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账公司一般不太了解公司实际的业务,平时不怎么在公司,每月大多有什么票记什么账,记账的及时性和明细程度都有很大不足。出现你说的问题,一点也不意外。
进销不一致就说明你们公司在平时业务中有疏漏,比如某几次进货没有取得发票或者即使有发票但发票内容项目与实际不符,这样累积下来造成销售数量大于进货数量,或者进销名称不匹配的情况,即进销不一致。
鉴于上述因素的存在,这个罚款代账公司有太多的理由拒绝,因为公司日常业务缺少必要的财务监管所致,这是公司的内部控制问题,和代账公司无关。
但是,如果你们关系好或者别的因素,代账公司如果愿意承担当然最好了,即使这样,代账公司全额承担的可能性依然很小。
可以。税务局是会随时抽查代账公司做的账被税务查的,企业被抽查到代账公司做的账被税务查的机会也非常高。如果说贪图一时代账公司做的账被税务查的节省,在税务局查账的时候拿不出相应的账本的话,会造成更大的麻烦。
首先要分清责任,如果是代理记账公司的责任,应由代理记账公司处理,另外选择代理记账公司时不应贪便宜,没有合理的收费就提供不了合理的服务。自己还要多留意多跟进,比如大概每月的税款多少?报表,余额表等数据都要花个几分钟去看一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人员有变动时应通知代理记账公司更改,以免造成多报离职人员工资而被申诉。
做假账被税务局发现,一般会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 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对会计做假账有如下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违反本法第二章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或者利用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偷税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由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处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或者对违法的收支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或者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不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单位领导人接到会计人员按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出的书面意见,对违法的收支决定予以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单位领导人和其他人员对依照本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见单做账,若税局查账出现问题,本人不需承担什么责任。
代理记账公司一般都是凭借被代理公司提供的票据进行报税和制作报表的,对被代理公司提供的票据真实情况不负责任,因此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但是如果被代理公司没有提供票据,报税和制作报表没有依据,这样发生的问题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总而言之,只要你不主动参与造假,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目录一览: 1、在代理记账公司上班,均是见单做账,若税局查账出现问题,本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2、被查出进销不一致,代理记账公司是否有责任? 3、税务局可以随时查代账公司吗 4、为什么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