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代理商一般会按照级别划分,划分标准不一,有按区域划分,有按佣金金额划分
各级别的责任和权限不同,一般级别越高其考核要求也越高
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
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
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
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
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其向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
代理协议是明确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件,其内容主要包括:
1、、委托人与代理商的名称及地址等。
2、代理商品的品名与规格等。
3、指定的代理地区。
4、代理的期限。
5、代理商品的数量和金额。
6、代理商品的作价办法。
7、代理商的权力与义务。
8、代理商的佣金率及支付办法等。
9、、代理协议有效期及中止条款。
10、市场报导,广告宣传和商标保护。
11、其他规定。
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尽管也习惯采用代理方式,但我国实际业务中对代理的运用与某些国家有关代理法律的规定和商业惯例的解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签订代理协议时,必须注意某些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商业惯例以及国际上有关代理商方面公认的准则。
扩展资料:
包销人承担义务
包销人承担的义务:
1.承诺以出口方作为包销商品的唯一供应来源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购买的最低数额
3.提供市场信息和售前售后服务
4.对出口方的商标权和专利权的保护。
5、作价办法,可分为以协议规定价格为准的一次作价和分批;作价
6.包销期限和中止条款;定销是指出口商通过与定销商签订定销协议,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将某种或某类商品交由国外客户销售的方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代理
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服务、商旅服务、信息咨询、广告服务、公关服务、教育培训、特许经营、金融服务、保险理财等二十几个行业。只要不涉及审批的项目都在经营范围内。
商务服务业包括
1、商务服务业属于现代服务业的范畴。商务服务业包括: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业、职业中介服务等行业。
2、商务服务业是符合现代服务业要求的人力资本密集行业,同时也是高附加值行业。
3、商务服务业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加速商务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开发新服务渠道和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服务成本,扩大服务消费规模,提高服务业的比重。
4、有效减少经济增长对资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节约能源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5、我国近年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服务业规模继续扩大,结构和质量都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善。
业务涵盖
1、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2、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维修、经济贸易咨询;
3、电脑动画设计、制作;企业策划;
4、市场调查;
5、投资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6、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7、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文化用品、日用百货、钢材、建筑材料、工艺品、珠宝首饰、服装、针纺织品、塑料制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法律分析】
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的经营范围包括:商务信息咨询、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国际经济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公关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翻译服务;汽车租赁;财务咨询,代理记帐,商标代理,企业登记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民法制度。
在代理关系中,以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其名义被他人使用而由他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称为被代理人或者本人;与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相对人称为第三人。
关于代理的法律特征:
(一)代理人以作出或接受意思表示为职能
代理人进行代理行为,以代被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为使命,由于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因而代被代理人独立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是代理人的职能。在这种意义上,代理只能适用于民事法律行为。
(二)代理人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
代理有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之分。狭义的代理仅指直接代理,即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大陆法系各国一般仅承认狭义的代理。广义的代理不仅包括直接代理,而且包括间接代理。所谓间接代理,就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被代理人为民事行为。我国现行民事立法采广义的代理。
(三)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或经由间接代理人归属于被代理人。
本文目录一览: 1、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包括什么 2、代理商是什么意思? 3、什么是商事代理 4、代理是干什么的? 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的经营范围包括:商务...
本文目录一览: 1、代理是干什么的? 2、代理公司是干什么的? 3、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包括什么 4、代理商是做什么的? 代理是干什么的? 代理商务代理是做什么的,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