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岗位职责(委托代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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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工作要做些什么 ?

(一)财政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编制全镇预算内、

预算外资金预决算方案。

2、多渠道开辟财源,抓好企事业单位上缴款,各项基金(资金)征管工作。

3、切实做好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工作。

4、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使其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5、对全镇镇有资产预算外资金及专项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6、负责机关公有资产管理,建立台帐,定期盘点核实,避免公有(集体)资产的流失。

7、负责对全镇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辅导培训,协助管理好企业会计工作。

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所所长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和纪律,全面负责财政所各项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坚持自筹资金收支的基本平衡,分析收支执行情

况,提出增收节支措施,定期向镇领导汇报,当好领导参谋。

3、按镇财政的收支和预算管理体制,认真编制预、决算,向镇人代会作预、决算报告。

4、及时掌握本镇企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积极融通和管理好各项财政周转金,确保财政周转金的回收。并逐步建立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其他各项基金,促进经济的全面发展。

5、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制订适合本镇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参与企业改革,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认真做好镇公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6、坚持所内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所务会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和廉政建设制度,认真组织财政所内部互审工作。

7、以服务为宗旨,坚持文明办公,不断提高所内人员素质。

8、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总预算会计岗位职责1、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及会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预算内、外、镇自筹资金及财政周转金的会计业务工作,做到帐目清楚,帐实相符,内容真实,反映及时,数据准确。

2、及时编制镇财政总预算和调整预算方案及财政决算工作,定期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3、负责办理财政资金的收缴拨付工作。做到收入按政策,支出按预算,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

4、指导和监督本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工作,认真审核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和财务报表,并负责做好农业"四税"票证的审核、缴销工作。

5、配合搞好会计培训工作,负责所内其他岗位会计人员的业务辅导工作。

6、协助所长做好所内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四)企业财务管理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及各项财经法规。

2、负责企业报表汇总、指标分析及财务状况动态分析,指导企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3、做好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4、认真搞好企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管理工作。

5、做好企业规费的收缴工作,建立收缴台帐。配合做好务工农户的农业税收缴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五)农税征管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农税政策。认真做好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和契税的征管工作,按时、足额地完成各项农税任务。

2、正确、及时地做好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整籍、造串工作,把任务落实到代征单位等征收业务工作。

3、正确执行农业税依率计征。深入村、组、户调查研究,

依法做好农业税社会减免、灾情减免的发放和结报工作。

4、及时做好农业税收解缴入库、会计结算月报、年报工作。

5、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办法,做好农业四税票证的领用、结报、缴销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六)行政事业财务岗位职责1、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办理行政经费会计业务,做到正确记帐、算帐,按时报送财务报表。

2、做好行政经费的预算及年终决算和各项事业成果统计等有关业务工作。

3、及时报关劳动工资月报表并负责做好机关干部工资基金的核定工作。

4、搞好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定期进行财务会审和业务辅导。

5、认真做好本镇控购商品的审核、报批工作及财政监察工作。

6、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七)出纳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不坐支、不宕款、不白条抵库,不留帐外现金,库存现金不超限额。

2、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做到票证合法,手续齐全。未经批准或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不予报销。

3、序时逐笔地记好现金日记帐,及时正确地编制记帐凭证,定期与行财员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4、按政策规定正确处理临时借支和及时扣收工作,配合行财员做好个人借支宕款的回收工作。

5、做好农业"四税"税票的保管和上级来文的登记收发工作。

6、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八)预算外资金管理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本镇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2、负责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和决算。

3、积极组织预算外资金收入,实行预算外资金的专户储存,做好预算外资金支出经费核拨,检查监督预算外资金单位的财务活动。

4、执行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各种票据的领用、保管、结报及缴销管理工作。

5、做好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及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会计报表汇编分析、上报。

6、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九)公有资产管理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公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本镇实际情况,拟订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检查、监督实施情况。

2、做好公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审核公有资产产权收益及公有资产股权收益的分配使用方案。

3、做好公有资产的评估工作,以及公有资产出售、转让

租赁的管理,积极参与企业改制。

4、做好公有资产产权纠纷的处理工作,制订公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并对公有资产流失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做好农业"四税"、企业规费的收缴及周转金的回收工作。

6、及时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十)农发资金管理岗位职责1、按照农业工作的要求,落实农发资金的收支计划安,

