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转售牟利而非自用为目的的物品(代购也属于非自用目的),携带入境时,应按照货物办理进口手续。
二、仍然以个人物品的形式申报(选择绿通道即无申报通道入境,也是一种申报),就涉嫌申报不实。
三、如果查证是明知故犯,则以走私论处。多次携带未经处理的,会累计计算偷逃税额。
要合法,只能是按货物办理进口手续。
于携带涉税额5万以下且不违反海关法的相关物品入境,海关判断是否属于走私的一般原则为是否属于合理自用,包括正常范围内的赠送亲友的需求等。
没有伪瞒报、夹藏、夹带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的,单纯是旅客携带,而且携带的物品在自用、合理范围内,不会产生走私的问题。
所谓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所谓合理,指海关根据旅客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会不会拦下来,要看运气了。即使拦下来,将需要征税的物品填个申报单交税就行,不会没收或当走私处理。前提是在自用、合理范围内且没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是否征税,要看具体情况。中国籍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物品,可以免税(20种必须征税的商品除外)。非居民旅客,带入准备留在境内的物品,2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可以免税。
其实现在偶尔出国带东西回来,只要不是电子产品等很显眼的贵重物品,一般1万元以内的东西,海关都不会查你了。
帮别人申请免税单没有影响,除非是以营利为目的,偷逃关税可能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免税店是指经海关总署批准,由经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地点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销售场所和存放免税品的监管仓库,向规定的对象销售、供应免税品的商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般不会 但是在入关的时候可能会被查 所以都会告诉你尽量拿在手上 看你人品了 有时候会被查有时候不会查
你指的是,在免税店购物的免税吗。
如果是在免税店购物免税这个,是完全没有影响的你可以放心。
如果是成立公司之类的,一般是不行的
没有关系的,帮他买不要帮他带就行,如果要带回国手表包包这些奢侈品就要背在身上戴在手上,小东西装箱子没事的。要是东西多就给他邮局发回去,你护照上会留下免税单并且盖了店里的章,不用理会扯掉就行了
海关一般不查,只把免税单撕走而已。
不过一般我也是只帮认识的人的,没帮路人甲免过税。
本文目录一览: 1、在日本用自己的护照帮别人免税过海关的时候会不会被查 2、日本留学签证帮别人免税有什么影响吗 3、帮别人申请免税单有什么坏处 在日本用自己的护照帮别人免税过海关的时候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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