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税务机关不得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征税款
税务总局在近日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税款征收权,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单位和个人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但考虑到税务师事务所既作为被管理者身份从事代理,如果又作为管理者身份从事代征,显然有失公允,因此,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征税款;对已经委托的,应进行清理纠正。
为方便纳税人自愿选择,税务总局还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告当地经批准设立的所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名单、规模、业绩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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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内容查询显示:可以。
1、纳税地点发生在安徽经开区委托代征的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自然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增值税应税服务以及从事其他增值税应税经营。
2、自然人出租其坐落于安徽经开区委托代征的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包括自然人出租住房。是否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房屋性质为准,自然人出租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转租房屋、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出租房屋以及自然人出租房屋以外的其他不动产不属于委托的代征税款和代开发票范围。以上就是安徽省税务局委托代征开证明的范围。
所有税种都可以进行委托代征申报。
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9号);
办理对象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按时申报入库。
申请受理条件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按时申报入库。
办理机构
所在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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