做好决算工作。

2、根据农发资金的预算,积极组织筹集农发资金,做好

农资金的收缴工作,建立收缴台帐。

3、负责管理各项支农专项资金,帮助单位、村做好支农

自筹资金的筹集。

4、按照农发资金收支计划,做好农发资金支出的跟踪管

理,督促农发资金项目及时成,并做好项目总结工作。

5、做好财政周转金的发放回收工作,记好周转金台帐,

按时上报周转金使用效果统计表和做好年度效益总结。配合农

税员做好农业"四税"征收工作。

6、及时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二、各种制度(一)工作制度1、按照岗位分工,明确职责,实行个人定岗考核;

2、按月作出工作小结和次月工作计划;

3、严格请休假制度,服从分工,踏实工作;

4、按时上下班,提高出勤率,如实记载每天所做工作。

5、改善服务态度,谦虚谨慎,待人诚恳,以理服人;

6、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推诿扯皮,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1、收费票据管理:收费必须统一使用财政规定票据;收入必须上交财政统一入帐,不得截留、挪用、拖欠;否则,将收回票据,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2、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制度,并接受开户银行监督。

3、支出管理:支出必须按规定报批,公用经费严格控制,对不符合手续的支出凭证一律不予办理。(三)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上级的预决算任务、收支范围,认真编制好年度预算。

2、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预算。

3、按规定科目、表式编制预算,按规定程序报批。

4、预算经审批后必须严格执行,加强管理,追加或调整预算,按规定程序办理,以保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5、决算编制做到内容全面、数据真实、上报及时。

6、预算管理工作做到等级上水平,程序化、规范化。

(四)财政廉政建设制度

1、培养良好职业道德,搞好文明服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2、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接受服务单位公款宴请吃喝和馈赠礼品、礼物。

3、不以任何借口侵占、借欠服务单位的公款公物,不利用职权到服务单位报销自己的购货发票或其他开支。

4、不利用职权、看人办事,开展文明办公。三、工作承诺1、执行农业税征收政策不走样,不搭车收费,不强行摊派。

2、积极调度资金,保证重点工程建设,做到工资发放不隔月。

3、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严格编制财政预决算方案。

4、改善服务态度,开展文明办公,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5、当日事当日毕。四、政务公开的方法和时间1、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各项制度、工作承诺,人员与分工在办公室墙上公开。

2、财政收支每年向人代会报告一次,每季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会议报告一次,每半年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一次。�

3、其他需要公开的按实际情况而定。

什么是税务第三方代征工作站

税务第三方工作站是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代征税款的一种征收管理方式。

中国代征制度的实施,目的在于发挥代征单位在控制税源、组织征收方面的优势,减少偷税漏税,简化征纳手续,缓解税务机关征管力量不足的矛盾。

代征单位主要有:①海关,受托代征进口货物的产品税、增值税;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代征营业税、车船使用税;③区、乡政府或村委会,受托代征所在地的屠宰税;④集贸市场、牲畜交易市场,受托代征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⑤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税务机关向代征人发出《代征证书》,明确代征的税种、税目、税率、缴库方式、缴纳期限和代征手续费标准等内容。代征人必须熟悉国家税收政策、法令和征收业务,认真履行代征义务。按照税法规定和代征证书的要求,办理代征代缴税款,妥善保管代征资料,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并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与检查。代征人只能办理税务机关委托的代征业务。对于纳税人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以及所发生的税务违章行为,必须如实送交税务机关处理。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一)福州市鼓楼区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机构设稽查局。

(二)福州市鼓楼区地方税务局基层征收机构。各税务分局为鼓楼区地方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为法定税务机关。鼓楼区地方税务局设置8个基层税务分局:即征收分局、洪山分局、温泉管理分局、水部管理分局、安泰管理分局、鼓西管理分局、东街管理分局、华大管理分局。 人事教育科

人事教育科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区地税系统的干部职工管理、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劳动工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及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其职责是:

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地方税务局干部职工考核、调配、任免、奖惩;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劳动工资以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检查、指导全区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

三、负责人事管理和政审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知道区地税系统日常党务工作,制定干部培训教育规划,组织实施。

五、组织开展全区地税系统劳动竞赛,岗位责任制、评先、评优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效能建设考核工作。

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参与政务、掌管机关事务,其职责:

(一)参与政务,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审核所有以局名义发出的行政性文件。起草全局性工作总结,计划及其他综合性文稿。

