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委托书
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由本公司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协议书载明代理人的名称、代理权限。
代理期限及其他应明确的内容,并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签名盖章。
(二)、本公司代理范围业务代理:
1.代办申请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
2.代办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清算审计手续;
3.代办企业购领发票手续;
4.代办减免审批手续;
5.代办企业解散、破产的清算;
6.代理纳税申报,制作涉税文书,申请税款退税,建帐建制;
7.代理纳税申报的扣缴税款报告;
8.代理记帐业务;
9.代理审查纳税情况和其他税务手续;
10.培训企业财务、会计、办税专业人员;
11.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12.办理税务、财务纠纷的调解查记业务;
13.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
14.销售会计报表及税收、财务方面的书籍;
15.提供税务咨询、会计咨询等专业******;
16.提供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并出具相关的审计报告;
17、其他业务。
纳税人、法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本公司进行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本公司接收委托协议书约定的代理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进行税务代理。超出协议书约定范围的业务需代理时,必须事先修订协议书。
(三)、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
税务代理期限届满,委托协议书届时失效,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被代理人或税务代理人在委托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业务,单方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后,同时公布终止决定,办理税务资料交接手续。
(一)、签订委托书
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由本公司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协议书载明代理人的名称、代理权限。
代理期限及其他应明确的内容,并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签名盖章。
(二)、本公司代理范围业务代理:
1.代办申请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
2.代办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清算审计手续;
3.代办企业购领发票手续;
4.代办减免审批手续;
5.代办企业解散、破产的清算;
6.代理纳税申报,制作涉税文书,申请税款退税,建帐建制;
7.代理纳税申报的扣缴税款报告;
8.代理记帐业务;
9.代理审查纳税情况和其他税务手续;
10.培训企业财务、会计、办税专业人员;
11.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12.办理税务、财务纠纷的调解查记业务;
13.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
14.销售会计报表及税收、财务方面的书籍;
15.提供税务咨询、会计咨询等专业******;
16.提供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并出具相关的审计报告;
17、其他业务。
纳税人、法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本公司进行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本公司接收委托协议书约定的代理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进行税务代理。超出协议书约定范围的业务需代理时,必须事先修订协议书。
(三)、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
税务代理期限届满,委托协议书届时失效,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被代理人或税务代理人在委托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业务,单方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后,同时公布终止决定,办理税务资料交接手续。
一、代理记帐的服务内容:
1 提供会计代理记帐、财务税务咨询、纳税申报、验资、增资、审计、工商年检、网上纳税申报等。
2 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税金明细表);
3 税务申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带征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河道管理费);
4 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税金明细表);
5 电算化登记明细分类证,登记总帐(包括:总帐、二级科目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
6 及时传递财税政策;对客户在财政、公司注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口头建议和咨询。
二、代理记帐服务流程:
1 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帐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 接票: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送到注册上海公司,新设立的未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3 做帐:进行会计核算、帐务处理,税款计算等。
4 报税:外勤会计划转税款,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网上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等。
代理记账一个月要多少钱
三、代理记帐所需材料:
1 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办公费、房租费、通讯费、运输费等);
2 银行单据(提现、转帐、贷记凭证、电汇、进帐单、借款单等);
3 发票(本月1日—31日开具的所有发票);
4 公司员工的月工资额,身份证号码,性别,名字; 代理记帐收费标准 行业性质 行业类型 代理记帐收费 年检收费
(价格可能会因为工作量有所有调整,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
以上就是对广州财务公司代理记账一个月要多少钱的讲解,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税务行政复议代理流程怎么操作? 案件承接与确认 (一)获取案件资料 在案件谈判签约初期,需要当事人提交初步的案件资料,为分析涉税争议事项及选择采取何种法律救济方式奠定基础。建议在与当事人会见前把当事人需要携带的材料制作清单并告知当事人,以便当事人在会见时能够直接将材料提供,或者可以要求当事人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在会见前提前提供。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当事人身份信息证明资料:(2)涉税争议的经济业务证明资料;(3)涉税争议的会计、税务处理证明资料;(4)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告知书、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书;(5)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 ;(6)当事人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缴纳罚款信息或证明资料 (二)分析涉税争议类别 取得当事人提供的初步的涉税争议案件材料后,需要初步分析涉税争议的焦点,涉税争议的类型。代理人可以从程序法与实体法这一维度对当事人的涉税争议类型进行分析,以便于为评价税务行政行为和选择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救济程序奠定基础。 