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发票的相关知识试题(发票的相关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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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

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发票的作用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三、凡纳入“一机多票”系统(包括试运行)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对于一般纳税人已领购但尚未使用的旧版普通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限期缴销或退回税务机关;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允许其暂缓纳入“一机多票”系统,以避免库存发票的浪费,但最迟不得超过2005年年底。

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价格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制定。

五、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一机多票”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切实做好新旧普通发票的衔接工作。要掌握情况,统筹布置,合理安排.确保“一机多票”系统顺利推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百度百科-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理记账:企业要知道的几点发票基本知识

国家一天开的发票,连起来都可以绕地球大半圈了,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发票非常普遍,到处都是,这时你才会发现,发票已经渗透到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时刻与我们发生着联系,那么曼德企服想问问大家,你知道发票到底有什么用呢?

所谓的发票是什么?

目前来说,税务机关实行“以票控税”的税收征管方式。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及时开具并留好发票,可以减轻公司税负。

发票是怎样开出来的?

从发票开具资格来说,主要分为自行开票和税务代开两种。自行开票:当企业注册完成后,就可以申请税控和发票,拥有开发票的资格。之后公司再配备电脑和针式打印机设备,就可以开始自行开票了。还有就是如果创业公司的注册地址是租用的,就一定要取得并留存好租房费用发票,这是因为如果公司在后期的经营过程中没有租房费用发票,会遇到很多麻烦,诸如政府办事、公司注销等。另外,如果房东没有开具发票的资格,创业者可以说服房东前往税务局开具租房费用发票,同时创业者也可以此来作为成本花费证明,减轻税负。

常见的发票类型都有哪些区别?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见的发票类型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机动车专用发票。另外,税务局会按照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来核定公司的开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与普通发票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创业者减免税收的重要凭证,但只有一般纳税人企业才可以直接开。而且现在已经没有手写发票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哪些检查?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 规定税务发票的相关知识试题,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税务发票的相关知识试题

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 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税务发票的相关知识试题

2、调出发票查验;

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 资料;

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 问题和情况;

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 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 像、照像和复制。

扩展资料税务发票的相关知识试题

税务机关的职责

1、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

2、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

3、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

4、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作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5、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

6、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

7、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参考资料来源税务发票的相关知识试题:百度百科-税务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税务发票方面的知识

因为购货方已经认证了发票税务发票的相关知识试题,只能由购货方开具此发票已经认证的证明然后到购货方的主管税务部门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后交与税务发票的相关知识试题你方,由税务发票的相关知识试题你方到你公司主管税务部门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据此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一份正确产品名称的发票给购货方,同时红字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交购买方认证及帐务处理就行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 。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税务发票的相关知识试题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税务发票的相关知识试题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和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购买方必须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交购买方认证及帐务处理。

超过90天逾期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一律不得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此系摘录武汉市国税局之规定,供参考,各地大同小异,具体最好询问专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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