(二)负责区地税系统税收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筹备及组织工作。编写会议纪要,并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进行督导和督办及落实性的检查和反馈。

(三)组织、实施、协调税收宣传及各种税务刊物的征订工作,编发简报信息。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和运转;打字、油印、管理文书档案。

(五)组织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

(六)负责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及创安工作。

(七)负责区地税系统的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服装发放,及行政、后勤事务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效能建设,考核、考评工作。

(九)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政科

一、负责地方各税、费、金的政策管理,做好各项税费减免税申请的核查、核批工作。

二、贯彻执行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财务会计制度;组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做好企业财产损失和亏损抵补等税基管理的审核审批工作。

三、负责地方税收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税法公告工作,组织做好各种税费政策的宣传、培训及考试工作。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效能建设考核考评工作。

五、监督、检查指导本局各征收单位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强化征收管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事项。

规费征收管理科

1、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江海堤防费等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本局各征收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规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策,强化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3、负责规费业务培训,政策问题的收集、整理、组织讨论和请示以及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

4、认真做好社保登记、变更、注销的审核审批、录入,社保登记证的打印以及工会经费的费率维护工作。

5、规费收入分析与费源监控(重点费源、重点欠费监控),掌握规费收入进度情况。

6、负责组织对规费政策、征管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并撰写相关的调研文章,为各级领导机关提供决策参考。

7、不断加强规费软件的应用。

8、规费政策的宣传、辅导。

9、撰写规费信息。

10、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

11、认真搞好本科室效能、廉政与文明建设。

12、负责本科室形成的文件做好归集整理、归档、移交手续。

13、完成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各种临时事项。

征管法规科

一、负责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工作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拟定及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税务登记工作,包括:办证、换证、验证、注销等。

三、负责发票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局单、双定纳税户税收定额的核批工作。

五、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应诉、赔偿等工作。

六、负责管理纳税申报工作,制定、完善、推行纳税申报的各项制度办法。

七、负责对征收管理业务的指导和考核工作。

八、指导检查基层征收单位税收法制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财务科

一、负责全区地方税收计划的编制、分配,分析、检查和报告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做好统计、会计工作,积累整理会统资料,为编制税收计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严格税收票证管理,做好税收票证的领发、缴销、保管、检查工作,保证税收票证的正确安全使用。

四、负责基层征收单位经费审计和监督工作;基层所(分局)基建计划投资的管理;税收会计改革的实施;税收票证、装备的管理。

五、负责本科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效能建设考评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技术科

(一)负责区局计算机技术应用于税收管理各个环节的指导

检查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区局税收科技工作有关政策和发展计划。参与研究区局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实施方案。

(三)贯彻落实省局制定的计算机应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信息标准和规范的组织实施、检查和指导工作。

(四)根据市局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系统计划资金安排方案,提出我市计算机硬件系统的选型、购置、配备和维护计划,做好软件系统的推广应用维护及二次开发工作,组织办公自动化的实施工作。

(五)负责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制定的省、市地税系统计算机应用管理工作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和网络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并结合区局实际,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六)负责组织区局计算机系统的技术培训。

(七)负责规划和制定与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和对外信息交换的方案。

(八)负责区局网络建设规划方案和办公楼综合布线方案的审核、审批与指导检查工作。

(九)参与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研。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区局有关人员计算机基础普及培训教育。

(十)完成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室

监察室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指导和检查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查处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其职责:

一、配合人事教育科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督促检查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制度、规定。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税收纪律的情况,调查处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三、支持保护工作依法办事,维护其合法利益。受理工作人员对行政处理不服的申诉,和对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

四、制定税务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按规定组织离岗审计、落实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工作人员着装风纪。

五、开展执法监察,协同司法部门查处有关案件。监督检查综合反馈社会投诉事件的处置落实。

六、负责县(市)区局领导干部离岗审计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效能建设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考核考评。

八、完成市局领导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稽查局

一、负责查处偷税、抗税大案要案,制订稽查工作规程。

二、有重点地查处人民群众举报的税收违法案件,和各类税收违章行为的检查或税收审计工作。

三、组织、协调和督促各类稽查业务。

四、与公、检、法、工商、审计、银行、纪检、监察、国税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查处涉税案件。

五、负责全局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涉税举报案件,承办上级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涉税案件。

