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费发票服务费发票一定要写单位数量,是否必须填写单位数量服务费发票一定要写单位数量,需要根据服务的具体内容来确定。如"餐饮服务"就不需要填写单位数量。
服务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数量和单价,可以不用填写。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时,本身就没有单位和数量可填写。
1,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票填写必须真实完整,票面各项信息应填写齐全。
2,可见,如题所述的答复是否定的,票面所示单位数量是填写的必要要素,必须如实填写。
3,如果开具的发票是清单发票,那么,数量单位栏则填写一批,实际的数量单位内容均于所附的发票清单进行如实填写。
不能用的,首先那是不合规的发票,没有单位肯定是不行的,其次正常货物销售应该有数量,劳务、技术服务费之类的可以没有数量,2017年7月1号后开的增值税发票无论是普票还是专票,要是收票发是企业单位,就必须有收票单位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税号
服务性发票不需要写单价和数量服务费发票一定要写单位数量,因为服务性服务费发票一定要写单位数量的单价和数量往往不好体现服务费发票一定要写单位数量,只需要写请价格服务费发票一定要写单位数量,发票金额就好。
需要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因此,数量单位没有填写,属于项目不齐全,不符合开具要求,不能使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开具
本文目录一览: 1、服务费发票必须开具单位数量吗 2、开增值税发票服务类单位数量用填吗 3、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 数量要开具吗 服务费发票必须开具单位数量吗 服务费发票服务费发票一定要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