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需求和建议(对于能够解决的纳税人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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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正在集中征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

【导语】目前国税局全国税务系统将于2月2日起纳税人需求和建议,利用10天时间纳税人需求和建议,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活动,国税局正在集中征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希望大家积极参与。

1、此次调查旨在全面征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需求,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优化服务。这是税务部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纳税人需求和建议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纳税人需求和建议的先手棋,也是2021年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前奏曲。

2、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介绍,调查内容包括对税务部门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务执法、改进税费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调查对象涵盖了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税务网站、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登录税务机关问卷网址或扫描二维码的“非接触式”方式填报问卷。

3、除问卷调查外,各地税务部门还将视疫情情况,采取面对面座谈或电话征询等方式全面征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需求调查结果将作为税务部门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服务质效的重要依据。

征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正在进行中,希望各个税务缴纳企业和自然人,都能重点关注一下。

如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纳税服务是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也是以坚持依法、无偿、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以此更好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办税服务厅硬件设施建设,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涉税事项,设置自助服务区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大力推行网上报税,不仅切实解决纳税人排队拥挤和长途跋涉等突出问题,也能优化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加强信息技术水平。因此,树立大服务格局和纳税服务体系,不仅仅是办税服务厅提供单向服务的事,应该由税务部门各个环节,尤其是所有税务管理员共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也可以把一些业务放在税务所,避免纳税人来回跑趟,减轻办税服务厅方方面面的压力,以便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对税收管理和服务方面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

我国市场经济转型前纳税人需求和建议,在整个经济构成中纳税人需求和建议,国有和集体企业占绝大多数,因此偷漏税现象较少存在,有纳税人需求和建议的只是延期纳税或形成欠税;而随着公有制逐渐退出经济领域,股份制、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迅速,不纳税或少纳税成了纳税人纳税人需求和建议的普遍心理,实现利益最大化是经营者始终追求的目标。在我市近几年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中,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了大多数,而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查补额逐年上升。所以我们一方面强化税收征管,深化依法治税;另一方面要加强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的斗争。因此强化征管,堵塞漏洞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的税收征管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在理顺征管职能,强化征收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税收征管的错漏率及错漏面逐年呈下降趋势。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我们下功夫加以改进。

1、纳税申报不规范

有的纳税申报表上,两个年度税款合并申报;还有的企业是长期处于脱管状态(三个月以上未申报),却在年末进行一次性申报;个别企业的纳税申报上无税款所属期,属万能申报,致使涉及定性结论及是否处罚时难以界定,并且会为以后税款所属年度问题带来可能少缴税款的隐患。纳税人是否及时、足额申报在适用税收法律上是不一样的,同时纳税申报也是对税收违法活动界定性质的一个重要依据。纳税人进行虚假申报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属偷税性质;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或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申报只能进行行政处罚。

2、纳税检查不严肃

在各级税务机关组织的日常纳税检查中,有相当一部分检查只有补税,课征滞纳金,但没有处罚,而且补税的责任分析和定性结论一栏很少填写,即使填写了也多以计算错误或企业政策掌握不准进行敷衍,认定为偷税移送稽查部门处理的案件更是少之又少,这在执法上是极其不严肃的。从法律角度讲,过失违法也是违法,不知法违法也是违法,只是在处理时可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进行调节。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后期管理,也助长了企业能少缴就少缴,能少报就少报,能少提就少提的侥幸心理。

3、涉税审批不严密

按目前税收管理要求,临时工工资总额只要报税务机关备案即可列支,税务机关只批不审,企业报多少就批多少,不考虑是否符合实际,也不把每个临时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备案,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造成了随意乱报的可能性,由于临时工流动性大,不好管理和掌握,难以查实。有些企业利用这种手段加大工资支出,套取利润,造成所得税的流失。

在代开发票中,如基建费、会议费等,对于无发票入账的单位和个人,只要缴税税务部门就代开发票,对此项收入或支出是否存在没有通过实际调查进行界定,从表面上看流转环节税款没有流失,但所得税的损失是相当大的。可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近年来为配合企业转制,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国家颁布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政策线条不细,审核宽严不同,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出现一些“假福利、假校办、假下岗”等企业,既使国家税收遭受了损失,又不利于税收经济杠杆职能的发挥。而“残疾人证”、“下岗证”等免税要件又不在税务机关管理,也在客观上影响了税务机关的审核效果。