六、落实本局的行政管理、廉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征收分局职责

一、 负责办理全区纳税户纳税申报、税款征收。

二、负责税务登记、涉税受理工作、逾期登记的处罚;负责发票核销、售卖工作、发票简易违章的处罚;。

三、 负责临时经营纳税户的发票开具、有奖发票中奖者奖金的兑付。

四、 负责税务登记证的打印、发放工作、负责新户发票专用章的刻制。

五、 负责接受纳税户的咨询。

六、 负责税收政策、征管措施在电子大屏幕和触摸屏的公告。

七、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温泉管理分局

一、负责管辖区内企业申报、纳税的管理和检查,税收政策辅导,协调辅导,协调税企关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

二、认真实施对个体户的征收管理和特定行业、税种的征管,协调工商、国税等有关部门关系。做好护税、协税工作,积极开展促产增收工作。

三、认真负责有根据地实施单、双定户的调查、测算、初审和结算检查工作,做到税负公平、公开。

四、对新立户认真进行实地查看和漏管户清查、管征工作。

五、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收入任务和具体的征收管理调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档案的归集管理。

六、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水部管理分局

一、负责管辖区内企业申报、纳税的管理和检查,税收政策辅导,协调辅导,协调税企关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

二、认真实施对个体,集贸市场的征收管理和特定行业、税种及专业市场的征管,协调工商、国税等有关部门关系。做好护税、协税工作,积极开展促产增收工作。

三、认真负责有根据地实施单、双定户的调查、测算、初审和结算检查工作,做到税负公平、公开。

四、对新立户认真进行实地查看和漏管户清查、管征工作。

五、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收入任务和具体的征收管理调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档案的归集管理。

六、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泰管理分局

一、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税款征收方式的初审,核定户的调查测算、审核、报批以及征收方式改变、定额调整的审核报批。做到税负公平、公开。

二、负责辖区新立户纳税人的下户核实,正确填写税种(费种)登记表中审核人员意见,建立相应的户管资料;负责对停、歇业户的检查工作;负责非正常户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注销户、移出户的清税、清票工作;负责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工作。

三、 负责新立户初次领购发票的审批和售出发票的跟踪管理,自印发票的初审和管理。

四、 责对逾期办理纳税申报,逾期缴纳纳税户的催抱和催缴工作,清理欠税工作,负责多缴和政策性减免、退税申请的审核、结算、报批工作。

五、 负责纳税人申报质量的审核、日常辅导、日常检查、所得税汇算清缴、举报征管性漏征、漏管户和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检查。

六、 负责日常税收检查所查补的税费、滞纳金、罚款的组织入库,协助组织稽查部门所查补的税费、滞纳金、罚款的入库工作。

七、 做好具体的征收管理调研工作,税源调查,收入任务的落实。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收入任务

八、负责对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的税收管理工作。协调工商、国税、街居等有关部门关系,做好护税、协税工作。

九、负责对“零申报”户的检查工作

十、负责户管档案资料的归集和保管。

十一、负责税收政策的调研和执行,减免税及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报批。负责户管档案资料的归集和保管。

十二、负责纳费人社保申报,缴纳情况的检查。

十三、作好税法宣传,负责纳税人税收政策法规和涉税事项的咨询解释工作。

十四、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十四、负责征收部门和稽查部门未列举项目的其他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鼓西管理分局

一、负责管辖区内企业申报、纳税的管理和检查,税收政策辅导,协调辅导,协调税企关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

二、认真实施对个体,集贸市场的征收管理和特定行业、税种及专业市场的征管,协调工商、国税等有关部门关系。做好护税、协税工作,积极开展促产增收工作。

三、认真负责有根据地实施单、双定户的调查、测算、初审和结算检查工作,做到税负公平、公开。

四、对新立户认真进行实地查看和漏管户清查、管征工作。

五、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收入任务和具体的征收管理调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档案的归集管理。

六、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东街管理分局

一、负责管辖区内企业申报、纳税的管理和检查,税收政策辅导,协调辅导,协调税企关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

二、认真实施对企业的征收管理和特定行业、税种及专业超市的征管工作,协调工商、国税等有关部门关系。做好护税、协税工作,积极开展促产增收工作。

三、认真负责地实施单、双定户的调查、测算、初审和结算检查工作,做到管查结合,落实税负公平、公开原则。

四、做好漏管户清查工作、对新立户认真进行实地查看,确保管征到位。

五、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收入任务和具体的征收管理调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档案的归集管理。

