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给委托方。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核销,税务机关必须在外汇管理办完外汇核销手续后,方能签发“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注明“收汇已核销”字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印制(财税字〔1995〕92号)。
货代证明开具
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附件31),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逾期的,受托方不得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填报《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2),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货物报关单;
3.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受托方被停止退(免)税资格的,不得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办理代理出口证明代理出口证明是哪里出具的的方法如下: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代理出口证明是哪里出具的,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 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 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 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 代理销售明细帐;
6、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开具】,选择在线申报。2、点击【新建】,填写需要办理退运证明的货物信息,信息录完后点击【保存】。如有涉及多条出口报关单,则需逐条新建并保存。3、点击【生成申报数据】,经数据自检,当没有不可挑过疑点后,勾选数据,点击【证明申请】按钮,数据就可正式申报。
受托方代理委托方企业出口业务后,需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交给委托方。代理出口业务如发生在受托方被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的,按规定不予出具证明。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代理出口证明是哪里出具的,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代理出口证明是哪里出具的,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核销不用你们自己作,必须由代理公司做。因为外汇进来是到代理公司账户上,必须由他们在网上核销。然后他们会到国税局开立《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给你们,你们拿着这个证明和增值税发票到国税局申报退税就行了。退税直接汇到你们的账户上。至于货款是按照协议由代理公司扣除代理费后将所有余款汇到你们账户,全过程就结束了。
本文目录一览: 1、重庆电子税务局怎么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3、货代证明由哪里开具 重庆电子税务局怎么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