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四部法律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属于,个税法、企税法、车船税法、征管法。其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属于他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属于的都是以暂行条例的方式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
税收程序法律有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税务代理人在税收活动中的作用,保证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本办法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第三条 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第四条 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称为税务师,其工作机构是按本办法规定设立的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的机构。
税务师必须加入税务代理机构,才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第五条 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和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独立、公正执行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税务代理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二章 税务师的资格认定第八条 国家对税务师实行资格考试和认定制度,资格考试办法,另行制定。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经济类、法学类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法律工作3年以上的;
(二)具有经济类、法学类中等专业学历,从事经济、法律工作5年以上的;
(三)连续从事税务业务工作10年以上的;
(四)国家税务总局认定具有同等学识能力和资格的。
具有经济类、法学类中等以上专业学历以及连续从事税收业务工作10年以上的,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第十条 取得执业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资格者以及连续从事税收业务工作15年以上者,可不参加全国统一的税务师资格考试,其代理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考核认定。第十一条 参加税务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和经考核认定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发税务师资格证书。第十二条 取得税务师资格证书者,要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税务师执业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给予注册登记,发给税务师执业证书。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者,应当参加全国统一举办的税务师执业培训。
注册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师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所属税务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等。
税务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全国统一制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发放。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有税务师执业资格,税务机关不予注册登记: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3年者;
(三)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3年者;
(四)被取消注册会计师、律师、审计师资格,自被取消之日起未满3年者;
(五)在职的国家公务员;
(六)依照本办法规定被取消税务师资格者;
(七)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具备税务代理资格的。第十四条 税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注销其税务师登记,并收回税务师执业证书。
(一)在登记中弄虚作假,骗取税务师执业证书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从事税务代理工作1年以上的;
(三)依照本办法规定被取消税务师资格的;
(四)已死亡的;
(五)已不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
(六)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第十五条 国家对税务师执业证书实行定期验证制度,一般1年一次。第十六条 税务师办理了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均应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布。第三章 税务代理机构第十七条 税务代理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和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的其他机构。
一个税务师只能加入一个税务代理机构。第十八条 税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税务师合伙设立,也可成立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应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以上经税务机关审定注册的税务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1994年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规定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税务代理属于民事委托代理范畴,是专门从事涉税事务委托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此,税务代理人必须通过委托人的授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税务事宜的代理。
税务代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属于: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属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民事行为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属于,承担民事责任。这是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属于我国对代理制度的基本规定。199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1994年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属于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规定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1996年11月22日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了注册税务师的考试、注册、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
民法通则依照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将代理明确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三种。税务代理属于民事委托代理范畴,是专门从事涉税事务委托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此,税务代理人必须通过委托人的授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税务事宜的代理。
税务师事务所主要从事的业务:
开展各项业务涉税的筹划及税务咨询
受聘税务顾问及协调税收征纳双方的分歧和矛盾
协助处理税务稽查、财务纠纷
对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各项财产损失的鉴证(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代理涉税减、免、退的鉴证
对企业所得税亏损额的认定以及弥补亏损核准鉴证
代理日常涉税服务(如申报、购票、验证、变更、注销)
代办验资、审计、评估、司法鉴定、工程预决算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它涉税服务和鉴证
本文目录一览: 1、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2、现行税法中属于法律的有哪几部?属于行政法规的有哪几部? 3、税代的法定业务范围 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税务...
本文目录一览: 1、现行税法中属于法律的有哪几部?属于行政法规的有哪几部? 2、税代的法定业务范围 3、税务代理是做什么的? 4、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现行税法中属于法律的有哪几部?属于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