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业务收入会计处理(代理记账公司会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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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问代理商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以及税务上有哪些规定

1、代理商的账务处理无非也是一些收入、支出,有了收入当然不是现金就是银行存款增加,即借:银行存款或者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发生支出,比如是管理费支出,就是借:管理费用,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2、有了收入就得照章纳税,代理业务收入缴纳5%营业税,还要按营业税为基数,缴纳7%的城市维护税、3%的教育费附加;此外,还有个人所得税、有了房产还得缴房产税、每月都要按规定申报纳税。

代办手续费收入账务处理

如果代理业务是代理业务收入会计处理代理业务收入会计处理的主营业务则进入主营业务收入代理业务收入会计处理,如果不是则进入其代理业务收入会计处理他业务收入。如果代理业务收入会计处理你的代理业不属营改增范围内的业务,则缴纳营业税。

一个公司有多个代理产品,财务怎么管理做账?

代销商品是销售商品的一种方式,牵涉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方面,处在委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委托代销商品,处在受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受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售后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受托方和委托方分别作商品购销处理;另一种是受托方根据销售额向委托方结算代销手续费,委托方作商品销售处理。

(一)作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

1.委托方的核算批发企业对于新产试销商品、季节性商品、呆滞积压商品等,为了加速商品流转、推销新产品和呆滞积压商品、合理地使用仓位和节约仓储费用,可以将商品先发往购货单位,委托其代销,等商品销售后,再定期结算货款。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一般先由业务部门确定委托代销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金额,经领导批准后,由业务部门与各购货单位订立“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合同上注明结算方式、货款清偿时间、商品保管的要求及双方承担的责任等。

委托代销商品的业务程序一般是:由业务部门根据“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填制“委托代销商品发货单”;然后由储运部门将商品发运给受托单位,不转移商品所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定期进行结算;到结算届期时,由受托单位将已售代销商品的清单交付委托方,委托方据以填制专用发票,向受托单位收取货款;委托单位收到货款时,将收到货款部分的委托代销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例〕上海交电公司根据商品委托代销合同,将红星牌收录机100 只委托人民商厦代销,其购进单价为500元,销售平价为540元,增值税率为17%,合同规定每个月未结算一次货款。

(1)7月5日,发运商品时,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50 000

贷:库存商品——收录机类 50 000

(2)7月31日,收到人民商厦转账支票一张,金额31590元,系付已售代销的 50只红星牌收录机货款 27 000元、增值税额4 590元,支票已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1 590

贷:商品销售收入——收录机类 27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590

同时结转已售委托代销商品的销售成本 25 0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销售成本 25 000

贷: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25 000

2.受托方的核算接受代销商品的批发企业在收到代销商品并已验收入库时,虽然企业尚未取得商品的所有权,但是企业对代销商品有支配权,可以开展商品销售业务,以有效地利用供货单位的资金开展经营业务。受托单位为了加强对代销商品的管理和核算,在收到商品时,应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贷记“代销商品款”账户。

代销商品在销售后,应填制专用发票,据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账户;贷记“商品销售收入”账户和“应交税金”账户。并按进价货款借记“商品销售成本”账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同时借记“代销商品款”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俟结算届期时,将代销商品清单交付委托方,当收到其开来的专用发票时,据以支付货款和增值税额。届时借记“应付账款”账户和“应交税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上海交电公司根据受托代销合同,接受凯乐无线电厂200只星浪牌收录机的代销业务,该机购进单价为550元,销售单价为600元,增值税率为17%,合同规定每个月未结算货款。

(1)3月1日,收到200只星浪牌收录机,作分录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凯乐无线电厂 110 000

贷:代销商品款——凯乐无线电厂 110 000

(2) 3月 15日,销售星浪牌收录机 50只,计货款30 000元,增值税额5 100元,收到转账支票存入银行。

①反映商品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5 100

贷:商品销售收入——收录机类 3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100

②结转商品销售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销售成本——收录机类 27 500

贷:受托代销商品——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③结转代销商品款,作分录如下:

