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正面回答
3月报税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具体安排如下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1.本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日期是2022-03-15(征期未开始)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2.本月消费税申报截止日期是2022-03-15(征期未开始)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3.本月社保费申报截止日期是2022-03-31(征期未开始);4.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截止日期是2022-03-31(征期未开始)。
二、分析详情
2022年全年纳税申报时间安排如下: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三、税务申报操作流程:
1、在申报期限内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2、进行身份验证并登录公司账号;
3、在“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我要办税”功能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栏目选择需要进行申报的税种,点击“填写申报表”,完成申报表的填写及上传。
5月征期延长至5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2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年第3号
因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现将延长2022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30日(星期一)。
二、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5月30日前无法按月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1、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所以1月的征收期应该顺延三个工作日。 按工作日顺延3日顺延到1月19日。 2、2月有连续6天法定节假日,所以15日往后延6天,到23日。 3、3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4、4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清明),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3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4月20日。 5、5月征收期内有连续4天的假期(劳动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4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5月19日。 6、6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端午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3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6月20日。 7、7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8、8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9、9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中秋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3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9月20日。 10、10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以上的假期(国庆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7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10月25日。 11、11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12、12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一、报税时间最新通知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的通知 1、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受疫情影响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经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批准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河北省 石家庄 市、邢台市和廊坊市2021年1月份征期由1月20日延长至1月31日。 3、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4、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5、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 6、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 7、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 8、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二、企业报税需要什么材料? 1、《 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 综上所述,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税费,财务人员要在纳税期限内申报。按照最新通知,企业在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半月内申报。如果纳税月份的15号是周末或者 法定节假日 ,应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企业报税,需要带上 营业执照 、纳税申报表等材料。
一、正面回答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1、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2、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2022国家税务总局征期日历,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受疫情影响,经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批准,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和廊坊市2021年1月份征期由1月20日延长至1月31日。
二、详情分析:
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三、征期报税是什么意思
征期报税是在规定的期限内纳税申报。征期抄报税是规定动作,必需要做的。
本文目录一览: 1、2022年征期申报时间表 2、2022年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3、2022年报税时间最新通知是什么 2022年征期申报时间表 一、正面回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
本文目录一览: 1、2022年征期申报时间表 2、2022年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3、9月征期截止时间2022 4、2022年5月征期截止日期 2022年征期申报时间表 一、正面回答:根据国...
本文目录一览: 1、2022年征期申报时间表 2、9月征期截止时间2022 3、2022年5月征期截止日期 4、2022年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2022年征期申报时间表 一、正面回答:根据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