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制度(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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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政务服务应当遵循依法诚信、公开公正、廉洁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第四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政务服务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工作。

市、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推进本系统、本领域政务服务工作。

市、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综合政务服务机构按照规定承担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运行等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苏木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管理工作。第二章 政务服务运行第一节 政务服务事项第六条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市、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自治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结合实际,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苏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由所在旗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组织编制。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因承接、下放、取消、调整等事由变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应当及时更新。第七条 政务服务部门不得违法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已经取消、停止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部门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已经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原政务服务部门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第八条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遵循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原则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第九条 办事指南应当明确事项名称、基本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收费依据、查询方式、办理结果等基本要素。办事指南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办事指南列出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办理该事项的全部材料,不得出现“有关材料”“其他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和兜底性条款。第十条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应当通过各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二节 政务服务平台第十一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能够满足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需要的政务服务大厅。除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

苏木乡镇、街道应当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嘎查村、社区应当设立便民服务点。第十二条 政务服务大厅应当合理设置咨询服务、窗口服务、集中审批、政务公开、自助服务、休息等候、代办帮办、纠纷调解等功能分区和便民服务设施。第十三条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选派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首席代表,负责督办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涉及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代表本部门管理派驻人员等工作。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选派能够胜任政务服务工作的人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选派人员数量与政务服务工作量相适应。派驻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派驻期间不再承担本部门其他工作,并接受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管理。第十四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推动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审批局帮办代办流程

法律分析:一、接待咨询

1.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帮办组向项目单位介绍投资建设项目帮办代办相关政策及服务事宜;项目单位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2.对于新落户项目,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3.除帮办代办前台窗口外,还可通过热线电话、互联网等渠道实时接受项目单位的咨询。

二、受理委托

1.专班办公室帮办组与项目单位签订帮办代办委托意向书,确定帮办代办员和项目单位联系人,帮办代员及时介入,掌握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

3.帮办代办员将投资建设项目信息和项目单位信息录入帮办代办线上服务平台,建立帮办代办档案。

三、方案制定

1.按照项目年所属类别(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工业、一般社会投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2.按照“三张清单”梳理出项目涉及到的办理事项,明确每一个事项的责任单位、申报材料、承诺办理时限等。

3.必要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讨解决项目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关键点。

四、分类推送

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帮办组负责受理项目单位帮办代办项目,按照“三张清单”整理分类后,将具体帮办代办事项推送至相关部门单位帮办代办机构,大厅外4个事项推送至市直单位帮办代办办公室,大厅内69个事项推送至帮办代办工作负责人(包括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单位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审批科室),由其于《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推送受理单》“接收材料”处签字,并于2个工作日完成材料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工作专班办公室帮办组(滨州市协同办公系统—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帮办代办中心),材料审核通过后,于《推送受理单》“受理”处签字,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书面告知专班办公室帮办组。形成的证照、纸质批文等帮办代办员取回。

逾期未反馈审核意见或超过承诺时限未办结,进入督办程序,发送督办单,督办后仍没有结果的,由专班办公室督办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问责。

五、跟踪办理

1.帮办代办员按照进度计划对帮办代办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和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承诺时限办结,通知项目单位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对办理进度进行状态标注,通过帮办代办线下和线上平台进行全过程记录。

2.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先由帮办代办员协调解决;帮办人员无法解决时,由专班办公室(包括相关部门帮办代办机构)会商解决;会商无法解决时,及时向帮办代办改革工作专班反馈。

3.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4.对超过承诺办理时限的事项,提交督办组。

六、发放结果

1、办理过程中各阶段的证照、纸质批文等审批结果由项目单位自取或由帮办代办员取回。

七、服务评价

1.服务完结后,由项目单位对帮办代办服务质量给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至专班办公室。

2.帮办人员将申请材料、过程材料和审批结果进行整理,形成纸质档案,并在帮办代办线上服务平台中存档,形成一套完整的办理数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又到写年终总结的时候,你还在为写工作总结而苦恼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1

为全面提升我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打造政务服务工作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规范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行为,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提高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本着让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服好务的原则,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做到了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现将主要一年来的完成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 简政放权

截止到现在,县下放到我镇的19项行政许可事项,菏泽市审批局下放到我镇的17项行政许可事项,我镇已全部承接,做到了100%承接。承接的事项已全部纳入政务服务网,同时,下放事项的沟通、衔接等工作正有条不紊的进行。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场所、设备配备齐全,人员也已全部到位。