六、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华大管理分局

一、负责管辖区内企业申报、纳税的管理和检查,税收政策辅导,协调辅导,协调税企关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

二、认真实施对个体的征收管理和特定行业、税种的征管,协调工商、国税等有关部门关系。做好护税、协税工作,积极开展促产增收工作。

三、认真负责有根据地实施单、双定户的调查、测算、初审和结算检查工作,做到税负公平、公开。

四、对新立户认真进行实地查看和漏管户清查、管征工作。

五、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收入任务和具体的征收管理调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档案的归集管理。

六、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洪山分局

一、负责企业、个体户日常事务的管理,集贸市场、特定行业、税种的征收管理。

二、负责单、双定户的调查、测算、初审和结算检查,及新立户实地查看;开展护税协税和促产征收工作。

三、负责纳税申报、开票和税款征收,及税款催报和欠税催交工作。负责发票销售,发票审核补税,及其他涉税业务工作,积极完成各项税收收入任务。

四、加强税收票证、公有财产管理;负责日常征收档案的归集管理。

五、加强政治、业务制度建设,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安全保密、后勤保障工作。

六、积极负责地完成具体税收调研、宣传任务。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科室名称 各科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 负责公文处理、区局公章的管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档案管理工作、税收信息宣传工作 人事监察科 负责人事教育管理、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并受理对工作人员的投诉 计财科 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和税务经费管理;负责申请退税和延期纳税的办理、委托代征的管理、代征代扣手续费的审核和支付 征管科 负责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制度的贯彻落实,涉税事项、税务检查的审理,非贸易项目售付汇的评税和开具证明工作 发票管理科 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和税务行政许可 征收科 负责辖区内(滨海大道、桂庙路接前海湾一线以北)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体户、个人纳税户、临时纳税户的纳税申报及税款的征收工作;负责征管范围纳税户申请代开发票的开具工作;负责征管范围纳税户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开具工作;负责征管范围纳税户逾期申报的处罚工作;负责征管范围纳税户误征退税的审核工作;负责征管范围纳税户延期申报的审核工作 综合服务科 负责受理各种涉税申办事项,包括审批、核准、备案事项;负责税务登记、开通互联网报税、办理银税协议、发放税务文书和税务咨询 信息管理科 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和辖区内网上报税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 行政科 负责本局的行政管理工作 管理一科 负责辖区内企业税务登记注销审核、检查工作,以及辖区内非居民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地方税收管理和涉税申办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 管理二科 负责辖区内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包括房地产企业、建安企业、建安项目管理,房地产中介组织的地方税收管理和涉税申办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 管理三科 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仓储业包括客运、货运,空运、陆运、水运,机场、车站、港口码头,仓储搬运,船代货代的税收管理,以及高新北片区(北环大道以北连接南头关口、广深高速以南连接同乐关口、沙河西路以西)所有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地方税收管理和本科征管纳税户涉税申办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 管理四科 负责高新南片区(滨海大道以北、南海大道以东、沙河西路以西、深南大道以南)所有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地方税收管理和本科征管纳税户涉税申办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 管理五科 负责高新中片区(深南大道以北、北环大道以南、沙河西路以西,南海大道以东)所有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地方税收管理和本科征管纳税户涉税申办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 管理六科 负责华侨城片区(北环大道以南、滨海大道以北、沙河西路以东、侨城东路以西)所有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地方税收管理和本科征管纳税户涉税申办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 管理七科 负责南头片区(桂庙路、前海湾一线以北、南山大道以西、北环大道以南)所有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地方税收管理和本科征管纳税户涉税申办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 管理八科 负责区政府片区(滨海大道以北、北环大道以南、南海大道以西、南山大道以东)所有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地方税收管理和本科征管纳税户涉税申办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 管理九科 负责西丽片区(西丽街道)所有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地方税收管理和本科征管纳税户涉税申办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 管理十科 负责桃源片区(桃源街道)所有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地方税收管理和本科征管纳税户涉税申办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 管理十一科 负责辖区内所有个体工商户以及私房装修、私房出租、专业市场等代征项目以及集贸市场、专业市场的税收管理和本科征管纳税户涉税申办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

北京地税:丰台区税务所通讯录

第一税务所

本所职责:

负责丰台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印花税票发售工作;负责有奖发票兑奖;负责行政许可、涉税审批工作;负责日常纳税咨询辅导,开展纳税服务;负责相关税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联系电话:66412366

联系地址: 丰台区纪通东路78号(纪家庙社区服务中心西侧)

区政府综合服务厅

联系电话: 66412366

联系地址: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丰台区工商局办公楼一层综合服务厅)

第二税务所

本所职责:

负责丰台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契税的征管;负责个人房地产交易所涉及税种的征收、减免和退税等工作;负责相关税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纳税咨询、辅导,开展纳税服务。

联系电话: 66412366

联系地址:

丰台区丰体南路3号(西四环外丰台体育中心西侧,丰体南路路北“丰体时代”小区商业楼东二层)

第五税务所(原第一个体集贸税务所)

本所职责: 负责丰台辖区内集贸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及委托代征工作。

联系电话: 66412366

联系地址:

丰台区丰体南路3号(西四环外丰台体育中心西侧,丰体南路路北“丰体时代”小区商业楼东二层)

科技园区税务所

本所职责:

负责丰台高科技园区及丰台区范围内涉外企业税源户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发票、税控装置的核定及日常管理,以及代开发票工作。

联系电话: 66412366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外环西路8号2层

丰台税务所

本所职责:

负责丰台、太平桥街道范围内税源户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发票、税控装置的核定及日常管理,以及代开发票工作;负责税源监控,开展纳税评估、催报催缴、税源信息核实、欠税管理、税收分析、纳税清算等工作。

联系电话: 66412366

联系地址: 丰台区泥洼路甲6号

卢沟桥税务所

本所职责:

负责卢沟桥街道、宛平地区、卢沟桥乡范围内税源户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发票、税控装置的核定及日常管理,以及代开发票工作;负责税源监控,开展纳税评估、催报催缴、税源信息核实、欠税管理、税收分析、纳税清算等工作。

联系电话: 66412366

联系地址: 丰台区泥洼路甲6号

铁营税务所

本所职责:

负责东铁营、方庄范围内税源户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发票、税控装置的核定及日常管理,以及代开发票工作;负责税源监控,开展纳税评估、催报催缴、税源信息核实、欠税管理、税收分析、纳税清算等工作;负责减免税、退税、退手续费、延期缴纳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税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纳税咨询、辅导,开展纳税服务。

联系电话: 66412366

联系地址:

丰台区星河苑1号院5号楼(南三环马家堡西路出口沿嘉园路向南直行过第二个红绿灯再向南走500米过路口东侧)

南苑税务所

本所职责:

负责南苑、东高地、大红门、和义街道,南苑乡范围内税源户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发票、税控装置的核定及日常管理,以及代开发票工作。

联系电话: 66412366

联系地址:

丰台区星河苑1号院5号楼(南三环马家堡西路出口沿嘉园路向南直行过第二个红绿灯再向南走500米过路口东侧)

花乡税务所

本所职责:

负责新村街道、花乡范围内税源户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发票、税控装置的核定及日常管理,以及代开发票工作;负责税源监控,开展纳税评估、催报催缴、税源信息核实、欠税管理、税收分析、纳税清算等工作。

联系电话: 66412366

联系地址:

丰台区星河苑1号院5号楼(南三环马家堡西路出口沿嘉园路向南直行过第二个红绿灯再向南走500米过路口东侧)

右安门税务所

本所职责:

负责右安门、西罗园、马家堡街道范围内税源户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发票、税控装置的核定及日常管理,以及代开发票工作;负责税源监控,开展纳税评估、催报催缴、税源信息核实、欠税管理、税收分析、纳税清算等工作;负责减免税、退税、退手续费、延期缴纳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税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纳税咨询、辅导,开展纳税服务。

联系电话: 66412366

联系地址:

丰台区星河苑1号院9号楼(南三环马家堡西路出口沿嘉园路向南直行过第二个红绿灯再向南走500米过路口东侧)

长辛店税务所

本所职责:

负责长辛店街道、云岗街道、长辛店镇、王佐镇范围内税源户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发票、税控装置的核定及日常管理,以及代开发票工作;负责税源监控,开展纳税评估、催报催缴、税源信息核实、欠税管理、税收分。

联系电话: 66412366

联系地址: 丰台区长辛店杜家坎南路6号

邮政编码: 100072

以上内容来自于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1)

引用资料

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 税务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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