借:代销商品款——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贷:应付账款——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3)3月31日,收到厂方开来的专用发票,计收录机货款27 500元、增值税额4 675元,当即签发转账支票 32 175元付讫。

①反映商品购进,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675

贷:银行存款 32 175

②结转应付账款,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贷:商品采购——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受托代销商品”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或寄销的商品。企业收到代销或寄销商品时,记入借方接受代销商品销售后,结转其销售成本时,记入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销售的代销商品数额。该账户应按委托单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代销商品款”是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代销、寄销商品的货款。企业在收到代销、寄销的商品时,记入贷方;在销售代销、寄售商品时,记入借方;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销售的代销、寄销商品的货款。该账户应按委托单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结算代销手续费方式的核算

1.委托方的核算在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时,采取支付代销手续费方式,其业务程序与代销商品销售的核算方法,与作商品购销业务处理的方式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由于受托方是商品购销双方的中介人,委托方要根据合同的规定,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届时借记“经营费用”账户。

〔例〕上海百货公司将电化高锅1000只委托江浦商厦代销,该电化高锅购进单价为17.40元(不含税),销售单价为20元,增值税率为17%,合同规定每月末结算一次,代销手续费为7%。

(1)4月1日,将电化高锅交付江浦商厦时,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一委托代销商品 17 400

贷:库存商品——铝锅类 17 400

(2)4月30日,对方送来代销商品清单,代售了电化高锅600只,计货款 12 000元、增值税额2 040元。

①填制专用发票,据以按销售处理,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江浦商厦 14 040

贷:商品销售收入——铝锅类 12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040

②同时结转已售委托代销商品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销售成本——铝锅类 10 440

贷: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10 440

(3) 4月 30日,江浦商厦扣除了代销手续费840元后,付来了已售代销的600只电化高锅的货款及增值税额 13 200元,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3 200

经营费用——劳务手续费840

贷:应收账款一江浦商厦 14 040

2.受托方的核算接受代销商品的企业,采用收取代销手续费方式,在收到代销商品时的核算方法与作商品购销业务处理的方法,完全相同,在此不再重述。

代销商品在销售后,应根据规定向购货方填制专用发票,按价税合计收取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应付账款”账户;接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账户。同时注销代销商品,借记“代销商品款”账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

企业根据合同规定在向委托方结算代销手续费时,作为代购代销收入处理。

〔例〕上海文具公司根据受托代销合同接受上海包袋厂代销2 000打牛仔书包,每打进价 166元(不含税),售价 180元,增值税率17%,合同规定每月末结算一次。

(l)l月15日,销售牛仔书包1000打,计贷款 18 000元,增值税额3 060元,收到支票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1 060

贷:应付账款——上海包袋厂 18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060

(2)同时注销代销商品,作分录如下:

借:代销商品款——上海包袋厂 16 600

贷:受托代销商品——上海包袋厂 16 600

(3) 1月30日,收到委托方开来专用发票,计1000打牛仔书包的货款 18 000元、增值税额3 060元。

①根据代销收入的5%应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900元,今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签发转账支票 20 160元,支付上海包袋厂已售代销商品货款及增值税额,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上海包袋厂 21 060

贷:代购代销收入 900

银行存款 20 160

②根据专用发票中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入账,作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060

贷:应付账款——上海包袋厂 3 060

支付代理服务费会计分录处理

1、企业发生代理服务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代理服务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

2、企业支付代理服务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利润时,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代理服务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企业支付代理服务费时,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或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进行核算,涉及对应进项税额的,还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

代理出口业务的账务处理

你们公司是外贸出口公司,委托方是国外还是国内?听你的口气是国内的委托,厂家给你开票,你是要认证后拿去退税的(如果有退税),出口没有关税,进口才有。你开给国外客户出口发票,收汇后就能入账了啊,收汇金额转换为人民币。收汇后,把委托方垫付的钱退还委托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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