1、常见的税收程序性争议 通常较为多发的程序性争议主要包括:(1)税收强制措施争议;(2)税收 强制执行 争议;(3)税收保全措施争议;(4)其他税收征管程序争议。 2、常见的税收实体性争议 通常较为多发的税收实体性争议主要包括:(1)纳税争议;(2)税务 行政处罚 争议;(3)税收撤销权争议;(4)税收代位权争议;(5)税收行政赔偿争议;(6)特别纳税调整争议。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所谓纳税争议是指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以及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不服。 (三)评价税务行政行为 锁定涉税争议的焦点及类型后,需要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税务行政行为进行初步的评价,得出初步的评价结论,考察税务行政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 、违反税法原则及不合理的情形。 对税务行政行为的分析、评价流程如下: (1)分析、评价税务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及 证据 资料; (2)检索、评价税务机关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各条款内容; (3)考察税务机关对法律依据、违法事实及处理结果的适用逻辑: (4)分析、评价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可能存在的缺陷,主要包括:①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②适用法律依据错误;③滥用职权;④超越职权;⑤违反法定程序;⑥欠缺正当程序。 (5)分析、评价税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可能存在的缺陷。如果税务行政行为属于自由裁量性的行政行为,那么需要评价该行政行为是否在以下几个方面明显不当:①违反税收公平原则;②违反实质重于形式原则;③违反税收中性原则;④违反比例原则;⑤违反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四)评估案件承接的可行性 代理人需要对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可救济性作出理性和清晰的判断。在分析、考察所获取的案件初步材料以及得出的税务行政行为在合法性和合理性上可能存在的缺陷点的基础上,需要综合判断为证明税务行政行为存在可撤销性所需要的各种事实证据资料和法律法规依据,同时也要分析、判断法定救济程序的是否具有可启动性。 1、税务行政行为可撤销性的判断 经过代理人的初步分析、判断,当事人所涉税务争议中的税务行政行为确实存在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的,代理人需要列举出进一步证明税务行政行为合法性缺陷及合理性缺陷所需要的事实证据资料,检索和搜集有利于当事人的税收法律法规,同时也要从整体角度对案件的事实及税法规定作出利弊分析判断。 如果在税务行政行为只是存在较小的、可以依法弥补的合法性缺陷,或者其合理性缺陷并不显著的情形下,那么该税务行政行为的可撤销性不大,法律救济的作用将不会明显。与此同时,代理人也要准确理解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期待和可以接受的程度。 2、税务行政复议可选择性的判断 税务行政复议救济程序的适用对象是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定的启动条件。如果涉税争议属于纳税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先交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才有权启动复议程序。如果涉税争议不属于纳税争议的,可以直接提请复议。 除启动条件外,代理人还需要判断提请复议的时间是否存在超期的问题。如果是纳税争议案件,当事人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之日起60日内提请复议申请;如果是非纳税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即收到相关税务文书)之日起60日内提请复议申请。 (五)确认案件的承接 代理人能够初步得出税务行政行为存在合法性、合理性缺陷且案件事实及税收法律政策依据对当事人更为有利的结论,并且提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法定条件和期限均不存在障碍,则从技术角度层面,案件具有可救济性和可操作性。进入到案件承接环节,代理人需要完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成立项目团队、确定项目成员;(2)考虑是否与其他专业人士合作;(3)签订委托代理协议;(4)制作、签署 授权委托书 、 法人代表 身份证 明等手续性材料;(5)安排、制作工作计划及时间表。 二、证据资料收集、事实调查及论证 在这一环节,代理人需要准确、全面地把握涉税争议的经济事实、相关的税法规定,这就需要当事人给予代理人充分地支持和诚信。代理人通过考察事实证据资料,分析税法具体规定,多角度进一步论证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和合理性问题。代理人可以根据法律适用的基本逻辑思路分三步走:调查事实与证据——分析税法规定——结论。 (一)证据资料收集与事实调查 代理人应当对涉税争议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调查并收集各项证据资料,分析税务机关在认定违法事实上是否存在错误: (1)涉税经济业务事项调查与证据资料收集; (2)涉税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税务处理调查与证据资料收集。 代理人完成证据资料收集和事实调查后需要制作证据清单,并需要得出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结论。 (二)税法、政策依据检索与适用分析 在分析税法依据环节,代理人应当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1、检索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1)汇总税务机关在税务文书中明确适用的税法规定; (2)检索基于税务机关事实认定结论导向的税法规定; (3)检索基于代理方事实认定结论导向的税法规定。 2、分析税务机关适用税法是否存在错误 税务机关适用税法存在错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税务机关认定违法事实错误,一个是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决定错误。因此,代理人也应当围绕上述两个方面,分析找出税务机关在完成上述两项法律适用活动的过程中具体存在哪些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这些细节性错误主要包括: (1)所适用的税法效力有瑕疵或无效; (2)所适用的税法有效力位阶冲突; (3)适用税法存在缺漏; (4)对税法具体条文的理解错误; (5)对税法具体条文不当地限缩或扩张解释; (6)适用税法时选择的文本、条、款、项错误; (7)适用税法的基本推演逻辑错误。 (三)其他合法性缺陷的调查、分析与论证 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适用法律错误”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分析还包括法定程序和执法权限两个方面。代理人应当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及相关税法的规定,分析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以及其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超越职权的问题。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代理人应当对争议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方面具有较为完整和系统的分析论证及事实证据资料、税法依据的支撑,为后续具体提起税务行政复议、提交复议申请书及出具代理意见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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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1、代理记账报税的工作流程有哪些 2、代理记账报税怎么做的 3、税务代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4、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报税都要哪些资料?流程又是怎么样的 5、新公司代理记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