二、 政务服务水平

(一)我镇以及辖区各村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准确完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100%,同时,实现了各村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不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方便了群众,赢得了掌声。

(二)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跟踪解决群众难题,我镇建立完善“好差评”评价和差评回访、差评整改机制,建立了台账,实现了对全部差评件件有回访、件件有整改、件件有记录,为争取群众满意度百分百冲破最后一公里障碍。

(三)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无差别“一窗受理”窗口,并安排“多面手”值守,对咨询和需要办理的所有业务均能一一通办。前台窗口严格落实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无否决权制,我镇大厅工作人员做到了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及时了解群众需求,用心解决群众所求。

(四)我镇前台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及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对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则出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对符合容缺受理条件或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的,主动告知容缺或承诺制审批程序和要求。

(五)前台窗口会将线上申请材料通过菏泽政务服务云平台,同步推送给后台审批人员;而对线下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将进行电子化处理并录入菏泽政务服务平台,同步推送给后台审批人员。后台审批人员则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对前台推送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在承诺时限内尽快做出审批决定;对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在承诺时限内做出不予同意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

三、 优化服务效能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将“群众满意”作为审批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群众感受到了温暖,赢得了群众了称赞。为切实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我镇开展了延时、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帮办代办的制度。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为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开通优先服务“绿色通道”,并针对个别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和特殊情况,提供预约办理服务或者提供错时、延时服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2

xxxx年在x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镇便民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全力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现将便民服务中心全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便民中心综合工作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参保登记办理xxx人,死亡xxx人,待遇领取人员年审xxxx人。我镇参保人数共计约xxxx人,退休人数约xxxx人。

(二)基层平台和窗口服务工作

一是电子社保卡宣传工作,x镇办卡xxxxx张,电子社保卡申领任务xxxx人,目前申领人数xxxx人,签发比列xx%,在xx个镇街,x镇排名xx位。

二是窗口办理业务xxxx 件,现场办结xxxx件。

三是每月在一体化平台做好登记办理工作。

四是开展周六延时服务工作,并做好数据表册录入和上报工作。

五是负责镇服务中心四个基层平台日常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服务点服务事项指导工作,监督运行情况。

六是配合三方公司协调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和公积金

重新签订x镇机关事业单位保险代扣协议;每月按时缴纳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和公积金费用,调动人员保险、公积金的增加和减少手续;每月到社保局下计划、缴费、开发票。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一是特殊人群xxxx年度参保工作,其中贫困户参保成功xxx人(成人参保xxx、儿童参保xx人);优抚对象xx人、民政xxx人(成人xxx人、少儿xx人)、超龄失地农民x人、残联xxx人(成人xxx人、少儿xx人)、卫计xx人。一般人群参保xxxxx人。

二是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险合并及报销政策;宣传xx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三是宣传x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惠蓉保”保险。xx元/年,涵盖高发肿瘤病(肝癌、肺癌)等治疗的必须药物,微信参保。

(三)农民工情况和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农民工外出务工人xxxx人,x月向富士康输送xxx人,签订合同工作人员xx人。开发非贫困村短期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xxx人次,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xxx人次。

二是贫困户录入就业思维系统更新完善信息xxx人。

三是分别在x月组织农民劳动力、贫困户劳动力x人和x月组织农民劳动力x人,两次共计xx人参加现场招聘会;每月推送招工信息 xx条。

四是摸底排查灵活从业人员xx人并建立台账,后期录入就业系统。

五是做好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1、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体系建设于x月xx日前完成。建立退役军人、党员台帐、退役军人在村居两委任职台帐、信访台账、电话接访台账、社保接续台帐、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人员台帐、电话咨询台帐、政策咨询台帐。

2、清查出xxxx年优抚对象死亡xxxx年医保退费x人;做好退役军人的年检工作。

3、建设健全“两活动一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

四、其他工作

协助做好民生事务办工作:x、全年x镇xx-xx岁高龄人员有xxxx人次,发放xxxxxx元;xx-xx岁高龄人员有xxx人次,发放xxxxxx元;全年快速救助人员有xx人,救助xxxxx元。x、完成了x镇村(社区)体制改革工作,由原来的xx个村x个社区合并为现在的x个村x个社区。x、开展了较大型文化活动x次,一般文化活动xx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做好各项常规工作。

