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任的,公司的负责人和做账会计都需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做账会计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我国法律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不负责。
会计代理记账出现错误后,一般会计人员不会承担相关责任,因为公司在与兼职会计合作时,不会签订有效的合法协议。更不会明确后期的相关责任。
一般公司选择会计代理记账主要是因费用比代理记账公司低,但代理记账公司一般比较正规,会与客户签订的合法协议。协议中会明确后期出现的相关风险及相关责任。如果是因代理记账公司人员操作失误出现漏报、账目情况,代理记账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因委托公司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失误,后果一般由公司自己承担。代理记账公司不会承担相关责任。
只要是财务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都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有共同占有的故意,那么属于刑事犯罪。
如果没有则属于工作过失,最多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比如吊销会计上岗证。
代理记账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 十二、 第二十三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者撤换;会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受到错误处理的,主管单位应当责成所在单位予以纠正;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主管单位应当责成所在单位予以撤职或者免职。”
本文目录一览: 1、代理记账公司做假账有责任吗 2、代理记账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3、代理记账离职后需要对以前的工作失误负责吗 代理记账公司做假账有责任吗 有责任的,公司的负责人和做账会计都需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