4、重点行业管理不到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预收账款不及时足额申报纳税,不及时结转收入,影响当期所得税的实现,有的企业商品房早已售出多年,尚有预收账款挂账。按国税发[2003]83号文件的要求,对开发企业未实现收入的预收房款要进行应税所得率不低于15%(我省规定15%)的所得税预征,因此项规定落实不好,预收房款的所得预征工作开展的不到位,更加纵容了这种行为。

建筑安装企业管理中,外地施工企业利用“外出施工证明”为由将所得税拿回机构所在地缴纳,而有的企业和机构所在地总公司是承包租赁关系,一年只上交固定费用,这就造成了所得税的流失。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综合税率执行不一,有的1.5%,有的2%,有的含个人所得税,有的不含;甚至有的基层税务机关不附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就为其代开发票,人为地造成了税负不公现象,严重的还会出现甲地施工到乙地纳税并开具发票现象,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二、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产生,是由纳税人、税务机关、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综合因素造成的,需要全面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所在,才能“对症下药”。

1、纳税人方面,法制观念淡薄。对自己应尽的纳税义务认识不够,不能认真学习相关的税收法律知识,发生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时不能主动进行纳税申报,造成税款流失。尤其是私营或股份制的经营者,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的,主观上有意采取违法手段,达到少缴不缴税款的目的。

2、税务机关方面,征管措施还不完善。一是税务机关的税法宣传不到位,造成了由于纳税人的“不知法”或存在侥幸心理从而导致偷税现象的存在。二是专管员对所管企业情况掌握不细,有些涉税的问题处理不及时,管理滞后,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对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没能真正形成震慑作用,纳税人的偷税成本很低,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四是责任追究措施落实不到位,没能有效地规范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

3、部门之间协调机制不健全。税务机关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畅通,造成管理不到位,导致税款流失。与其它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包括与工商、金融甚至于国税等部门的配合还十分不完善,这使得税务机关难以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管,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三、完善征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税收征管工作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想切实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就必须对征管制度和办法不断完善和补充。

1、建立科学的征管岗责体系。因事定岗,因岗定责,责任分明,防止遇事推诿,职责交叉不清。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变静态式的、事后结果控制为动态式的、事前事中为主的过程式控制,并将工作中取得的数据变成信息产品,为征管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帮助。

2、加强干部责任感教育,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心。使纳税人需求和建议他们能够端正工作态度,在对纳税户管理时注意诸如自行申报的合法合理性等一些应考虑到的细节问题,对纳税户的管理做到及时、高效、到位,严格依法治税。

3、切实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下去。制度制定了关键在于监督和执行,不能流于形式。同时建立赏罚分明的竞争激励机制,把责任追究和处罚与工作奖励结合起来,以促进每个干部征管水平的提高。

4、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在查处案件过程中要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曝光的曝光。利用媒体曝光典型税务违法案例,扩大社会影响,树立税法严肃性,给有税务违法行为的纳税人敲响警钟。严厉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实质上是对绝大多数纳税人权益的保护,是另一种有效的服务形式。

5、加强稽查与管理之间信息的沟通。稽查是征管过程的一个环节,通过稽查能反映出征管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把稽查环节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管理人员,就能使管理人员加强容易出现税款流失环节的管理,从而提高征管质量。

6、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加强税源监控,我们应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协税护税网络,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如加强同工商管理部门的合作,以及时对新登记户进行纳税登记管理;加强同房管部门的合作定期从他们那取得发生房屋买卖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料,对所有取得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从而对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源泉控制;加强同社区内相关协税护税人员的合作,以及时掌握有关的纳税事项尤其是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事项的发生;积极动员人民群众对税务违法案件进行举报等等。这样我们就解决了一部分隐蔽纳税事项发生不易监控的问题,使税收征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从而使税款能够及时征收入库。

对国税局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但在已经没有国税局了,国税地税已经合并了,现在统一称为税务局。至于建议的话,要从不同的角度看了。如果说是纳税人的话,建议当然是不要收税,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税收具有强制性。所以的话只能从服务上提出一些建议。建议时多推广线上服务平台,因为疫情的原因,大家都不愿意到办税大厅区现场办理业务,如果线上平台非常成熟、方便、快捷的话,大家还是愿意使用线上平台的,毕竟不会来回跑腿也不会排队,非常的方便。还有就是因为营改增喝国地税合并的原因,近几年的税收政策变化非常快,越来越复杂了,希望多搞一下宣传

