了,
附:网上申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流程:
1、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插入安全证书(报税U棒)。
2、在我要办事-证明办理-在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那一行选择办理-填写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信息-保存、下一步直到递交成功。
3、一般3个工作日左右,审批好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大厅申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申请流程:
1、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2、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本文目录一览: 1、增值税发票丢失了怎么补开 2、客户弄丢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作废重开怎么处理 3、开给客户的增值税发票被客户搞丢了怎么办? 4、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可以再开一张吗 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