2、积极开展“两活动一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

3、协助做好民生事务办工作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3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我乡便民服务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为原则,以提高办事效率和阳光便民服务为宗旨,逐步从单一的行政审批型向综合便民服务型转变,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初的计划。截止12月底,中心受理2518件,办结2518件,其中受理即办件20XX件,代办件610件,办结率100%;受理咨询2264人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中心规章制度的遵守执行。

为使便民服务中心真正起到便民、为民、帮民作用,我乡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入手,切实推行“七公开”,即:项目名称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结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公开;实行“五规定”,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双岗制、和考勤请假等制度的建立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严格考核,逗硬奖惩都为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二)强化窗口人员服务意识的教育管理。

规服要见效,人员是根本。中心一直强调这种以人为本的理念。服务中心以专题学习、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强窗口人员规范化服务理念的教育和培育。通过培训教育,中心工作人员规服型理念意识、服务规范、言行举止、服务效能等各方面得到了较大提升,规范化服务进一步推进。

(三)强化对窗口服务人员的日常考核。

为了充分调动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竞争意识,强化服务观念,更好地服务于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罗洪乡党委政府制定了《罗洪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日常考核。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日考勤、周抽查、月考核,季通报。每周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环境卫生、工作纪律、签到考勤等情况进行抽查,每月对上述五项考核内容的综合得分情况汇总,每季对汇总结果进行一次通报,并评选出“红旗服务窗口”和“服务明星”。

二、存在的不足

(一)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纪律观念有待加强,工作方式还需改进。

(二)对便民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尤其是在业务互通方面还很欠缺。

(三)经费不足,使便民服务中心的办公硬件不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效能监督管理,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的建立。

(二)依法行政,规范运行。乡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工作实体、责任主体,决定了其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也决定其必须带头依法行政。要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规范职务行为,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对全体工作员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依法行政培训,自觉在法律框架内思考问题和进行工作

(三)继续开展各项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乡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具备两种素质:一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要有熟练的业务技能,要“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因此,抓队伍教育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

总之,我乡便民服务中运行以来,进一步转变了机关干部作风,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服务群众满意的民心窗口,为维护罗洪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开展政务服务便利化活动,以及公用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开展与政务服务便利化相关联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便利化活动,适用本条例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第三条 政务服务便利化坚持合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四条 行政机关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应当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减少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服务环境,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服务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政务服务便利化重大问题,将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并纳入综合考核内容。第六条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政务服务便利化政策措施进行宣传解读,便于公众广泛知晓。第八条 对在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九条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以清单形式列示政务服务事项,并及时动态调整。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应当公开,方便申请人查询。第十条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依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信息,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等办公场所公示,并动态更新。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应当执行政务服务标准,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第十一条 政务服务大厅应当科学安排公共空间,合理设置服务窗口,健全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无障碍环境,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政务服务大厅应当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务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行政机关和有条件的其他单位可以配备服务终端机等自助设备,方便申请人自助办理。第十二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行政机关应当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不见面办理。鼓励申请人选择线上方式提出办理申请。申请人选择线下方式提出办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限定提出办理申请的方式。

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方便申请人网上办理、就近办理;必要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提供上门办理、代办帮办等便利服务。第十三条 行政机关在公布的办公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数量等实际情况,为申请人提供预约办理等便利服务。第十四条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当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服务,方便申请人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身份认证。

对通过身份认证的申请人,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服务。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为申请人提供统一收件、集中受理服务,申请人只需按照办事指南提供一套申请材料。

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对可以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共享、核验的证照批文等材料和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相关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行政机关应当在办事指南中列示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证明材料,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帮办代办服务业务有哪些

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的职能设置因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需要而议,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窗口。 婚姻、生育、户籍、教育、就业、医疗、司法行政、出入境、纳税、社会救助、交通、文化体育、住房、民族宗教、知识产权、职业资格 、消费维权、招商引资等

扩展资料

创建目的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模式。

集中办事,方便群众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中心设立窗口集中办公,将行政相对人需要跑多个部门才能办成的事,变为只跑中心一处就能办成,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外部跑为内部跑”,真正体现了人民政府以民为本的思想和为民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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