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出地税务机关业务流程
1、跨省(市)迁移纳税人向迁出地税务机关填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照一码户填制《清税申报表》),并结清其已申报税款及滞纳金、罚款和各类查补税款。
2、迁出地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纳税人的结税清票、收缴证件等相关工作。
3、迁出地税务机关办理完上述有关事项后,在征管系统中进行迁出处理,填制《纳税人迁移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由迁出地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送迁入地税务机关确认,一份交纳税人到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校验),并通知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迁入手续。
4、迁出地税务机关填制《移交纳税登记户资料清单》和《税源户移交签收单》,并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移交纳税人档案及其他纳税资料。
(二)迁入地税务机关业务流程
1、纳税人持《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资料等,到迁入地税务机关税务登记部门办理迁入手续。
2、迁入地税务机关将“税务档案”和《移交纳税登记户资料清单》与《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等资料核对无误后,在征管系统中进行税务登记操作。
3、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完毕迁入手续后,填写《税源户移交签收单》回执回复迁出地税务机关,并告知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等相关涉税事宜。
扩展资料:
纳税人凭以下资料办理迁移手续: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有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迁入地税务机关据此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初始化处理。
2、提供加盖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公章的、迁出前清税处理完毕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迁出地税务机关已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的,可以移交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数字图像影印件。京津冀内网信息交换平台搭建完成后,跨省迁移电子档案资料可利用内网信息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
迁出地税务机关应负责移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封存并加盖封存章后,通过交换或其他方式随同档案资料一并送往迁入地税务机关,并填写《税源户移交签收单》。迁入地税务机关查收后,应将《税源户移交签收单》回执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方式返回迁出地税务机关。
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接到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递送的《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应于当日通过纸质或电子方式回复迁出地税务机关,并在3日内主动与纳税人取得联系,敦促纳税人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等相关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京津冀范围内纳税人办理跨省(市)迁移有关问题
第一步:在跨省转移之前必须准备好各种证明手续,包括年检证照和税务登记注销。如果有缺失,就一定要尽快的补办,并将税务登记注销完毕,保留好税务机关下发的企业税务注销通知书。
第二步:有注销手续就要有接收手续。企业要持企业已办理年检的执照副本和公章、工商代办人员身份证,到迁入地区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变更及接收函手续,保留好由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及迁移接收函。
第三步:办理提档手续。持企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和迁入地工商部门接收函,到原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提档,一定要保管好工商档案。
第四步:在迁入地工商部门办理地址变更手续。持企业工商档案、名称变更通知书、迁入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原件、工商代办人员身份证到迁入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营业场所变更手续。
第五步:去原注册地市级质局办理代码证迁出手续。持新营业执照副本、变更通知书、新旧公章、代码证正副本及应用卡、工商代办人员身份证到原注册地市级质监局办理代码证迁出手续。
第六步:办理迁入地新代码证。持新营业执照副本、新公章、变更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原注册地质监局迁出手续,到迁入地市级质监局办理新代码证及新应用卡。
第七步:办理新税务登记。持新执照副本、新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新公章、变更通知书、公司章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验资报告、原注册地税务机关注销通知书,到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步:办理基本户注销手续。持新的全套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新旧全套公章、变更通知书,办理原基本户的注销手续。
如果企业跨区地址变更跨区迁移税务怎么变更,税务和银行需要变更。如果不变更会被税局处罚。
跨区地址变更完后,税务会转移到该地区相应的所属税局,银行对公户不需要变动。
企业跨区迁移需要向原所在地的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狭义税务一般是指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跨区迁移税务怎么变更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税务登记证可以根据主体的性质不同跨区迁移税务怎么变更,办理所需的资料也是不同的。具体办理如下跨区迁移税务怎么变更:
1、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跨区迁移税务怎么变更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等。还需要填写税务登记证的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需要的材料有: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生产经营地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的申请表,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办理公司跨区迁移,税务要变更。
公司迁移所需材料和流程如下:
1、工商执照迁出
准备材料: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当场可领)、迁入地地址合同及产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迁出地工商局
2、工商执照迁入
准备材料:工商准许迁出通知书、代码证及税务证正副本原件、公章、股东方身份证件原件及签字盖章的复印件、其他文件材料。
办理地点:迁入地工商局
3、税务迁出
(1)税务迁出备案
准备材料:迁入地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
办理地点:迁出地税务局
(2)税务迁出
准备材料:新执照原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
办理地点:迁出地税务局
4、税务迁入
准备材料:新执照原件正副本、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新注册地址协议复印件。
办理地点:迁入地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5、税务核税
准备材料:新执照原件正副本、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实际办公地址协议复印件、新注册地址协议复印件。
办理地点:迁入地税务局
扩展资料:
企业搬迁不是简单的物理迁移,要在搬迁中实现优化升级。
“搬迁企业,决不能走老路,搞简单的物理迁移,异地克隆。”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说。
老企业搬迁,搬不好,伤筋动骨;搬好了,脱胎换骨。为此,青岛用“加减乘除”法来解题,促进老工业企业的优化升级,二次腾飞。
化解过剩产能,巧做减法。青岛对生产工艺装备落后、环境污染严重、产能严重过剩的企业,坚决淘汰和关停。截至“十二五”末,全市老企业启动搬迁109家,原地搬迁关停94家。
加强开放合作,坚持加法。青岛在企业搬迁中,通过合资合作、改制重组,引进国内外大公司、国际先进技术,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在异地搬迁中促进了企业改造升级。
脱胎换骨,乘法效应显现。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坚持市场导向,采用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从而实现企业升级换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迁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企业搬迁,不是搞异地克隆(聚焦供给侧改革)
企业跨区迁移需要向原所在地的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本文目录一览: 1、营业地址跨区变更了 税务跨区迁移怎么迁 2、如果企业跨区地址变更,税务和银行需要变更吗?如果不变更有什么影响? 3、怎么办理公司跨区迁移 税务要变吗 4、企业跨区迁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