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不动产首次登记怎么办理
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怎么填的有体物。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佛山不动产首次登记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怎么填!
办理条件
按照约定设定地役权利用他人不动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就已经变更或转移的地役权,申请首次登记。
1、因用水、排水、通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2、因铺设电线、电缆、水管、输油管线、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3、因架设铁塔、基站、广告牌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4、因采光、通风、保持视野等限制他人不动产利用的;
5、其他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按照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情形。
办理材料
(一)普通材料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权利证明文件(地役权首次登记)
③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④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特殊材料(视情况而定还需提交)
⑴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
①提交用益物权人同意设立地役权的证明原件
⑵不动产属共有的
①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设立地役权的证明原件
⑶供役地已经设定抵押权的
①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设立地役权的证明原件
⑷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
①还应提供变更、转移证明材料
⑸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华侨/外籍自然人
①相应身份证明材料
⑹委托办理的
①委托代理人材料
②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取号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怎么填: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
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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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第二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第三领取测绘图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第四领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第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第六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七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新建的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怎么填,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一、申请办理初始登记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网上打印的原件)
(二) 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怎么填:
1.单位申请人: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怎么填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怎么填,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3)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原件)
(三) 土地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尚未进行登记的,可提交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的土地使用批准文件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准许继续使用原划拨用地的批准文件(划拨用地);
3.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地价款交清证明(整幢楼房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四)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2002年1月1日后竣工项目);(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单体建筑300建筑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 联建房屋提交联建协议(原件)、立项批复;(验原件留复印件)
(七) 房屋面积测绘技术成果报告,包括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和部位说明(原件);
(八) 测绘成果备案表(原件);
(九) 享受绿隔政策的有关批复及区绿指办认证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绿化隔离地区项目);(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 派出所或其它部门出具的地址证明;(原件)
(十一) 商品房项目按楼栋提供房号(部位)清单二份;预售房屋项目提供预售房屋房号与现房房号对照表。(网上打印的原件)
注 意 事 项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二、初始登记时限
符合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登记部门认为需要公告的,公告时间除外。
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表格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 及 填写说明
2.授权委托书
3.房屋状况附表 及 填写说明
4.房号清单及填写说明
四、登记费用
不收费
五、单位申请人网上申请初始登记的程序
自2006年10月10日起,凡申请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申请人)的,需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1.进行房屋实测面积成果备案
单位申请人应按照《关于规范用于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房产测绘成果管理的通知》(京建交[2005]1117号)的有关规定,到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办理实测成果备案,上传房屋实测数据并领取《测绘成果备案表》。
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楼栋还需通过权属系统建立房屋实预测数据对应关系。
2.网上填写初始登记申请信息
单位申请人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点击首页业务办理中的“申请权属登记”窗口,凭用户名、密码、加密钥匙进入系统,在“权属管理”模块中填写房屋权属登记的相关申请信息。
3.网上打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单位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房号清单》、《房屋状况附表》,预售房屋的还需在线打印《预售房号和现房房号对照表》。
4.携带相关材料至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单位申请人持网上打印的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所有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初始登记。
个人申办初始登记的,可直接填写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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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首先要天申请书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证书时需用到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在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证书时,先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再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不动产机关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证书门寸,用到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1、受理编号:由登记部门填写。由各区县分编。各区县登记部门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区县简称;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受理的,单独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市。
2、房屋坐落:按公安局编制的地名、门牌或楼号填写。
(1)平房只填到门牌号,一般门牌后不再填部位;
(2)楼房有门牌的填到门牌号、楼号,无门牌的填地名及楼号。不填部位及单元号、房号。
3、图号、地号:按房产平面图或者房屋登记表中的图号、地号填写,如没有的不填写,如有几个图号、地号的应全部填写。
4、原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卖房人(转让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5、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填卖房人(转让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6、房屋状况:填实测的房屋状况。
(1)楼(幢)号:填写按自然院落、房屋结构分别编定的幢号;
(2)部位及房号:填写按自然间分别编定的房号或楼房的单元号、房号;
(3)建筑结构:填钢、钢和钢筋、钢筋、混合、砖木、其他六类结构;
(4)总层数:平房层数填平房;楼房按整幢房屋的地上、地下总层数分别填写,错层的按局部最高层数填写,楼上房不填层数。地下层数用负数表示,填在括号里。如地上6层,地下2层填6(-2);
(5)所在层数:填登记的房屋所在楼房中的层数;
(6)建筑面积:以建筑平方米为单位,填房屋实测面积;
(7)套内建筑面积:填套内建筑平方米数;
(8)平房间数: 按自然间填写;
(9)房屋规划用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用途名称填写,无记载的不填写。房屋所有权证中的设计用途栏,按房屋规划用途填写,房屋规划用途栏空白的,设计用途栏不填写。
(10)房屋使用用途:依据《房产测量规范》中房屋用途分类规定(见附件),按照二级分类28项填写。申请人可按房屋登记表中使用用途填写。
7、成交总价:买卖房屋转移登记的,填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总价。其他转移登记不填。
8、单价:买卖房屋转移登记的,填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单价。其他转移登记不填。
9、汇率:填写购房合同时的外汇牌价。
10、契税额:填写缴纳契税总额。
11、契税单据号:填写契税凭证的编号。
12、购房时间:填写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
13、申请人情况:
(1)名称或姓名:买房人(受让人)、代理人:填买房人的名称或姓名;代理人:填买房人委托的登记申请受委托人姓名。
卖房人(转让人)、代理人:填卖房人(转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代理人:填卖房人委托的登记申请受委托人姓名。
(2)性质(买房人):填写本市城镇居民、本市非城镇居民、外省市个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军人、外国个人、外国记者、其他个人;北京行政事业机构、北京企业、中央行政事业机构、中央企业、外地行政事业机构、外地企业、港澳机构、台湾机构、外国机构、其他等。
(3)份额:按份共有的,填房屋共有权人所占有房屋的份额;共同共有的,填共同共有。单独所有的,不填写;
(4)证件名称: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法人、其他组织的填执照、证书名称;
(5)证件号码: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件编号;法人、其他组织的填执照、证书编号;
(6)联系电话: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的电话号码;
(7)地址: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的联系地址;
14、买房人(受让人)、卖房人(转让人)盖章或签名:买房人(受让人)加盖与买房人(受让人)的名称相符的图章;卖房人(转让人)加盖与卖房人(转让人)的名称相符的图章,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买房人(受让人)、卖房人(转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买房人(受让人)、卖房人(转让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字(加盖图章的,也应签字)。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可由代理人签字(加盖图章的,也应签字)。
15、申请日期:由申请人按申请的当天日期填写。
共有房屋转移登记的,共有权人栏由交易权属登记管理系统生成;未使用管理系统的,可另加附页
望采纳!
本文目录一览: 1、房屋不动产证怎么办理,房屋不动产证办理流程 2、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什么时候填 3、佛山不动产首次登记怎么办理 房屋不动产证怎么办理,房屋不动产证办理流程 第一开发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