浅谈如何建立与纳税人的有效沟通

近年来,地税机关已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纳税服务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影响了纳税人满意度,也影响了税法遵从度和征管效率。通过悉心观察、明察暗访、走访了解等不难发现,许多征纳矛盾的造成多是由于征纳双方沟通不畅引起的。下面基于对此问题的了解,从一名普通税务人员的角度就如何与纳税人有效沟通,促进征纳和谐谈几点认识。一、正视当前征纳沟通中存在的障碍

随着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纳税服务工作被赋予了越来越丰富的内涵,纳税人对纳税服务也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纳税人的需求集中在了公平、效率、获知、尊重等几个方面,而沟通作为纳税服务最关键的一项工作,却远比简化办税流程、缩短办税时限等操作起来更复杂、更困难。(一)换位思考不彻底

在谈纳税服务时我们常说要换位思考,但是这一意识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去,或者说并没有真正的换位更没有有效的思考。如在暗访中普遍存在一个问题是税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宣传解释不到位造成纳税人满意度不高,但是通过调查具体的税务人员并没有态度恶劣也没有推诿扯皮,完全是按照政策进行解释的。这中间的矛盾在于,我们没有深入了解纳税人的知识层次、理论水平以及实际需要,而一味照本宣科式的去灌输是达不到预期效果的。(二)沟通渠道不健全

目前征纳之间多是根据税务检查、征管中发现的问题,或出于特定税法宣传目的或者走访需要而应对式与纳税人沟通。而且,在过程中多以税务机关主导,纳税人发挥作用的少,不能实现真正的有效沟通。(三)沟通交流不同步

在实际办税过程中,存在信息共享与交流不够的问题。总认为涉税信息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但是是否知晓并不注重。导致沟通单方面、说的多、听的少,传递多,交流反馈少。二、把握与纳税人沟通的要点

所谓沟通,就是为了一个设定的目标,把信息、思想、感情,在个人或群体间传递,并且达成共同协议的过程。一个有效的沟通可以使税收工作效率提高,事半功倍。税务工作者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日常沟通交流中提升能力,运用高效的沟通,与纳税人建立健康的工作互动关系,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提升税收服务质效。(一)平和个人心态

纳税服务作为税收执法行为的组成部分,是所有税务人员都必须履行的工作职责。因此,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真诚平等待人,调整心态,保持心情平和,不使自己的心情因纳税人的服饰或措辞等外部信息而产生波动,不把情绪带到与纳税人交往当中,给纳税人以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地位,把纳税人应当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足额、无条件地落实到位,不受各种外界因素的制约影响,保证纳税人的各项权利得到有效尊重和保护。要始终坚持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理解与尊重纳税人,公正严格依法、准确高效得办理涉税事宜,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其心理需求,针对反映的问题,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及时化解他们的困惑和担忧。(二)加强认知锻炼

要认识到沟通是一种能力,并不是本能,同税收业务技能、法制理论、服务礼仪等同样需要进行培训,需要税务人员努力学习和掌握。要实现一个有效的沟通,前提必须是形成双向的沟通,必须包含三个行为,即说的行为、听的行为和问的行为。一方面要主动关心,另一方面要主动反馈。要通过学习锻炼切实将权力和义务统一起来,实现服务与职责的一致,在具体工作中由满足征管需求为主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高效服务中体现管理,在科学管理中增进服务。在沟通过程中还要注重营造沟通氛围,注重正面积极的引导。可以通过开展情景模拟来加强沟通能力培训效果,尤其是加强对税务人员在面对纳税人抱怨投诉和矛盾冲突处理时的沟通培训对超前化解涉税纠纷非常必要。(三)拓展沟通渠道

要积极主动搭建与纳税人的多元化沟通平台,实现沟通内容和形式上的突破。如召开联谊会、举办知识竞赛、开展服务回访等。要学习并掌握基本的心理学技能,发挥沟通中的心理效应,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纳税人的心理特征、知识背景和生产生活预期和需求,采用不同的沟通方式,积极主动的与纳税人沟通,并进行思想交流拉近相互关系,并最终达成共识,达到执法与教育的双重效果。(四)实现快速应变

