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有哪些(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有哪些风险)

admin3个月前财务代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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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有? 单选哦

答案是C。塑钢门窗商店销售产品,属增值税范围,为客户加工与安装,是建筑业,属营业税范围,因此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

A、电话局提供电话安装的同时销售电话,交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写的很明确,在邮电通信业税目中注明“电信:电报、电传、电话(包括有线电话、无线电话、寻呼电话、出租电话电路设备、代维修或出租广播电路、电视信号和邮电部门出售移动电话、寻呼机并为用户提供无线通信服务的业务)、电话安装(包括为用户安装固定或移动电话机的业务)、电信物品销售(包括在提供电信劳务的同时附

带销售专用通用电信物品的业务)、其他电信的业务。”

B、建材商品销售建材的同时,也提供装饰装修服务,前者交增值税,后者交营业税,但前者的商品与后者服务行为不是同一项业务,属于兼营,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D、除汽车为消费品交消费税为,销售汽车、汽车修理都交增值税,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怎么界定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两个判断的必要标准为:

1、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

2、该项行为必须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应税服务。

扩展资料

按照现行的 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在合同的签订及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如要按照兼营方式缴税,应注意在合同中明确区分不同业务的不含税总价或收费标准,并且在销售行为中区分各项业务,避免混为一谈。

什么是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上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混合销售行为有三个必要条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销售前提。如果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涉及货物,却不涉及销售货物,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2、一项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强调的是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是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行为,就是兼营行为;其销售货物的对象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对象是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对象,也是兼营行为;

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之间有从属或者因果关系,如果没有从属或者因果关系,同样是一种兼营行为。

3、两个要件。混合销售行为必须涉及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不要求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和营业税非劳务类应税行为。如果只涉及货物,或者只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扩展资料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百度百科——混合销售行为

增值税中混合销售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有哪些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有哪些;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有哪些;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正面回答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有哪些,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有哪些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分析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未达到起征点的也予以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的减免权在国务院,任何地区、部门均无权减免增值税,但各省级国税局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适用的起征点。增值税已经成为国家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四、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为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至10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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