要充分掌握并熟悉业务知识,对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要做到从容不迫,对答如流,能切实帮助纳税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由于纳税人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可能面临对纳税人提出的涉及其他科室业务了解不多的现状,应加强各类税收综合业务和办税流程的培训学习,对知之不祥的问题应明确告知具体办理科室,而不是漠不关心,推脱卸责。同时要注意回答时的方式、方法和技巧。三、加强有效沟通的建议(一)完善沟通机制

一要落实听证制度。可在处理涉及面广的涉税事项时,主动邀请群众参与,采取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二要健全来信来访和回访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调查处理的来信来访问题,要进行回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要健全应急处理、舆情处理制度。对一些突发事件、涉税舆论要及时处置,公开透明,正面引导。(二)落实沟通管理

进一步完善让纳税人群体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正常途径和渠道,同时规范对话、互动和处理问题的反应模式。除意见箱、来信来访等渠道外,经常性地开展暗访、回访、召开座谈会等渠道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明确对纳税人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要求和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公开供纳税人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税务人员个人绩效考核标准,实现征纳之间的双向评定。

怎样将服务纳税人很好地落实到位

一、公正执法就是最好的服务。随着税收法治的推进,纳税人税收遵从意识逐步提高,现在纳税人关注的重点已转移到纳税是否公平、执法是否公正等问题上。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一年一度的个体税收调整工作高度关注,给基层税务分局带来较大的压力。个体户没有建账,营业收入核定客观上比较困难;少数领导和部分人员为纳税人“说情”,想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个别税务人员工作不深入、为税不廉洁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定税工作的难度。税务分局和税收管理员一方面必须引导广大纳税人建账建制,实行查账征收;另一方面必须实行阳光定税制度,将定税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全社会公开,让纳税人评议税收定额的公平性,税务分局再进行调查、调整,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护合法经营与正当纳税,为诚信纳税人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让所有纳税人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这才是所有纳税人的最大需求和最根本的服务。

二、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十一五”时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已提高到月收入20000元,将近有90%的个体工商户不再需要缴税了,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从的认定,已成为税务分局和税收管理员的一项重点工作。此外,下岗职工、残疾人、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也要求及时执行,税务分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作量明显加大。税务分局必须充分认识到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从思想上提高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认识,加大各项工作统筹力度;积极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对象的调查,及时上报县局备案和审批,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使其及时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行动上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同时,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促进政策执行不折不扣地到位;对税收优惠政策中的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上报县局、坚决打击骗取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法行为。

三、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由于长期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税务人员的思想观念还没有从监督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制度性侵权问题仍然存在,个性侵权问题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税收和谐关系的建立。税务分局要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检查制度,减少检查次数,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尽量减轻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保证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干扰。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最大限度地保障纳税人的各项权利,要求纳税人严格履行应尽义务的同时,及时告知纳税人应享有的各项权利,保障纳税人知情权;认真听取纳税人陈述申辩理由,保障纳税人陈述申辩权;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时要告知纳税人享有申请行政处罚听证权、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和法定程序、时限和要求向纳税人提供税务行政救济服务。

四、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税务分局要增强纳税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尊重纳税人,善待纳税人,理解纳税人,急纳税人急之所急,想纳税人想之所想,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涉税认定、延期申报、延期纳税等业务时,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业务要即时办理,对需要调查核实的业务要限时办结,在法定期限内最大限度缩短办税时间。要逐步推行免填单服务,扩大税务登记、外出证明、代开发票等免填单业务范围,逐步覆盖所有纳税服务基础事项。对于长期选择电子申报且申报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可靠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纸质申报资料按年报送,减少信息重复报送。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提供导税服务、全程服务、提醒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站式服务方式。坚持信息管税,加快网上办税平台建设,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大力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

五、全面提升人员服务技能。干部综合素质是做好纳税服务的关键,税务分局要加强干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勤政廉政教育,使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强烈的责任感,努力培养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让为纳税人服务的真正成为税务干部的自觉行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岗位技能,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学习方式,积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新政策、新业务,不断增强税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的服务监督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服务质量考评,严格服务问责制度,对服务不尽责、不到位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通过采取调查问卷、调研等形式,加强征纳双方沟通,深入了解纳税人办税的需求和建议,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和办法,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邹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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